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特(Heth, Hittite Heth, Hethaeus)

聖經上多次提到赫特人,但是因過去的聖經考古學不甚發達,而對這個民族,幾一無所知:因最近一世紀以來考古學大放光明,給了我們不少新的知識,解決了不少聖經歷史上的疑難,使我們對於赫特人也有了更新鮮及更正確的認識,尤其歸功於德國學者在一九○六年於赫特人首都哈突撒斯的考古發掘。關於赫特人的歷史,大致說來如下:

一、地區:

赫特王國的首都是哈突撒斯(Hattusas)(現在土耳其波戛次科依 Bogazkoy)。這個王國的領土位於哈里斯河(Halys)所造成的大河套之間,三邊以河為界,東北面向海,但它的勢力範圍卻遠超出此河套區域。當其極盛時代,曾西達愛琴海(M. Aegeum),東南至美索不達米亞的北部地區,南達敘利亞,其軍隊曾經征服巴比倫,更向南進軍經過巴力斯坦而遠征埃及的邊區,其勢力之大,佔地之廣,可見一斑。

二、歷史:

直至公元前三千年的末期,在哈里斯河套之間,本居住著一個歷史所不認識的民族。因其地區在古時被稱為赫特地方,故他們被稱為赫特人,是真正的赫特人,也就是歷史所稱的原來赫特人,與下面所說入侵的赫特人迥然不同。這批入侵者是屬印度歐羅巴語派的民族。他們不但佔領了前者土地——哈里斯河套,利用了前者的名字——赫特人,更接受了前者的文化及傳統,而成立了強大的赫特王國。雖然這個王國最初數位帝王的歷史不太清楚,但它的歷史過程大致說來不外如下:它在上述河套區經過數百年的勵精圖治之後,於公元前一六五○年前後,開始它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哈突息耳一世(Hattusil I)佔領了敘利亞,其後慕爾息里斯一世(Mursilis I)征服了巴比倫,而成為左右中東地區的強權,可惜其後的君王一方面因為庸弱無能,另一方面此時(公元前一四○○年)有強大的米塔尼(Mitani)王國的誕生,而使赫特人的勢力大為削減:但是在一三八○年赫特人王蘇丕路里烏瑪一世(Suppiluiuma)登極為王。他是一位偉大的政治軍事家,首先打敗米塔尼王國,收復敘利亞失地,國勢為之一振。但這種勢力範圍的擴充卻激起了埃及的恐懼,二國開始交惡,終於在其繼位之子慕瓦塔里(Muwatalli)為王時代,兩兵相交於卡德士(Kades 公元前一二九七年?),雖然埃及法郎辣默色斯二世對於這次的戰績曾在魯克索爾(Luxor)碑文上大事渲染自己的勝利,但按歷史學家根據赫特人記載的考據,這次的真正勝利者是赫特人,而不是埃及。其後兩國因法郎娶赫特王之女為妻而相安無事,至一二○○年前後赫特人的王國一厥不振,被人征服,吞併,滅亡。雖然其滅亡的真正原因還不太清楚,但學者們推斷,這大約與新興的培肋舍特人有關。

三、語言及書法:

他們的語言非常複雜,竟達八種之多,當然其中最主要者是屬印度歐羅巴語系的赫特文,書法用楔形文字,但間中卻也有象形文字,只不過為數很少。

四、宗教:

他們是多神教的崇拜者,且盡力吸收其他民族的信仰及崇拜他人的神祇,並以自然界的神祇為最,諸如太陽女神,植物神,山脈神,雷雨神等,及幾乎全部美索不達米亞的神祇(Ea, Enlil, Nergal, Marduk),無不見於赫特人的神廟中。祭品則以食物及飲料為主,如家畜、鹿、兔、鳥類、酒等。主持獻祭者是司祭,但有時卻也是國王自己。上述飲食品奉獻的目的,除了為「養育」那些神祇外,贖罪免禍的成份很大。

五、赫特人與聖經:

聖經上所提的赫特人,大都不是指他們王國全盛時代的赫特人而言,蓋當民進入許地時,他們的王國已近滅亡的階段,所說的「赫特人王」(列上10:29; 列下7:6; 編下1:17)是指一些殘餘及散居各處的小型赫特王國或家族而言。則16:3謂京的原來居民是赫特人;遠在亞巴郎時代,就有他在赫貝龍赫特厄斐龍手中為自己家族買墳地的記載(創23)。民所驅逐的聖地居民客納罕人中,曾有不少次提到赫特人,他們亦在被逐之列(創15:20; 出3:8, 17; 13:5; 23:23, 28; 戶13:29; 申7:1; 蘇3:10; 民3:5等)。不可否認的,是民在許地可能與赫特人雜居,且受了他們不少的影響,這尤其見於許多宗教的禮儀上,如贖罪禮(肋16),與上主結盟禮及盟約的持守等。是以赫特法律來與梅瑟法律作比較是一種很有趣的研究工作,且為正確明瞭聖經也有很大的幫助。

六、人名:

客納罕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創10:15; 編上1:13)。他在民族分佈表上是赫特人的始祖,很久以來,赫特人被視為屬族的人民,且雜居於客納罕人中,但聖經上這種論說,可說與事實完全不符。學者們對這問題的意見也很多,較為正確的說法則應是,聖經的作者見當時有為數不少的赫特人,散居於巴力斯坦,因此誤將他們列入族後代之中(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