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形式批判學(Form Criticism, Formgeschichtliche Methode)

世界上任何文學都有不同的體裁:諸凡詩文、哀歌、抒情、比喻、寓言等,都是構成文學的基本成份;那麼,聖經亦然。所謂聖經上的文體形式批判學,就是將聖經中發現的體裁,按著不同文體的規律加以正確的解釋,同時並研究當時寫作的社會背景,作者的心理,及寫作的目的等生活實況(Sitz im Leben)並將聖經的文體與當時的其他文學體裁比較對正,俾能明瞭聖經的真正意義。

這種形式批判學的始祖是德國龔刻耳,繼之有愛斯斐得 O. Eissfeld 、史米特 K. L. Schmidt貝爾特蘭 G. Bertram 、步特曼 R. Bultmann。

無可懷疑的,因著形式批判學的問世,在研究聖經學問的工作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對這種批判方式的認識及利用,是每一位聖經學者不可或缺的。可惜的是當這種學問,被某些非公教徒利用在新約福音研究上時,竟導致否認耶穌言行的歷史價值。這非但是美中不足,簡直是形式批判學的濫用。他們將福音視為當初不同教會(如京教會及安提約基雅教會等),對耶穌信仰的結果,而不是屬歷史性的考究及記載。聖史們的貢獻,只在於將當時這些教會,以主觀的信仰,而表達出來的耶穌的言行(非歷史性的),按時間及地理編集起來,而有四部福音的產生。這當然是天主教人士所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幾將耶穌在福音上的言行歷史性,完全抹殺了,這格外見於步特曼 Bultmann 及他的一些忠實的極端弟子。但這並不是說形式批判學的本身,有甚麼問題或缺憾,而是人對它錯誤利用的結果。聖教會不絕地在鼓勵學者,要大量地、及正確地、來利用這種寶貴的、作學問的方法,這尤見於庇護第十二世的「聖神默感」通諭,羅馬宗座聖經委員會的「論福音的歷史真理」以及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文獻「天主啟示教義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