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2
由19,20兩節可以證明:人憑自己的理智,與宇宙的美麗和秩序,即能認識天主的存在。如果人認識了天主,仍不把天主當真神和宇宙的大主宰光榮、稱謝、恭敬,反而把只可歸於天主的光榮,歸於受造之物,這明明是違犯理性的瘋狂行為。為此,天主也任憑他們陷於反常的淫亂中,犯種種逆性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