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

「原始福音」是指創3:15所記:天主在懲罰蛇時,向人類預許人終要得勝魔鬼的諾言。犯罪的原祖父母不能不受公義的天主所預定的懲罰(創2:17; 3:16-19);不過,當天主咒罵懲罰那使人犯罪的「蛇」時(3:14),卻對人顯示了他的慈愛。

人受騙為蛇制勝之後,自己無法自救,但天主卻賜給了一線為將來得救的希望:天主自己把「仇恨」,放在蛇和女人,以及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之間。這永久的「仇恨」,即蛇的後裔和女人後裔的戰鬥,是出於天主親自的安排;並且天主預許女人的後裔,雖然在「腳跟」上受傷,但必要踏碎蛇的頭顱。這許諾因為是人類的第一個大喜訊,所以稱之為「原始福音」。

一、原文問題

為解釋創3:15的意義,必得注意,在原文3:15的後半句內,有一個陽性的代名詞作主詞( Hu 及其語尾詞為 ennu ),無疑的,思高譯本內所說的「女人的後裔」應為男性(「後裔」原文指「種子」)。但從本文上,看不出來這「後裔」的代名詞,是個別性的或集體性的,指一個人或者指人類。七十賢士譯本譯作「autos」,即指那踏碎蛇頭的後裔為個體的男人。

拉丁通行本將這代名詞譯為陰性,歸於「女人」(ipsa),不過這不是原文正當的翻譯。

再者,按3:15原文,「踏碎」與「傷害」原為同一動詞,不過,一個傷害在頭部,一個傷害在腳部,可知「女人的後裔」所受的傷害較「蛇」為輕得多。

二、本文意義的難題

要瞭解本節的意義,首先必須注意上下文。由創3:1-5的記述看來,明顯「蛇」就是天主和人類的狡猾敵對者。他所犯的是道德上的罪惡,且因此而受罰。所以「蛇」和「蛇的後裔」在3:15不可能是指屬於動物界的蛇類,為此,決不能接受自由派解經學家的意見,說創的作者在此只是講:為什麼人與蛇之間有仇視的情況。在創的頭幾章內(參閱「太古史」)作者旨在探求人類之間的罪惡是從那裡來的,為什麼越來越為普遍。作者的答覆是:這種惡的勢力是「敵對者」藉著蛇的形像誘惑了人,使人受騙因而墮落。

當今基督教聖經學者大多數承認:此為作者的本意,不過他們認為創3:14-19一段,是古代的民間故事。作者以這故事來講明人在世上所體驗的與惡勢力所作的永久戰鬥。據這些學者的意見,創3:15只包含這一意義,並未提及人類得救的希望。但創的作者,除了講述罪惡由來以外,從開始即專注於人由惡勢力獲救的希望。

天主教的解經家跟隨諸教父的講法,以3:15當作天主向人類宣佈的第一「福音」,即救恩的第一個預許。並且自古以來,教會的傳授,根據聖經,以創3章內所提的「蛇」為魔鬼(智2:24; 若8:14; 羅16:20; 默12:9; 20:2),以「蛇的後裔」為那些與魔鬼合作的「使者」(瑪25:41; 默12:7-9; 伯後2:4; 猶6)。所以這裡所提的「仇恨」是指女人及全人類與惡魔的常久戰爭。在這場戰爭中,當作「女人後裔」的人要受傷害,但最後定要制勝魔鬼的勢力。至此,天主教的解經家大多數都予同意;並且大多數學者根據聖經,尤其由新約內所得的更清楚的啟示,承認在3:15內暗含著默西亞救世的預許。

但如果進一步追問:這裡默西亞的意義是否是創的作者所能明瞭的,是否是作者所願表達的本義?天主教的解經家對這一問題的答案,意見則不一致。今分別討論如後:

甲、關於「女人的後裔」:這一問題的關鍵,即在於3:15後半句內的「後裔」,這「後裔」是指個人(默西亞),或指全人類?按近代天主教大多數聖經學者的意見,認為作者並沒有想到默西亞(個體)要實行救贖的問題。「後裔」是指集體而言,雖然默西亞也包括在內;但由日後聖經的啟示,尤其新約,才可推知「原始福音」特別與默西亞(基督)的救贖工程有關。這些解經家認為:在本文中除了字義以外,含有一個更深的,聖神在以後的歷史內漸漸啟示出來的深意,即所謂的神秘的或象徵的或圓滿的意義(Sensus spiritualis, typicus, plenus)。見經義條。

但另有些天主教的解經家,如貝阿(Bea)、瓦加黎(Vaccari)、息孟——仆辣多(Simon-Plado)、黎高(Rigaux)等,則主張創的作者在3:15後半句內,以「後裔」指一個個體的救贖者,即直接指默西亞。這一意見,一方面可以依據七十賢士譯本內所包含的古時猶太的傳授,作「他」(autos ,見上文);另一面又可依據最古的拉丁譯本(Ipse)和幾位教父的傳授,如猶斯定(Justinus)、依肋乃(Irenaeus)、西彼廉(Cyprianus)、盎博羅削(Ambrosius)、基所(Chrysostomus)等。

