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辣巴(Barabbas) 阿剌美文人名,意思是「父親(師傅)的兒子」,是耶穌時代的著名強盜,被羅馬人判了死刑,正在等候正法,比拉多意圖釋放耶穌,乃請猶太人按著「巴斯卦」節日的習慣,給他們特權,由二者揀其一,加以釋放。猶太人選擇了巴辣巴,卻將耶穌定了死罪。有的古抄本上以巴辣巴的全名為耶穌巴辣巴。於是某些學者以為這原是他的真名,但後人為了對耶穌的尊敬,而將耶穌一名除掉,只剩了巴辣巴。不過若說這是受了偽經的影響,似乎更覺有理。蓋偽經為了顯示二者的強烈對照——一善一惡——乃在巴辣巴之名前付以耶穌字樣。他的為人聖經上的說法不一:瑪作惡出名的囚犯,谷造反生端之輩,宗殺人犯,若強盜。基上諸點,於是有些學者結論說他是一個政治犯人,過激的民族主義者,在一次失敗的革命中,曾經殺過一個羅馬軍人而被判死刑。這種說法看來很合邏輯,也符合當時的聖地政治情形,但缺少清楚的歷史根據。 聖經見記載瑪27:16-26; 谷15:6-15; 路23:17-25; 若18:39, 40; 宗3:1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