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Heaven, Coelum) 「天」一詞,在舊約原文(希伯來文),常以多數出現,但在希臘譯本及新約上卻慣用單數。「天」在聖經上有不少的意義,大致如下: 一、宇宙的一部份:以民的語言缺少「宇宙」這一名詞,多以「天、地」來代表整個宇宙(創1:1; 2:1; 14:19, 22; 24:3; 詠102:26; 136:5, 6; 依1:2; 65:17; 66:22; 蓋2:6; 岳3:3; 瑪5:18; 6:10; 11:25; 28:18; 路10:21; 16:17; 宗17:24; 格前8:5; 弗1:10; 3:15; 哥1:16等),有時則用「天、地、海洋」以表宇宙(出20:11; 宗4:24; 14:15)。「天」在上引諸文中,不外就是我們所說的穹蒼或天空(創1:6-8)。這個穹蒼在以民的腦海中,猶如一隻巨大的鍋,蓋在大地上,故有「穹蒼以上的水」的說法(詠148:4; 達3:60)。它向四面伸展(詠104:2; 依40:22; 44:24; 45:12; 48:13; 51:13, 16; 耶10:12; 51:15; 匝12:1),有水閘開關的裝置(創7:11; 拉3:10)。它的四極建於石柱之上(約26:11)。日月星辰以它為行動的中心點(創1:14-17; 谷13:25; 瑪24:29; 希11:12)。人不能攀登高天(申30:12; 箴30:4; 若3:13)。天有時也是指穹蒼與地球之間的大氣層而言,比如「天空的飛鳥」(創1:26, 28, 30; 2:19-20; 6:7; 7:3; 瑪6:26; 8:20; 路8:5; 9:58; 宗10:12; 11:6)。 舊約中還有「天與天上的天」或「諸天」的說法(申10:14; 列上8:27; 編下2:5; 6:18; 厄下9:6; 詠148:4)。聖保祿亦言「曾被提到三層天上去」(格後12:2-4)。這都是誇大的說法,指極高天而言,並非指天的層次,或數目,雖然偽經的作者們主張有五層、七層、甚至十層天的存在。 天既然是宇宙的一部份,在末日審判時將同歸於盡(依13:13; 34:4; 51:6; 約14:12; 谷13:24; 伯後3:7, 10, 12及其他處),其後將有新天地的再造(依65:17; 66:22; 伯後3:13亦見羅8:21, 22)。 二、天主的居所:(列上8:30, 32, 34, 36, 39; 詠2:4; 14:2; 115:16; 谷11:25; 瑪5:16, 45; 6:1, 9; 7:11, 21; 10:32, 33; 16:17; 23:9; 路11:13,弗6:9; 哥4:1等)。是天主的寶座(依66:1; 瑪5:34; 23:22; 宗7:49);地是他的腳凳(依66:1; 瑪5:35; 宗7:49),故此稱他為「上天的上主天主」(創24:7; 編下36:23; 厄上1:2; 厄下1:4, 5; 2:4, 20; 詠136; 20; 納1:9等)。由天上的寶座,天主觀察人的行動作為(申26:15; 詠8:3; 11:4; 103:29; 104:13; 150:1; 列上8:30; 米1:3; 哈2:20; 依40:22),在那裡上主策劃他不可名言的計謀(列上22:19-22; 約1:6-12),由那裡降來地上(創11:5, 7; 19:24; 24:3, 7; 出19:18-20; 依63:19)。後期的以民,由於宗教的過度熱誠及謹慎,以天來代表天主(達4:23; 加上3:18; 4:10, 24, 55; 12:15; 加下7:11; 路15:18, 21),故此說「在天上」,就是說同天主在一起(瑪16:19; 18:18),「來自天上」就是「來自天主」(谷8:11; 11:30; 若3:27)。「天主的國」被稱為「天國」只見於瑪3:2; 4:17; 5:3, 10, 19, 20; 7:21; 8:11。「天開了」指天主來近了(谷1:10, 11; 若1:51; 宗7:55, 56; 10:11),天主的聲音來自天上(谷1:11; 若12:28; 伯後1:18)。 三、天使們的居處:(創21:17; 22:11; 列上21:19; 路2:15; 希12:22)。他們被稱為「天主的眾子」(詠29:1; 82:1; 約1:6),「聖者」(詠89:6; 匝14:5; 約5:1; 達4:10, 14),「勇者」(詠78:25; 103:20),為立即執行天主的命令,盡傳達的職務。聖經上稱他們為天的或在天上的天使(瑪24:36; 谷12:25; 13:32; 瑪18:10; 22:30)。他們常見天父的面(瑪18:10)。「天軍」是由他們組成(列上22:19; 編下18:18; 達7:10; 約1:6; 2:1; 路2:13; 19:14; 默7:11)。他們由天上降來(創21:17; 22:15; 瑪28:2; 路22:43; 迦1:8),服侍環繞耶穌(若1:51),向婦女及宗徒們報告耶穌復活(瑪28:2-5; 谷16:5; 路24:4, 5; 若20:12; 宗1:10, 11)。至於魔鬼亦見於天使之間(約1:6; 2:1; 列上22:19-22),則是一種幻想寓意的說法,象徵魔鬼在人類的歷史上,也有他的作為,新約中則明言他的勢力,因耶穌的工程已完全被瓦解了(路10:18; 12:8-10, 13)。 四、基督的居所:他自始便與天主同在(若1:1; 17:5),由天上而降來世界(若1:9, 11; 3:13, 31; 6:38, 41, 42, 51; 16:28; 17:8; 弗4:10)。他復活後,升天坐在聖父的右邊(谷16:19; 宗1:9-11; 2:33, 34; 5:31; 7:55, 56; 羅8:34; 弗1:20; 4:10; 哥3:1; 希1:3, 13; 4:14; 7:26; 8:1; 10:12; 12:2; 伯前3:22等)。他以大司祭的身份進入了天上的聖殿(希9:11, 12),在那裡為我們轉求(羅8:34; 希9:24; 12:24; 若一2:1)。在世界的末日,他仍將自天而來,審判生者死者(宗1:11; 斐3:20; 得前1:10; 4:6; 得後1:7; 亦見達7:13; 谷8:38; 13:26; 14:62; 瑪26:64; 宗3:20; 格前15:47; 希9:28)。 五、善人享福的地方:舊約對於善人死後在天上享福的事,只有陰影的暗示(詠16:7-11; 17:15; 49:16; 73:23-28; 約19:27; 智3:1-4; 5:15-16; 6:17-21),而無明確的指示。但是新約的啟示,卻光明正大的告訴了我們,耶穌親自許給他的門徒豐厚的天上報酬(瑪5:12; 路6:23),及不能損壞的財寶(瑪6:20; 19:21; 路12:33)。那裡是他們的家鄉(斐3:20; 見路10:20; 希12:22, 23; 13:14),那裡有他們的產業(伯前1:4),及永遠的住所(格後5:1)。這些都是耶穌親自給那些義人準備的,為使他們同自己永遠在一起(若14:2, 3; 17:24; 得前4:17; 5:10; 得後2:1),享受真正的福樂,就是認識愛慕天主(若17:3),並在世界的末日坐在耶穌的寶座之旁,沾享審判萬民的權力(瑪19:28; 格前6:3; 默3:21),身穿幸福的白衣,手持勝利的棕樹枝,與天神們同唱讚美詩(默7:9-12; 14:1-5; 15:2-4。) 見以民宇宙觀和樂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