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23
信友因聖洗聖事已與
耶穌
同死於罪惡,死於舊我而進入了新生的境界(格後5:17),便不應再隸屬於罪惡權下。
保祿
為說明這點,便取譬於當時風行的奴隸制度:一個奴隸不能沒有主人,並且也只能屬於一個主人,因為「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瑪6:24)。信友既已脫離了罪惡的奴役,藉聖洗而歸屬了新主人——
基督
,便應效法
基督
的服從(5:19),去服從天主,行正義的事,以獲得正義的結局——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