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4
6; 7; 8三章仍繼續前章首段,描述人成義後的效果:一、擺脫罪惡(6章);二、脫離梅瑟法律(7章);三、成為天主的子女,不斷受天主聖神引導,死後獲得永生(8章)。保祿為講明人成義後應與罪惡完全脫離關係,取證於聖洗聖事的神效,和其禮儀的象徵意義。教會初興時,聖洗聖事多用浸禮,受洗的人先完全浸入水裡,然後從水裡出來。「入水」是表示與耶穌同死同葬,象徵受洗的人已死於罪惡,與罪惡脫離了任何關係;「出水」是表示與耶穌由死者中一同復活,象徵受洗的人已脫去相似亞當的「舊人」,而成為相似耶穌的「新人」(4節),獲得了光榮的新生命,正如他在迦3:27所說:「因著領洗歸於基督的人,就都穿上了基督」,都與基督結成了一個「妙身」(見迦3:28)。如此說來,人在成義後,怎麼還能與罪惡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