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Brother, Frater)

兄弟姊妹之觀念在民的腦海中,較其他任何民族都為廣泛。民之所以能在散居世界各地之後,經數千年蒼海桑田的重大變化,仍能存留至今,主要的應歸功於它家庭組織的嚴格,血統觀念的強烈,而這種特點則格外表示於「兄弟」一詞的應用上。

一、舊約:

首先「兄弟」是指由同一父母所生的兒子彼此之間的關係而言(創4:8-10)。由不同之父親或母親所生的兒子,彼此亦稱兄弟(創20:12; 34:25; 44:20; 肋18:9-11; 撒下13:2-5等)。但在民中不止於此,一切近親,如叔父,或姪子亦稱為兄弟(創13:8; 14:16,思高譯本作「至親」,24:48, 60; 約42:11)。這種稱呼更用為一切同族之人(戶8:26; 16:10; 撒上20:29; 撒下19:13; 厄下3:1),甚至對其他不同家族及不同支派的民亦然(出2:11; 4:18; 民14:3; 依66:20; 厄下5:10)。更進一步,因著國與國,城與城,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友誼及感情關係,亦彼此稱為兄弟(歐2:3; 耶3:7, 8; 則16:46; 23:31)。外交人員(同行職業),及同等地位的人員,亦都用「兄弟」來彼此相稱(列上9:13; 20:32, 33; 約27:14; 30:29; 箴7:4; 18:9)。哀輓上為表示對死者的友愛,亦用兄弟(耶22:18)。

二、新約:

新約上雖然完全保存了舊約「兄弟」一詞的用途,但它更進一步使之神性化。教友彼此稱為「兄弟」。聖保祿用這稱呼竟達一百三十次之多!而這種變化的基礎就在於救世主的誕生。他是天主子,而取了人性,成了我們的兄弟,因此一切教友(間接地整個人類)都是天主父的子女,而產生了神性的親屬關係(伯前1:22, 23)。舊約時代的兄弟關係主要在於血統、家族、支派,故一切非同族類盡應被輕視,放棄,甚至毀滅(見應毀滅之物)。新約上的兄弟關係範圍,卻大為擴展及更為真切,它包括了一切的人類,故此人類應彼此以兄弟手足的真情來相愛,彼此容忍,擔待,寬恕,以能有資格來敬仰全人類的共同之父──天主(見瑪5:23, 24)。愛天主之情應在愛兄弟的事實上,表達出來(若一2:9-12),不然,就不是真正的對天主的愛情。

見家庭、耶穌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