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1
天主早已應許
亞巴郎
子孫有如繁星,要將
客納罕
地賜給他們(13:14-17);但他至今無子,又到處漂泊,天主遂又重複所許;他縱已年老,妻子又不生育,還是堅信了天主的話,因此天主使他成義(羅4;迦3:6-9;希11:11-12;雅2:23)。又為嘉許他的信德,就同他立了約。這約不是雙方的結盟,而是天主單方面的恩賜。天主立約所規定的祭獻,似乎是古時立約的儀式(耶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