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紗、頭巾(Veil, Velum) 雖然在聖經上指示面紗、頭巾、首帕的名詞頗為豐富,很奇怪的是既未指出它的型式,又未說明它的質料。不過我們可以由聖經推定。以民的婦女並不是時常戴面紗的,比如當黎貝加第一次見到自己的未婚夫依撒格時,便遠遠的戴上面紗(創24:26)。這與中國民間結婚的習俗是大同小異的。相反的,塔瑪爾戴上面紗的原因,卻是為使自己的公公認不出她的廬山真面(創38:14)。這也就解釋了何以雅各伯在新婚之夜,竟未能識破自己陷入的大騙局,洞房的佳人不是辣黑耳,而是肋阿(創29:33-26)。其他聖經提及面紗或首帕的地方也為數不少(見盧3:15; 歌4:1-3; 5:7; 6:7; 依3:22, 27; 25:7; 28:20; 47:2; 則13:18; 28:13等)。首帕雖然是女人的用品,但梅瑟接見天主之後,卻以首帕蒙住自己發光的臉,與上主交談時,才將首帕取掉(出34:33-35)。古代的亞述及現今的阿剌伯婦女,都是十分重視面紗的民族。 在新約中,聖保祿利用面紗的象徵意義,謂猶太人因為在心理上蒙有「帕子」,故不能接受耶穌完備的啟示(格後3:12-18)。至於保祿強調格林多的女教友們,在舉行公共禮儀的時候,應戴上首帕,是否為全教會的女教徒有效,學者們意見不一。可是絕大多數的女教友自古至今,在聖堂中仍戴首帕。這可能證明保祿時代的女教友亦然。不過格林多的教友,卻曾自動地將首帕取消,而當時的格林多城是聲名狼藉、腐化墮落的地方。保祿不欲讓婦女們擅自自由行事,怕她們妄用自由,而落入更壞的歧途,故此勸勉並命令她們在集會時,戴上首帕,這可能是宗徒原來的意思,及在其書信上力加勸勉的主要動機(格前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