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33
如果
保祿
的敵人誇耀自己是「基督的僕役」,在這一點上,
保祿
更遠遠超過他們。他為證明此點,並沒有以他所行的奇蹟(12:12),或以他在各處所建立的教會,而只以他為傳福音所受的勞苦,和所作的犧牲來作證明。24節「被鞭打……每次四十下少一下」,按法律只可打四十下(申25:3);
法利塞
人為避免違犯這條法律,規定執行鞭刑時,只可打三十九下。30-33節所記,參閱宗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