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 [撒殫](Demon [Satan, Satanas])

魔鬼的惡作劇,雖然在創3已清楚的指出(創3:1-6),雖然在一切民族的歷史上,人都相信魔鬼的存在,渲染他的作為,但是聖經上至充軍時代,盡力避免提到他,無疑地這是為戒除在民中對他有所敬禮,猶如其他一切古東方民族然,蓋民惟一所當敬禮的是獨一無二的天主,是崇奉一神教的民族,後來約書稱之為「撒殫」(約1:7, 8等),匝加利亞亦然(匝3:1, 2),多俾亞傳更清楚地指出惡魔之一名阿斯摩太(多3:8, 17)。但在充軍之後似乎又有一個時期,民盡力避諱惡魔之名;直至新約時代,魔鬼才屢被提及,他們的名字的花樣也隨之繁多,且膾炙人口。

1、魔鬼的本性:

他們同天使們有同樣的本性,因為他們不過是墮落的天使(若13:44; 伯後2:4; 若一3:8; 參見則28:12-16; 依14:12-15)。使他們墮落的罪惡是驕傲(多4:14; 德10:15; 弟前3:6)。他們的數目雖然成群,但似乎沒有天使之多(默12:4)。領導他們叛變的魁首被稱為「魔鬼」(瑪25:41)、「撒殫」(路11:18)、「龍」(默12:7)、「古蛇」(默20:2)、「貝耳則步」(瑪10:25)、「貝里雅耳」(格後6:15),而他的屬下知名的則有:「阿斯摩太」(多3:8),「深淵的使者,名阿巴冬者」(默9:11)、「阿匝則耳」(肋16:10)。這批惡魔盡力為非作歹,加害生靈,直至耶穌到來將他們摧毀(若一3:8)。

2、魔鬼在聖經上的出現及作為:

借蛇的形像使人類的始祖失足跌倒(創3:1-6; 默12:9; 20:2),因而死亡進入了世界(創3:19; 智2:24; 希2:14)。自此而始不斷與人類為敵鬥爭,殘殺陷害生靈(創3:15),是以基督稱之為「兇手」(若8:44)。在約伯傳上對他們有清楚的描述,他們走遍各地,尋機害人(約1:7; 2:2; 伯前5:8),在天主面前控告約伯(約1:10, 11; 2:4, 5; 見默12:10),殺死他的子女,損害他的肉身(約1:13-19; 2:7, 8),但是,這一切的行動都是在天主許可下而進行的(約1:12; 2:6; 見格前10:13)。由此可見,魔鬼的權勢並不是絕對性的,而是完全服屬於天主的。也正因此,以聖經上有二元論(或稱「二神教」)的說法是無法立足的。另有阿斯摩太惡魔,殺死撒辣的七位丈夫(多3:8),但只以祈禱便可避免惡魔的為害(多6:18)。在福音及宗徒經書上,雖並未否認魔鬼曾加害於人的肉身(見附魔),但特別強調的是他們對人靈魂之危害,以誘惑使人陷入罪惡(路22:31; 宗5:3; 格前7:5; 格後2:11; 12:7; 弗4:27; 6:11, 12)。為能達到陷害人的企圖,竟常冒充光明的天使(格後11:14)。但新約中卻亦告知人,不應懼怕魔鬼,而只該以祈禱、克己及信德戰勝他們(羅16:20; 弗6:12; 伯前5:8)。可惜不是所有的人,按照聖經的教訓行事(若8:41, 44),因此而有天主之子及惡魔之子的分別(宗26:18; 哥1:13; 若一3:10)。這兩夥竭力對峙,互不相讓──惡魔與教會──直至世界末日;但是最後的勝利是教會的,因為耶穌已以他的聖死將惡魔不可一世的王國摧毀(哥2:14, 15; 希2:14)。

3、惡魔對人的危害有三:

一、誘人犯罪,使人喪失靈魂(路8:12; 22:31; 弗6:11, 16; 伯前5:8; 雅4:7);
二、以疾病痛苦加害人的肉身(瑪4:3; 得前3:5);
三、以虛榮、財勢及情慾等來約束人,導人至於喪亡(瑪4:9)。

阿巴冬阿斯摩太巴耳則步貝里雅耳阿匝則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