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阿布(Moab) 地區及民族名,其意有兩種解釋:即來自希伯來文的「門阿比」,意即「由父所生者」;或來自「木阿比」,意謂「父親的水」(即父之遺種) 。 一、地區: 摩阿布,東有敘利亞,阿剌伯曠野為界,西有死海及約但河下游,南達則肋得河(即今之赫撒山谷河床),只有北方的界限,隨政權軍勢之盛衰而時有所變更,歷史上則統稱以阿爾農河為界(戶21:26-30)。這是一片不太廣大的地區,在其全盛時代,也不過是南北長九十六公里,東西寬五十七公里。這個地區原為厄明民族的國王(申2:10, 11),為摩阿布人所強佔。考古學者,發現此地在西元前六千年左右,即已有人煙存在,其地質不太肥沃,除中原地區有水源存在,可供農作物生長之外,大都是乾旱地帶,是以人民多以牧業為生。 二、民族: 創19:30-38強調摩阿布人及阿孟人,與以色列民族有血統上的關連,事實上,由他們語言、文化及習尚來看,即可知此說之不誤。 當以民進入許地時,未曾騷擾摩阿布人,只從其東面而過(申2:9; 民11:15; 編下2:10)。此時摩阿布人王巴拉克聞名心驚,卻不敢出而迎戰,只是召巴郎術士來向以民咒詛(見戶22-24; 蘇24:9)。摩阿布同以色列民族雖為世仇(申23:3-6),但在歷史上亦曾有過不少友誼的表示(編上4:22; 8:4; 依16:4; 耶40:11),及聯婚的實例(厄上9:1; 厄下13:23)。達味的祖先敖貝得即由摩阿布婦女盧德所生(盧4:10, 13, 17),達味遭受迫害時,亦曾將自己的家人寄託于摩阿布王的保護之下(撒上22:3)。但是在宗教方面,以民也受過不少的毒害,在史廷以民的一些男子因與摩阿布女子行淫,而陷入其邪神的宗教敬禮,向巴耳培敖爾頂香崇拜,而受了天主的懲罰(戶25:1-10),民長時代更受其武力侵襲(民1:16; 3:12)。 但綜觀以民的歷史,摩阿布似乎是一向居於以色列民族的下風,聖經上記載其國王厄革隆被民長厄胡得所刺殺之事(民3:12-30)。其後,在撒烏耳、達味及撒羅滿時代,皆受治於以民(撒上14:47; 撒下8:2; 編上18:2, 11; 列上4:13, 14等)。撒羅滿死後,雖曾一度乘以民南北分裂互相爭鬥之際,擺脫以民的枷鎖而獨立,但在北國國王敖默黎(八八五∼八七四)時代,重新稱納貢(列下3:4)。摩阿布王默沙曾就對耶曷蘭(北國王八五二∼八四一)及約沙法特(南國王八七○∼八四八)的戰爭及勝利大事渲染吹噓(見默沙碑文)。其後,大馬士革王哈匝耳佔領摩阿布地區(列下10:33, 34),但為時不久又被雅洛貝罕二世(北國王七八三∼七四三)所收復(亞6:13)。此時強大的亞述帝國正在國勢強盛,銳不可當之際,近鄰諸小國皆望風披靡,於是摩阿布以及近二百年來統治摩阿布的以色列國,都漸次落入亞述的勢力範圍,亞述帝國滅亡之後,摩阿布及南國猶大又成了巴比倫帝國的侵佔物件,繼之有波斯帝國的興起及統轄,最後更受到阿剌伯人及納巴泰人的蹂躪,乃一蹶不振,再無重見天日之希望,應驗了先知們的預言(依15; 16; 耶48; 則25:8-11; 索2:8-11)。 三、語言及宗教: 由摩阿布人王默沙的碑文上證實,他們所用的語言,是一種古客納罕語,與希伯來文如出一轍,十分近似。他們敬禮的神明是革摩士神,「默沙碑文」便可視為向此神祇的一篇祝頌詞。默沙王在戰爭危機迫近的時候,曾殺己子祭革摩士神,以求京都之解圍(列下3:27)此神有時與阿市托勒特神同時出現,此證實摩阿布人亦是繁殖神的崇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