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默納 [提默納黑](Timnah, Thamna, [Timnah, Themna]) 一、 提默納城: 聖經上兩城市的名字,意謂「部份」或「份額」。 1、是猶大支派的北方邊界城市,離貝特舍默士不遠(蘇15:10)。此城後來讓與地區窄狹的丹支派(蘇19:43)。這座城市原是屬於培肋舍特人的一座古城。三松民長與此城的一位女子結婚,故此這裡曾經是他英雄事蹟實施的場所,並在它的附近殺了一隻幼獅(民14:1-5)。在猶大王阿哈次時代(七三六∼七二一),重被培肋舍特人所佔領(編下28:18)。考古學家業已證實它就是現今的提貝納(H.Tibna)廢址,在阿因舍默士(AinSemes)之西南約三公里半的地方;並證實它直至希臘及羅馬帝國時代,仍保存著它的重要性。 2、猶大支派的一座城市(蘇15:57),很可能就是創38:12-14所說的提默納黑,亦即現今的塔巴納黑(H.Tabbanah)廢址,在基貝亞之西北約三至四公里處。 二、人名: 舊約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叫提默納,意謂「不可接近的」(?)。 1、是厄里法次的妾。厄里法次則是厄撒烏與阿達所生的兒子。提默納原屬於赫特民族,與厄里法次生子,名叫阿瑪肋克,他就是後期強大的民族阿瑪肋克人的祖先(創36:12; 見戶24:20; 出17:8-16; 申25:17, 29)。提默納是曷黎人色依爾的女兒,其姊妹名叫羅堂(創36:22; 編上1:39)。 2、是厄東的一位族長(編上1:51),也就是創36:40所記載的厄撒烏後代的族長提默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