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瑪爾(Tamar, Thamar)

女人名及城名,意謂「棕櫚樹」。

一、人名:

1、猶大的長子厄爾的妻子。厄爾無子早亡,嫁給其弟敖難敖難同樣死去,按照「代兄立嗣」的法律(申25:5)以及其他一些東方民族的習慣,理應嫁與敖難的弟弟舍拉,但是舍拉成人後,猶大卻一反習俗,拒將塔瑪爾嫁給自己的小子舍拉塔瑪爾於是憤惱不已,為了報復,裝作妓女,陷害猶大。結果塔瑪爾因與家翁通姦懷孕生了二子:一名培勒茲,一名則辣黑(創38:6-30; 見編上2:4; 盧4:12)。因為達味培勒茲的後代,故此塔瑪爾的名字亦見於「耶穌基督的族譜」(瑪1:3)。

2、是達味瑪阿加所生的女兒,與阿貝沙隆是親生兄妹,被其同父異母的兄弟阿默農所強姦,然後棄之不顧,因而激起了阿貝沙隆為自己妹妹報仇的行動(撒下13:1-32; 編上3:2, 9)。

3、阿貝沙隆的獨生女,美麗過人(撒下14:27),可能是阿貝沙隆為了紀念自己的妹妹,才給她起了這個名字。

二、城名,是客納罕的一座南方城市(列上9:18),按厄則克耳先知的預言,將是巴力斯坦南方的理想邊界(則47:19; 48:28),應與創14:7所載的哈匝宗塔瑪爾同為一地,亦即民1:16所說的「棕樹城」,但不是申34:3; 及編下28:15所言及的「棕櫚城」。至於它現今的位置,學者們至今不能意見一致,有人謂在死海之南約四十公里處,有謂十五公里,亦有謂二十公里,惟一相同之點,是它應在死海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