乙、關於「女人」:當然,對於創3:15所提的「女人」,意見也不相同。表面看來,「女人」在此最先應指那在跟前的「女人」。但要問「女人」是否也有更深的一層意思?基督教的解經學者多主張「女人」只指亞當的妻子厄娃,天主教的學者也有些贊成這種意見,但絕大多數以為「女人」二字,在此含有更深奧或象徵的意義,即是說,「女人」,除了厄娃以外,也指一般女人,但尤其暗示她們中那偉大的女人,默西亞的母親瑪利亞。他們說,女人既為魔鬼所制勝,天主就利用由軟弱的女人所生的「後裔」來戰勝魔鬼。另有些天主教的神學家如黎高(Rigaux)、斯丕乃托里(de Spinetoli)、葛赫特(Gaechter)、布朗(F. M. Braun)等,以為「女人」在此,按本意來說,不能指厄娃,而是直接指瑪利亞。這一意見的依據,是幾位古時的教父,如依肋乃(Irenaeus)、猶斯定(Justinus)、西彼廉(Cyprianus)的解釋。不過應注意,比較著名的教父,在講解創3:15時,總沒有將「女人」二字引用在聖母瑪利亞的身上,雖然教會的傳授早已把瑪利亞厄娃聯繫起來。

三、由歷史方面的研究

最近有些天主教聖經學者,以歷史批判法(Methodus historico-critica),來研究原始福音,為解決上面所提出的難題(如加則耳(Cazelles)苛彭斯(Coppens)、黎高(Rigaux)、斯丕乃托里(de Spinetoli)等)。創3:15屬於所謂的「雅威派口傳」(參閱「梅瑟五書」及「太古史」)。這傳說來自神學觀。多注意人的罪惡,另一方面,特別指出天主對人類的仁慈和他的許諾。

「雅威派口傳」,經過了幾百年的流傳,大概在撒羅滿王時代,在猶大支派地域內開始編輯成書,並且包括了將來由猶大支派所出的默西亞的預言(創49:10; 戶24:7, 17)。由此那些上面所提及的學者推論,「雅威派口傳」與納堂先知向達味王所發的預言(撒下7:11-16),有密切的關係。

就神學內容來說,創3:15遠超過上面所提及創和戶的兩個預言,以及向達味的許諾,因為創3:15所講論的,並不是世俗的政治勢力或民(猶大支派)的勝利,而是制服魔王及惡勢力的勝利和全人類的救援,是神學上更成熟的結論。

這並不是說,默西亞的希望,是起源於達味朝代的神學思慮,因為在民古時的口傳內,早已包含了將來救援的希望,並且這希望必是出於天主的啟示,即根據天主向原祖父母所許的希望,尤其根據天主向聖祖們(創12:2, 3; 13:14-17等)和梅瑟屢次的啟示。這一希望在起初還是概略性的,但到達味為王時代,這一希望才成為更熱烈、更具體的;待到大先知們時代,成為更清楚的,更明朗的了(依7:14; 9:11; 米5:2等)。

以上所述,只是那些天主教近代解經家思想程序的大略,不過,由歷史批判法所得的結論當然不是完全穩妥可靠的。但另一方面,這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對創3:15的經文,由新舊啟示的各方面來加以斟酌,以得到其意義的更可靠的解釋。

四、論救主基督的原始福音

依我們看創3:15所包含的預言是很特殊的,且在梅瑟五書內,尤其在「太古史」內有其重要的位置。

論人類得救的期望,無疑是由古時傳下來的。但由古代許多民族的傳說中,可以看出來,天主向人所預許的這一原始的希望,越來越為之曲解。天主遂揀選了亞巴郎,給予他一特殊的啟示,由此開始了一個新而且純的期望。從亞巴郎和其他聖祖們以還,這為人類得救的期望,集中於民身上(創12:1-3; 18:18; 22:18等)。天主與聖祖所訂立的盟約和誓言,即是以後天主在西乃山上與民所立的盟約的基礎(申7:6-9; 出19:5-6)。天主使民成為他的選民,為履行他向祖先所立的誓約(申7:8)。從達味為王時,將來救主默西亞的期望又集中於王朝,即集中在達味的一位後裔身上。由納堂先知的預言(撒下7:8-16)起,這一有關默西亞的新思潮更加蓬勃,且在以後先知的預言內,達到了高潮(參閱「默西亞論」)。

