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Epistle, Epistola)

雖然在舊約中亦有不少的書信,但正式及具體的書信卻只見於新約中,它共有書信二十一封,其中十四封稱為保祿書信,其他七封稱為公函。

一、書信方式:

按當時的希臘羅馬習俗有下列特點:

a、信首:以寫信及收信人的名字及地位開始,接著是問候語及感恩辭,有時相當冗長(羅、弗),並附有祝福「恩寵」及「和平」語句。

b、信體:多屬討論神學及倫理的問題,答覆疑難,此一部份的長短每信各異,由便條式的短信(費、若二、若三),至書卷性的長篇大論都有(羅、希)。

c、信尾:很少有無結尾的書信,它包有:問候、最後的忠告、私人的囑托等,有時保祿在此親自執筆加上數語後而簽名,以證信之真實可靠,並非偽造。

二、文體: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是在新約中的書信與函件是有分別的,大致說來,保祿若望的著作被稱為書信,因為它們富有交流論辯的文件,私人的事件,個別的環境,友情的流露,具體事件的判決及答覆,並有時視環境及收信人之不同而頗具幽默感;但同時這些書信的作者亦沒有忘記他們主要的教導人的天職,及教會團體的利益,因此,而有教義、倫理、法律及禮儀等的闡明。希伯來書是一篇以書信的方式發出的講詞,其他的著作則屬函件類,雅是一封牧函,伯前是有關聖洗聖事的基本教義及讚詞,伯後及猶是兩個諭函,若一則是一份告全體教友的函件。

三、編輯:

保祿的書信大都是由宗徒自己口授,而由秘書撰寫的,中間不免有停頓的地方,這就是何以在他的一些書信上,好似有上文不接下文的現象的原因。當然,秘書除了在撰寫及修辭之外,在編輯上亦有他的參與。這點可以很顯然地見於希、牧函、猶、伯前、伯後。至於其他的書信大都由宗徒自己動筆書寫。格外是聖保祿的個性在其他的書信上盡形流露,活潑激昂,熱烈認真。

關於書寫的速度,學者意見不同,比如羅書有人謂費了九十八個小時才完成,但亦有人謂十一小時足矣。寫後將書信捲起來,綑以繩帶,加上印章,交給可靠的人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