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
爭端的根由 | ||
4:1 | 你們中間的戰爭是從那裡來的?爭端是從那裡來的?豈不是從你們肢體中戰鬥的私慾來的嗎? | 羅 7:23 迦 5:17 伯前 2:12 |
4:2 | 你們貪戀,若得不到,於是便要兇殺;你們嫉妒,若不能獲得,於是就要爭鬥,起來交戰。你們得不到,是因為你們不求; | |
4:3 | 你們求而不得,是因為你們求的不當,想要浪費在你們的淫樂中。 | 詠 66:18 瑪 6:5-13, 33 羅 8:26 |
應歸向天主 | ||
4:4 | 淫亂的人啊!你們不知道:與世俗友好,就是與天主為仇嗎?所以誰若願意作世俗的朋友,就成了天主的仇敵。 | 瑪 6:24 若一 2:15-17 |
4:5 | 『天主以嫉妒愛慕他在我們內所安置的神靈』,或者你們以為聖經的這句話是白說的嗎? | 羅 8:26 創 2:7 |
4:6 | 但他還賜更大的恩寵呢,為此說:『天主拒絕驕傲人,卻賞賜恩寵於謙遜人。』 | 伯前 5:5-9 箴 3:34 |
4:7 | 所以,你們要服從天主,對抗魔鬼,魔鬼就必逃避你們; | 弗 6:11 |
4:8 | 你們要親近天主,天主就必親近你們。罪人們,你們務要潔淨你們的手;三心兩意的人,你們務要清潔你們的心! | 匝 1:3 拉 3:7 1:8 |
4:9 | 你們要感到可憐,要悲哀,要哭泣;讓你們的喜笑變成悲哀,歡樂變成憂愁。 | |
4:10 | 你們務要在上主面前自謙自卑,他必要舉揚你們。 | 瑪 23:12 |
4:11 |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詆毀。詆毀弟兄或判斷自己弟兄的,就是詆毀法律,判斷法律;若是你判斷法律,你便不是守法者,而是審判者。 | 肋 19:16 瑪 7:1-5 |
4:12 | 只有一位是立法者和審判者,就是那能拯救人,也能消滅人的天主;然而你是誰,你竟判斷近人? | 申 32:39 瑪 10:28 路 12:5 羅 14:4 |
擅自安排未來是愚妄的事 | ||
4:13 | 好!現在你們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往這城和那城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獲利。」 | 箴 27:1 瑪 6:34 路 12:19-20 |
4:14 | 其實,關於明天的事,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你們原來不過是一股蒸氣,出現片刻,以後就消失了。 | 約 14:2 |
4:15 | 你們倒不如這樣說:「上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就可以作這事或者那事。」 | 宗 18:21 羅 1:10 |
4:16 | 可是現在,你們卻猖狂自誇,這樣的自誇,都是邪惡的。 | 若一 2:16 |
4:17 | 所以人若知道該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