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節(Day of Atonement, Dies Expiationis)

是古代民的大節日,於提市黎月──九月十月間──初十,亦即在帳棚節前第五天慶祝。百姓應避免任何工作,並應守嚴齋。在這一天大司祭應進入至聖所,以畜牲及公山羊作為贖罪祭品的血,撒結約櫃上的贖罪蓋及其周圍的地板,目的在獲得自己及其他司祭並全體百姓罪過的赦免。這種隆重的禮儀是天主自己向梅瑟指定的(肋16:1-34)。在後期的猶太時代,甚至在聖殿被破壞之後,這種禮儀仍在循行不息,直至現在,惟不再以畜牲而是以祈禱來代替,是為公眾舉行補贖大禮的節日。希9; 10兩章將此贖罪節與真正的及最大的贖罪節──耶穌的聖死及復活──相連合,在這個偉大的節日上,耶穌以自己的聖血賠補了全人類的罪過,故此它的效果遠遠超過舊約時代的贖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