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Goodness, Bonitas)

「仁愛」一詞在聖經上的涵意非常之廣,諸凡慈愛、寬仁、善良、美善、大方、仁慈、友愛、友誼等,都見於「仁愛」這一觀念之中,並且多用於天主(瑪19:17; 谷10:18; 路8:19)。

一、舊約:

在舊約中天主的仁愛是他對世人扶助憐憫的表示,尤其在西乃山盟約的締結上表示出來(出34:6, 7; 詠86:15; 103:8; 145:8; 岳2:13),其後在民的歷史上,格外是拯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並賜給以福地的歷史作為,也正因此民特別有理由,有責任,來歌頌讚美天主的慈愛(詠100)。但其他一切的萬民及一切的受造之物,也應齊聲高歌天主的慈愛,因為他們都是天主仁愛的對象,「因為他(天主)的仁慈永遠常存」,「因為他是美善寬仁的」(詠106:1; 107:1; 136:1; 104:28等)。心地善良的人(詠31:18-20),軟弱及受壓迫的人(詠31:20; 34:8等),是天主特別善待友愛的人,就連罪人也是天主慈愛的受惠者,只要他們肯回頭遷善(詠25:6等,119:39, 67等);因此,人只有行善施仁,才可以被稱為善良的人(詠14:3)。

二、新約:

在新約中天主的仁愛更深奧完美的表達了出來,遠遠超過舊約時代人類所能想像得到的:天主第二位聖子的降生成人,受苦受死,就清楚地說明了天主的仁愛善良,何其偉大無比,因此,這一段歷史的記述,十分恰當的被稱為「福音」、「喜訊」。天主的仁愛更是昭然若揭,因為這個「福音」、「喜訊」的主要對象,是那些向來被遠離的罪人及外邦人(瑪11:80; 路6:35; 19:10)。四大聖史中,尤其是路加更露骨地表揚了耶穌的慈愛大方(路7:36-50; 15)。因此,但丁曾稱他為「耶穌仁愛的傳記人」。聖保祿強調:天主慈愛的目的是在引人回頭得救(羅2:4; 11:22)。耶穌的兩次顯現(降生,再臨),是兩次慈惠施救的顯現(鐸3:4; 弗2:7)。在教友的生活上,仁愛之德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聖德,是聖神恩賜之果(格前13:4; 弗4:12; 哥3:12; 迦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