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孟 [阿孟子民、阿孟神](Amon [Ammonites, Ammonitae])

一、 阿孟子民

聖經上多以「阿孟子民」名之,是羅特的第二子,為摩阿布之弟,本阿米的後代(創19:37, 38)。在他們打敗強蠻的民族勒法因人後,將其土地據為己有,定居該處,即現今死海東北阿爾農雅波克二河之間的地區(申2:20, 21; 3:16; 民11:13, 26),直至後來阿摩黎人將他們驅向東方曠野邊沿,由此他們西方的邊界祇限於雅波克河上游(戶21:24; 申2:37; 民11:13, 22)。不以之歸於民團體,因為他們曾協同摩阿布人雇請術士巴郎來咒罵過民(戶22:5; 申23:3-6)。在民長時代,亦曾幫助摩阿布厄革隆佔領了民的一部份土地(民3:12, 13);又在依弗大民長時,再度入侵打擊河東的民(民10:7-10, 36)。在撒烏耳就職為王前不久,阿孟納哈士圍攻基肋阿得雅貝士,但被撒烏耳打敗(撒上11:1-11)。後來納哈士協助達味獲得王權(撒下10:2)。納哈士死後,達味派代表前往追悼,但代表們大受納哈士之子及繼位人哈農之污辱,因而發生戰爭(撒下10:1-5)。第一役由達味的將官約阿布阿彼瑟帶兵出陣,打敗阿蘭阿孟聯軍(撒下10:6-9; 編上19:6-19)。一年後,有第二戰役發生,仍由約阿布帶兵,大敗阿孟人,並佔其重鎮辣巴城(撒下11- 12; 編上20:1-3)。撒羅滿娶了幾個阿孟女子為妻(列上11:1)。國分南北朝之後,阿孟人乘南國衰弱之際,數度入侵猶大,更組阿孟厄東摩阿布聯軍,在約沙法特猶大王時,進襲猶大境,但敗於猶大王(編下20:1-30)。其後在烏齊雅約堂王朝時代,被迫向猶大進貢納稅數年之久(編下26:8; 27:5),故當北國以色列遭難時,大為歡喜(索2:8-10),京被拿步高毀壞時,更是額手稱慶(耶9:24, 25),甚至聯合他人前來欺凌約雅金王及幫助破壞京(列下24:2)。充軍期後則與撒瑪黎雅人同阻返國的民修建京城牆(厄下4:2-8)。因有些民與他們通婚,而大受厄斯德拉乃赫米雅的責斥(厄上9:1, 2)。先知們曾發出了不少的神諭來相反他們(亞1:13-15; 索2:8-11; 耶9:25; 49:1-6; 則21:33-37; 25:1-7)。瑪加伯猶大亦曾向阿孟人作戰(加上5:6等)。亞述帝國的年鑑上載有數位阿孟王的名字,被列入向亞述進貢的國家。古阿孟之名,由於現今約但的京都阿曼而傳留至今,因阿曼即建在舊辣巴城廢址上。

二、 阿孟神

埃及之神名。意謂「隱藏者」(埃及文)。此神之出處不詳,祇見於耶46:25。原祇是底比斯的護城神,在埃及中帝國時期因底比斯強大,而成了全帝國的最高神明,被稱為阿孟肋(意即眾神之神)。其妻慕特(Mut)及子紅穌(Honsu)形成古埃及三重要神祗。對阿孟神的祭品,多是綿羊,因此,在壁畫或彫刻上他是以綿羊頭,或頭上生有兩根長羽毛出現。他可能與利比亞猶丕忒阿孟神有關,或者同聖經上的巴耳阿孟神亦有關係。

三、 人名

除此埃及神外,聖經上亦有三人以此為名者,其意依希伯來文是謂「忠信的」。三人中最重要者,是猶大國第十四位國王(公元前六三九∼六三八),默納舍之子阿孟(列下21:19-26; 編下33:21-25),因其為王僅年餘,故有關他的歷史,知者甚少,大概在政治宗教上完全是亞述國的附屬,是一位昏君,敬禮邪神,很可能因此被宮中的一部份保守熱心的臣僕所殺。他的繼位者是熱心的約史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