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總督(Procurator) 這裡所說的總督與路2:2所說的敘利亞總督,不論在職權、屬地、及地位等各方面,是迥然不同的,前者屬於後者的權下,所屬土地狹小,人口不多,且是多事之區。 公元六年羅馬帝國罷免了猶太王阿爾赫勞(瑪2:22),而將他所管理的地區猶太、撒瑪黎雅及依杜默雅劃為一個隸屬敘利亞的羅馬行省,由羅馬的特派總督來管理。總督擁有本區的最高軍權,是行政的長官,格外是執法的判官,但在重要的巨大案件上,仍須請示於敘利亞的羅馬督導使。他的駐所普通是在凱撒勒雅,但在猶太人的大慶節日期間,慣駐耶京,以防民間百姓的集體暴動。 羅馬駐猶太的總督:先後共有十四位,自公元六年至六六年,中間中斷了三年,即自四十一至四十四年,前期有七位,後期亦有七位。第一位總督名苛頗尼約於公元六年上任,到任不久即接到敘利亞總督季黎諾的命令,清查猶太戶口。激起百姓的不滿及憤恨,由加瑪拉人猶大(Iudas Gamalae)起而叛變反抗,結果事敗身亡,不少猶太人亦死於非難。他的任期至公元九年滿期,由安彼威約及魯富先後繼任,至公元一五年,我們僅知其名,關於他們有何政績則無從稽考。自公元一五年來,至二六年的繼位總督是格辣托,他與大司祭亞納斯不和,將之革職,四年中先後委任了四位大司祭,最後一位就是耶穌受難時的蓋法大司祭。 公元二六年比拉多被委任為猶太總督,任期直至公元三六年,他的作為見「比拉多」條。比拉多的繼位人有瑪爾切羅及瑪魯羅二人,任期自三六年至四一年。四一年羅馬皇帝將猶太的總督制廢除,將其土地劃入阿格黎帕一世的版圖。但在阿氏於公元四四年逝世後,又恢復了猶太的總督制,史稱為第二期羅馬總督。這第二期內的第一任總督是法多,他是一位精明能幹的政治家,曾平息亂黨,賜予猶太人宗教上的絕對自由;但在他執政的末期,卻又變成了混亂的局面,民族主義抬頭,假先知忒烏達作亂惑眾,自稱是默西亞,被總督所殺。公元四六年由提庇留亞歷山大繼位,他原是猶太人,但極崇拜希臘文化,故為猶太人所不齒,此時聖地發生了大饑荒,此次天災亦見載於聖經(宗11:27, 30)。其後自公元四八年至五二年的總督名叫雇瑪諾。他是一位英勇的將軍,但不懂政治,由於軍人的蠻橫而大失人心,於是發生了嚴重的動亂,即猶太人與撒瑪黎雅人之間的爭鬥,幾乎演變成內戰。喀勞狄皇帝遂將他革職充軍,委任斐理斯為總督(五二∼六○)。他展開與「熱誠派」的「匕首黨」及假默西亞的戰鬥,手段強硬,將其首腦人物殺掉。這次的作亂聖經也有所提及(宗21:38)。其後又有猶太人及希臘人為了公民權的爭奪而發生暴亂,尼祿皇帝將他召回羅馬,而委派了斐斯托為其繼任人(六一∼六二)。他以明智的手腕將內亂平息,堪稱一位正直的總督。自公元六二年至六四年的總督是阿耳彼諾,他不管治安,不理政事,惟知搜括民財,因而造成了一種無政府的紊亂狀態。繼他位者是傑息敖夫羅洛(六四∼六六)。此人可說是一無惡不作的壞人,毫無正義感,欺騙、搶劫、掠奪,無所不為,致使不少的人民陷於貧困的絕境,結果民怨沸騰,起而作劇烈的反抗鬥爭,而導致公元七○年的大戰及耶京的毀壞與滅亡。 羅馬駐猶太的總督一覽表: 1、苛頗尼約Coponius公元六年∼九年 2、安彼威約M. Ambivius九年∼一二年 3、魯富A. Rufus 一二年∼一五年 4、格辣托V. Gratus一五年∼二六年 5、比拉多Pontius Pilatus二六年∼三六年 6、瑪爾切羅Marcellus三六年∼三七年 7、瑪魯羅Marullus三七年∼四一年 三年中斷期(見上) 1、法多Cuspius Fadus公元四四年∼四六年 2、提庇留亞歷山大Tib. J. Alexander四六年∼四八年 3、雇瑪諾Ventidius Cumanus公元四八年∼五二年 4、斐理斯Antonius Felix五二年∼六○年 5、斐斯托P. Festus六○年∼六二年 6、阿耳彼諾Lucceius Albinus六二年∼六四年 7、夫羅洛Gessius Florus六四年∼六六年 見比拉多總督;詳見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福音33-43頁福音總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