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
題名 | ||
1:1 | 亞毛斯的言論:亞毛斯原是特科亞的一個牧人,在猶大王烏齊雅時代和以色列王耶曷阿士的兒子雅洛貝罕時代,地震前二年,見了關於以色列的神視。 | 8:8; 9:5 匝 14:5 |
懲罰阿蘭 | 依 17:1-3 耶 49: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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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他說:「上主由熙雍一怒吼,從耶路撒冷一出聲,牧場即悽涼,加爾默耳山頂即乾枯。」 | //耶 25:30 //岳 4:16 依 33:9 鴻 1:4 |
1:3 | 上主這樣說:「為了大馬士革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用鐵輥壓榨了基肋阿得。 | 依 17:12-13 列下 8:12; 10:32-33; 13:3, 7 |
1:4 | 我必把火投於哈匝耳家,燒毀本哈達得的王宮。 | |
1:5 | 我必打斷大馬士革的門閂,消滅彼卡特阿文的居民和貝特厄登的掌權者;阿蘭人民必被擄往克爾」──上主說。 | 列下 16:9 |
懲罰培肋舍特 | 蘇 13:2 耶 47 岳 4:4 索 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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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上主這樣說:「為了迦薩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將戰俘全都擄去,賣給厄東。 | 編下 21:16-17 |
1:7 | 我必把火投在迦薩城牆上,燒盡她的王宮。 | |
1:8 | 我必消滅阿市多得的居民和阿市刻隆的掌權者,伸手打擊厄刻龍,培肋舍特的殘餘必要滅亡」──吾主上主說。 | 編下 26:6 |
懲罰提洛 | 依 23 則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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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主這樣說:「為了提洛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將戰俘全都賣給了厄東,毫不念及兄弟的盟約。 | 列上 5:26; 9:11-14 |
1:10 | 我必把火投在提洛的城牆上,燒盡她的王宮。」 | |
懲罰厄東 | 戶 20:23 依 34 耶 49:7-22 則 25:12-14; 35 北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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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上主這樣說:「為了厄東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持刀追擊自己的兄弟,毫無憐憫,常存怒氣,永懷憤怒。 | 創 27:41 戶 20:14-21 |
1:12 | 我必把火投於特曼,燒盡波責辣的王宮。」 | |
懲罰阿孟 | 戶 20:23 耶 49:1-6 則 25:1-7 索 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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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上主這樣說:「為了阿孟子民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剖開基肋阿得的孕婦,為擴展自己的疆土。 | 列下 8:12; 15:16 歐 14:1 |
1:14 | 在作戰之日的吶喊中,在風雨天的狂暴中,我必在辣巴的城牆上放火,燒盡她的王宮。 | 依 28:2 歐 4:19 |
1:15 | 他們的君王和君王的官吏必一起被擄去」──上主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