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樹(Tree of Life, Arbor Vitae)

生命樹的存在,舊約中只有創世紀及智慧書中有所提及。創謂這棵生命樹同知善惡樹,被栽種在伊甸樂園的中間,週圍有各種好看好吃的果樹(創2:9)。但是,當原祖違命吃了嚴禁的「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創2:16, 17; 3:6),天主不願使他們再伸手摘食生命樹上的果子,以得常生,乃將之逐出樂園,並「派了『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創3:24)。

生命樹在箴言上,是完全屬於象徵意義的:智慧為掌握她的人,是一株生命樹(箴3:18),義人的果實是生命樹(箴11:30),「心滿意足,是株生命樹」(箴13:12),「撫慰的言詞,有如生命樹」(箴15:4)。

因此,生命樹是現世幸福生活的象徵,是長壽不老的寄託。生命樹出現於各個古代東方民族的文件中。各個古老文化的東方民族,好似都在哀嘆死亡的可悲,及尋找解除它的方法,或至少解釋它存在的意義。在埃及於公元前兩千年的金字塔文件上,已有「生命之木」的記載,及在叔默爾基耳加默市(Gilgamesh)創世詩上有「生命植物」的存在。在巴比倫有「聖樹」的傳說,在巴比倫皇家的文件上這種生命植物,則是國泰民安的象徵:「原我的政權有益於人群,猶如生命植物之有益於人的肉體」。

其次按宗教倫理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在中國印度亦都有生命樹的記載。此處我們只略提有關中國的文件:山海經載:在交脛國「圓上有不死樹,食之長壽」。春秋亦說:「有知不死之道者」。天問上說:「雄虺九首,長人不死」。道家亦有「長生不死之藥」的傳說,更有皇帝找尋樂園的光華,發現其中有一棵不可思議的奇樹,及一座永生的噴泉,從這座水泉分出四道河流,流向池之四極。這種傳說很相似聖經上伊甸樂園的描述。雖然如此,但這一切的傳說若與聖經相比,則大相逕庭。伊甸樂園的生命樹是在樂園的中間,任人摘取。其他各東方古文明國的傳說,則是生命樹在一處人不可及的地方,在遠處的海島上,高山上等,只有神人及皇帝可以摘食,而長生不老,生活幸福。聖經上卻明明告訴我們這棵生命樹是天主對人的特恩,可惜人因著背命的大罪,將這特恩失落了,而這個特恩的復得,只有用天主的智慧(箴3:18),及耶穌基督的勝利,才可以得逞(默2:7; 22:2, 14, 19)。參見生命條。

附:靈草,芝屬,古以為不死之藥。文選班固西都賦:「於是靈草冬榮,神木叢生」,善註:「神木、靈草,謂不死藥也」。又張衡西京賦「神木靈草,朱實離離」,綜註:「靈草,芝英,朱赤色」。按靈草即芝,古以芝為仙草,故稱曰靈芝或靈草,又名不死藥,見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