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陵和突明(Urim and Thummim, Urim et Tummim; Thummim)

按字意來講,這兩個名詞在原文上,有「光明及全備」的意思,拉丁通行本將之譯作「道理及真理」。聖經上數次毫無解釋的提到這兩個名詞。由此可以推斷它們的含義在舊約時代是盡人皆知的,但是為現今的我們,卻成了一個謎。雖然學者們曾獨出心裁供獻了不少意見,但至今仍沒有一個圓滿的答覆。絕大多數的意見認為它們是兩個骰子或籤棒形的物體,用來以肯定或否定的方式作為知悉上主旨意的標準。

聖經上的一段記載可使我們略知其作用:「撒烏耳說:上主,以色列的天主!為甚麼今天你不答覆你的僕人?若是這罪過在我或我兒子約納堂身上,上主,以色列的天主,求你賜給「烏陵」;若是罪過在你百姓以色列的身上,求你賜給「突明」。撒烏耳約納堂中了,軍民清白無過。撒烏耳下命說:為我和我的兒子約納堂拈鬮,約納堂中了」(撒上14:41, 42)。由此可以斷定利用「烏陵和突明」的結果,只有「是」或「非」兩種可能性,至於其他的細小節目皆是揣臆之說,不敢確定。

雖然如此,為我們中國人來說,仍有更易明瞭的實例存在,以供參考。嘗見台灣的各廟宇中,在供桌之旁有「陰陽板」的設置,是長約三、四吋的稜形(或半圓形)的兩塊小木板,一面偏平,一面凸圓,供進香士女拿來向空拋擲,落地後見其反正,而獲悉「神明」的意旨。大約「烏陵和突明」的作用及性質,甚至用法亦不外如此。

按出28:30及肋8:8的記載,這兩件東西應存放在大司祭的胸牌內,而主持以它們來求問上主的負責人亦應是大司祭(出28:30; 肋8:8; 戶27:21),或普通的司祭(申33:8)。有時僅提及「烏陵」而不提「突明」(戶27:21; 撒上28:6),毫無疑問的這是一種簡說,蓋二者是不可分離的。在聖殿被毀之後,天主藉先知來傳達旨意,「烏陵和突明」才漸漸失去其作用。

見厄弗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