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視(Vision, Visio)

神視是一種超越人本性的現象,借著這種特有的現象,上主天主將自己顯示與人。雖然曾有不少的唯理學派人士,意欲否認聖經上多次記載的神視。是來自上主的措施,而強調它們只是自然現象,但結果適得其反,非但未能作出圓滿的答覆,且彼此自相矛盾。現在我們根據聖經將神視的性質和來源,加以解釋如下:

一、神視的性質:

接受上主神視的人,在聖經上被稱為「先見者」。這些先見者,幾時在神視中見到某種異像時,會確實知道這種異像是否來自天主,因為天主會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自己的先知(亞3:7)。非只如此,天主亦會將神視中異像的意義及其目的,告訴先知或先見者。故此,只有他們有權正確地來解釋異像的意義。按聖經的記載,天主對自己的先知多是借夢境或神視來交談;對梅瑟卻是面對面的談話(戶12:6-8)。是以天主顯示與人的方式可能有三種,這三種方式在聖經上是屢見不鮮的:1、具體的方式,就是幾時人可以利用五官來接受顯現的物體,比如梅瑟所見的焚燒的荊棘(出3:7),或者亞巴郎抬頭見到三位貴客的到來(創18:2)。2、想像的方式,就是幾時天主使人在想像中「見」到某種影像或事物。這種是先知們所慣於經歷與上主往來的方式(依6:1-13; 耶23:16; 亞7:1-9; 則3:3)。3、理智的方式,就是有時天主以他的德能刺激人的理智,使人明瞭及理解某一些奧蹟,或來自天主的某一些非常人所能了解的道理、教義等。上述三種上主與人往來顯現的方式,有時單獨利用,有時卻被天主混合地加以利用,比如按學者們的意見,聖母領報時三種方式同時出現利用(路1:28-38)。

二、神視的來源:

神視的來源只能是天主自己。先知們皆確知自己所接受的神視,絕對不是自己幻想的產品,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借著這種事實的發生,上主將自己的奧秘傳授與先知。是以先知們無不堅決、確實、清楚的強調這一點的(亞7:1, 4, 7; 耶1:11, 13)。先知們對自己確實被天主召叫的堅固信念,亦可證明他們所接受的神視並不是騙人的把戲(耶20:9)。只就這一點來看,真假先知是有天淵之別的,因為假先知所說的神視、夢境、異像,都是些騙人的謊言,是他們自己心中捏造的空中樓閣(耶23:25, 26)。為了這些謊言,他們一定要受上主的懲罰(耶23:32)。值得注意的,是接受神視的人,並不一定是聖人或完備的義人,有時天主也借著不太堪當的人,傳達自己的旨意(戶24:6; 達4:6; 瑪27:19)。

三、舊約中的神視:

神視的存在是貫徹全部聖經的。自始就有天主顯現與亞當(創2:16, 22, 23)、加音(創4:6, 15, 10)、諾厄(創6:13)、亞巴郎(創12:1)及羅特(創19:1, 2)的記載。雅各伯在夢中「看見」一個頂天立地的梯子(創28:12-15),梅瑟見到一棵焚燒的荊棘(出3:2, 3)。到了厄里的時代,「上主的話少有,異像也罕見」(撒上3:1)。自此之後天主卻繼續顯現,在史羅顯現與撒慕爾(撒上3:21)。達味(撒下24:17)及撒羅滿(列上3:5-15),亦都獲得過上主賜予的神視。先知時代神視更見增多:依撒意亞見到坐在寶座上的天主,周圍有「色辣芬」環繞(依6:1-13);亞毛斯見到立在牆上的上主,他手中拿著一條鉛垂線(亞7:7);耶肋米亞覺到上主的手觸動自己的口唇(耶1:9, 11-13);厄則克耳先知見到一隻手伸向自己,手上有一卷書,又聽到一個命令,命他將書卷吞下,先知從命吞書,覺其甘甜如蜜(則2:9; 3:1-3);匝加利亞先知見到四隻摧毀猶大的角,又見四個工匠來將四隻角打掉(匝2:1-4)。此外,還有許多先知所獲得的神視及所記錄下來的異像,不克一一盡述。

四、新約中的神視:

在新約中,亦有不少多采多姿的神視筆之於書,留傳後世。加俾額爾天使發顯給匝加利亞(路1:11-20)及聖母瑪利亞(路1:26-38)。若瑟在夢中見到天使,命令聖家逃難埃及(瑪2:13)。耶穌在大馬士革路上顯現給保祿(宗9:3-10)。伯多祿藉神視獲得給教外人付洗的命令(宗10:9-16)。其次在默示錄上作者所記載的神視,可說比比皆是。最後,耶穌復活後多次發現給門徒的事,本亦不能不提,不過,為了篇幅所限,只好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