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苦衣 [喪服](Sack, Saccus [Sackcloth])

袋,或布袋,希伯來文叫 Saq。按這一字的原意是指用粗羊毛或駱駝毛編織的袋子,可用來裝糧食(創42:25, 27, 35)或其他東西(肋11:32)。此外, Saq 這一字在聖經上更多次用來指喪服和苦衣(創37:34; 列下3:21; 耶6:26; 4:8; 48:37; 依15:3; 37:1等)。喪服,當然是在近人死後穿著,為表示對死者的哀痛(創37:34; 列下3:31等);至於苦衣,則是表示悔罪補過之意。是以每當民因得罪天主將受天主降罰時,先知便勸民悔改,要他們穿苦衣,做補贖(耶4:8; 6:26; 厄下9:1; 加上3:47)。而且不只對民如此,對外教人也是如此(如納3:5-6, 8; 依15:3),不只要全民族,即私人(達9:3; 巴4:20),就連君王也要穿苦衣(列下19:1; 依37:1; 列上21:27)不只向天主求恕時,即向人求饒時,也是如此(列上20:31-32)。此外,當民穿苦衣作補贖時,習慣頭上撒灰,或坐在灰中(達9:3; 厄下9:1; 友9:1; 艾4:10; 耶6:26; 加上3:47),因而「身穿苦衣,頭上撒灰」成了作補贖的術語(見瑪11:21; 路10:13)。

至於原為袋子的 Saq 而有了喪服、苦衣之意的緣故,最初極可能只是以現成的袋子,將下端撕破,倒轉過來,穿在身上當作喪服或苦衣。但由聖經上多次說「披上苦衣」,或「披在身上」,或「圍在腰間」,可知所謂苦衣或喪服,即是以上述作袋子的材料,也即以粗硬的羊毛或駱駝毛織成的毛織品,極簡單的披在身上或圍在腰間。是以將Saq譯作粗毛衣(厄下9:1)也無不可。以這樣粗硬的毛織物穿在身上,皮膚感到不舒服,可想而知,此即所以稱為「苦衣」之理由。

此外,以這類較大的一片毛織物披在身上,猶如斗蓬,是舊約裡先知們所慣披戴的,因而由披著這種斗蓬即可知道或辨認出先知來(匝13:4)。先知厄里叟繼承厄里亞作先知,即接受了厄里亞先知的這類外衣(列上19:19)。此外,除了以這類毛織物外,有時也以獸皮當作衣物,披在身上或圍在腰間,厄里亞即是如此(列下1:8)。新約時代,耶穌的前驅若翰,他原負有厄里亞的使命,所以他出現時,所披戴的,正如厄里亞先知一樣(見瑪3:4; 谷1:6),不過這與古時狹意以毛織品做成的苦衣,已有小小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