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1
17節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還以為必須守
梅瑟
法律,纔可在天主前成義,那麼,我們因曾作證只賴
耶穌
的恩寵纔可成義得救,就成了罪人,如此,那廢棄舊約法律的
耶穌
就應為我們的罪負責。關於19節,參閱羅7:1-25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