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17 信友一生如時常隨從聖神的引導,不但靈魂可「賴正義而生活」(10節),並且連「有死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復活,而獲得光榮的復活(11節)。保祿為證明此點,提出了四項保證:第一、以天主聖神作證(12-17節);因為「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我們是天主的子女」(16節),他常住在子女的心內(9節),引導他們(14節),感動他們(15節),扶持他們的軟弱(26節),並同他們一起祈禱(迦4:6)。信友既是天主的子女,便有子女的權利,便是天父的承繼人,基督的同承繼人(17節),有權分享基督復活的光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