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首(Head, Caput) 「頭」字在希伯來文與其他語文亦然,有兩種意義: 1、本意或字意:即普通所說的人或動物的頭顱(創3:15; 28:18)。 2、借意或寓意: a、以頭來代表整個的人或個體(民5:30; 出16:16),中國亦有這種說法,如「人頭稅」。 b、某一物件的最高部份,如山頭(創8:5; 依2:2),建築物之頂端(創11:4),因此,有「角石」之稱(匝4:7),是以以民習用動物之頭來點綴傢具的上端,這點可由考古學得到證實。 c、有領導權的人對其屬下來說被稱為首,如「上主要在一天之內,砍斷以色列的首尾」(依9:13),意即首長和平民。大司祭之對其他司祭亦稱為首(列下25:18; 見依19:15; 米2:13);演變而成為一個團體的領導人:軍長、民長(民11:9; 歐2:2)、家長(編上26:10)等;丈夫稱為妻子之首(格前11:3; 弗5:23);基督為教會之首(弗4:15; 5:23; 哥1:18; 2:19)、為萬物之首(弗1:22; 哥2:10)。中國亦有「大頭子、小頭子、頭頭、頭目、首長、首腦」等說法。 d、某一國家的政府所在地,謂之首都(依7:8; 宗16:12)。一隊、一批、一夥在聖經上也屢次以「首」來代表(民7:17, 20; 撒上11:11; 13:17)。一日之初亦稱為一日之首(哀2:19; 民7:19; 戶10:10)。 e、除上述所說之許多借意外,聖經上也有不少的以「頭、首」為主的成語:使某人昂首抬頭(詠3:4; 27:6; 110:7; 德11:1),意即扶助支持某人;搖頭表示嘲笑或幸災樂禍(詠22:8; 依37:22; 哀2:15; 瑪27:39);蒙首以表示痛苦或羞恥(撒下15:30; 艾6:12; 耶14:3),皆與中國的說法大同小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