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駝(Camel, Camelus) 駱駝,按梅瑟法律雖然以牠為不潔的動物(肋11:4; 申14:7),但卻常出現於舊約中。駱駝有單峰與雙峰之別,且各有不同的名稱,盛產於非洲及亞洲中部及西南部,因為是十分克苦耐勞的動物,除供人騎坐,或助人搬運貨物外,更供人以奶、肉及絨毛(見列下1:8; 依20:2; 匝13:4),故此備受人之愛護及重視。牠特別適宜於沙漠曠野地帶的遊牧民族,因為其蹄大而柔軟,可暢行於沙漠地區,卻不宜行走於山區地帶,故此當以民在佔領了客納罕山區之後,便很少再提到牠(見編上12:40; 依30:6)。 雖然在默基多考古家曾發現了駱駝的牙齒及骨骼,但牠確於何時出現於巴力斯坦,及在何時變成家蓄,我們不得而知。在大批的出土文物中,只有兩張駱駝的畫像,似乎在告訴我們,牠在公元前三千至四千年間,已被人類所利用,最初利用牠的似是古阿剌伯人。舊約告訴我們,聖祖們有駱駝群(創12:16; 24:10, 35; 30:43; 32:8, 16),被用來搬運貨物(創24:10; 37:25)或騎坐(創24:61; 依21:7),且有外方人的駱駝商隊的經過(創37:25-28),是貝杜音人特別重視的家畜(民6:5; 7:12; 撒上15:3; 27:9; 30:17; 列上10:2; 編上5:21等)。充軍歸來後,以民計有駱駝四百三十五匹(厄上2:67)。多俾亞的妻子撒辣的嫁妝中亦有駱駝(多10:10; 11:17);敖羅斐乃將軍的隊伍中也擁有為數不少的駱駝,以載運輜重(友2:17)。 駱駝在新約只見於對觀福音,若翰穿的衣服是駱駝毛做的(瑪3:4),耶穌曾講過一個十分富有東方色彩的比喻說:「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瑪19:24; 谷10:25; 路18:25)。有人基於「駱駝」及「繩索」二字在拜占庭時代,發音相同,而以為應將「駱駝」改為「繩索」,但我們主張仍保存原文之意,因為在巴力斯坦駱駝是體積較大的動物,常被用來表示很大、很難,甚至不可能或不相等量的事物,就如在瑪23:24耶穌說:「瞎眼的嚮導!你們濾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的話,即是這個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