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
達理阿
王四年,即公元前五一八年。九月,「基色婁」月,即今日陽曆十一十二月間。當時
以色列
人已由充軍之地
巴比倫
返回本鄉,聖殿也快要建成,所以人民派代表到
耶
京去問:是否仍應守充軍時所守的齋期?先知代天主答覆他們:在未充軍前,古先知頒佈齋戒的訓令,是為補贖犯的罪過;補贖既已作了,齋期亦不必再守(見8:19);重要的,是謹守先知的訓令,即行公正的裁判,誠實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