創的作者既然要寫民歷史和人類救恩史的導言,那末,在寫這導言時,不能不加考慮太古的傳說,以神學的反省,道出人將因原罪而應受罰,但因天主的仁慈而仍懷有希望。他所描寫的敵對不是蛇和人之間的敵對,而是魔鬼和天主之間的敵對。那藉蛇形的魔鬼既然屬於受造之物(創3:1),自然不能破壞造物主天主的計劃。但牠卻能施展狡謀,使軟弱的女人受騙,並藉她而使男人上當,天主即將計就計,反使女人來敵對牠,且使女人的後裔制勝牠。天主既是這一戰鬥的主動者,那末,勝利必定屬於天主無疑。但按創的作者在「太古史」內的記述,由厄娃出生的人,不但倚賴自己不能得救,反而人類越來越壞,越來越趨墮落。雖然如此,但天主卻常選拔個體的人(如聖祖們),為實行他對人類的計劃。

創3:15的「後裔」雖然能指一個集體名詞,但在最後的代名詞看來,「後裔」,按字意應指一個個體的人(正如七十賢士譯本所翻譯的 autos),即將來的一位救世者。但這位救世者是誰?

我們承認無論是在舊約或在新約內,總沒有明確的把創3:15引用在默西亞救主身上。關於舊約,可以說,先知們的眼光,因選民歷史演變的關係,多集中於自己的百姓;但在新約內,我們不疑惑,作者們曾多次暗示過創3:15:「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迦4:4)。耶穌受苦受死的時候,就是「世界的元首被趕出去」的時候(若12:31; 16:11),並且「被舉起來」的耶穌開始吸引眾人來歸向他(若12:32)。天主派遣了他「為消滅魔鬼的作為」(若一3:8),並使耶穌的眾信徒也能「把撒殫踏碎」在他們的「腳下」(羅16:20; 見路10:17-20)。這些經文或許不是顯明的引證,但整個的新約,實際上即是證明創3:15的預言,在耶穌救贖的工程上完全應驗了,甚至可說「福音即是原始福音的最好注腳」。

依我們看來,既然創3:15是直接論及默西亞的預言,那麼再問「女人」在此指誰?我們要明瞭此點,先要注意經文創3:15並沒有提及原祖父亞當,同樣也未提及原祖母厄娃。他們兩人在3:16-19才受到懲罰。在3:15前半句內,原祖母不過只是預言的起點,並非預言內的「女人」,所以預言內的「女人」,好似直接與救主應有母子的關係。這一論證可由創作者的記述方法得到實證,他常特別注意那些被天主所選的領袖的母親「如撒辣黎貝加肋阿辣黑耳等)。

再者,與創3:15相似的預言,如依撒意亞米該亞兩位先知在預言默西亞來臨的時候,特提他的母親,而不提及父親(依7:14; 米5:2),這明顯是要說明民的得救全是由天主而來的。

在新約若望福音內,耶穌曾兩次在重要的時機,稱自己的母親為「女人」(若2:4; 19:26)。當然只依賴此名稱不能證明耶穌有意指出創3:15內所提及的「女人」,但默12:1-18為我們的問題卻有很密切的關係。作者在此無疑的是指創3:15,因為提及了「原始福音」內的重要角色:那「號稱魔鬼或撒殫的大龍」,即「遠古的蛇」,「女人」和女人所生「男孩子」;又說,大龍與女人「其餘的後裔」交戰(12:17)。學者們雖然把在此所描寫的「女人」,認為是天主的新以色列民族,即那為眾信徒的母親教會的象徵,不過就上下文看來,若望是以那產生默西亞的母親瑪利亞(12:5)作為教會的模範。默的作者認為教會與耶穌的母親是分不開的,因為天主是藉聖母賜與人類「賴羔羊的血…得勝那條龍」(12:11)。

我們在前面曾經提過,這些經文並非是創3:15的直接引證,為此初期教會的教父也沒有引用默12章為證明聖母的特恩(因當時對默示錄一書發生了其他的難題,見默示錄條)。但是,從第二世紀起,教父們由新約內的整個啟示,開始漸漸看清聖母在救贖工程上的位置。他們,如猶斯定德都良依肋乃等依據保祿宗徒的話,稱耶穌為人類的新亞當(格前15:45; 羅5:12-18),同樣,稱聖母瑪利亞為新厄娃。以後從第四世紀起,才有幾位教父,如厄弗稜(Ephrem)和普登(Prudentius)等,把創3:15直接引用在聖母身上。

依據這些論證,教宗庇護九世在論及「聖母無染原罪的通諭」內(Ineffabilis Deus, 1854),引用了創3:15; 同樣庇護十二世在論及「聖母昇天」的通諭內(Munificentissimus Deus, 1950),也引用了創3:15。雖然兩位教宗沒有決定這是創3:15的絕對解釋,實際上,卻指引我們天主教的信徒更明瞭了原始福音的深意。

見梅瑟五書、太古史、默西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