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1
17節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還以為必須守梅瑟法律,纔可在天主前成義,那麼,我們因曾作證只賴耶穌的恩寵纔可成義得救,就成了罪人,如此,那廢棄舊約法律的耶穌就應為我們的罪負責。關於19節,參閱羅7:1-25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