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Night, Nox) 按創第一章的記載,天主開始創造萬物時,第一個被造的即是光,天主將光與黑暗分開,稱光為「晝」,稱黑暗為「夜」(創1:5)。這是聖經上第一次用「夜」字,同時也說明了「夜」的性質,即「晝」的對稱,也即無光的一段時期。之後,天主為叫夜不致完全處於黑暗中,於是造了較小的光體:月亮、星宿為控制黑夜(創1:16)。由達3:71可知夜也好,晝也好,既都是受造物,都應讚美天主。且按詠19:3的話。「日與日侃侃而談,夜與夜知識相傳」,意即無論日與夜,無不在彰現天主的光榮,好似日與夜都有口似的,在講述天主的光榮。此外,人睡覺普通都在夜間(參閱得前5:7),為此,天主不但在夜間藉夢來啟示人,如創20:3; 40:5; 41:8; 瑪1:14,而且多次在夜間藉神視啟示人,如創46:2; 撒上3:2-15; 28:8; 依29:7; 匝1:8。夜因為無光,是黑暗的,因而夜往往被描寫為充滿了恐怖(參閱詠91:5),因而夜成了死亡以及一切罪惡的象徵(見約17:2; 18:6, 18),包括心情惡劣或靈魂喪亡的象徵(參閱若9:5; 13:30)。甚至按聖保祿的思想,整個人類歷史由第一人犯罪,失落了天主的聖寵後,好似進入黑夜中,直到默西亞救主來到後,才出現了黎明,露出了曙光(羅13:12; 得前5:5)。所以,按保祿之意,幾時人犯罪,即屬於黑夜,即是黑暗之子;但在獲得救主救恩之後,卻成了白日,成了光明之子。最後,由於夜間萬籟俱寂,實是人同天主默談最好的時候,所以自古不少熱心人士多次在夜間祈禱(見詠1:2; 22:3; 77:5-7; 119:55, 62; 148)。新約內耶穌也多次在夜間向他的天父祈禱(見瑪14:23; 26:31, 36; 路22:19)。之後,聖教初興時,耶穌的門徒也多效法耶穌的表樣,在夜間祈禱(見宗16:25; 20:7; 27:23)。 至於夜如何分劃,見時辰、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