5:1-10
1-10節,說明長子的權利。勒烏本名分上雖是長子,但因他侮辱了父親(創35:22),父親因而懲罰他,將長子獲得兩分產業的權利給了若瑟,即其兩子厄弗辣因默納協兩支派;長子優越的地位,卻給了猶大(創49:9)。詠83:7暗示勒烏本人戰勝哈革爾人的事。參閱詠78:67,68;戶26:3-7;出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