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吻(Kiss, Osculum) 親吻是人類自然感情的流露及表示,聖經上亦不例外,諸凡父子(創27:27; 31:28; 列上19:20; 路15:20)、親戚(創29:11; 33:4; 出18:7; 盧1:14)、友好(出4:27; 撒上20:41; 撒下19:40)之間的別離及重逢,無不以親吻之禮來表示心中的離愁及喜樂的。夫婦及愛人以接吻來表示彼此之間的恩愛自不待言(創29:11-13; 歌1:1; 箴7:13)。上述這一切的親吻,大都是口對口的接吻(箴24:26)。 此外,尚有社交性的禮儀接吻,比如撒慕耳在給撒烏耳傳油之後的親吻(撒上10:1),達味同約納堂二位密友締結盟約後親吻(撒上20:41),達味與阿貝沙隆和好之後的相吻(撒下14:33),阿貝沙隆圖謀造反前以親吻之禮來獲得民心的接吻(撒下15:5),以至耶穌時代對客人的親吻(路7:45),都是屬於社交性的禮節。 但是,以親吻這禮而實行謀殺或出賣勾當的,在聖經上亦有,比如約阿布之一手抓住阿瑪撒的鬍鬚,與他親吻,一手卻以利刀刺入他的肚腹行刺(撒下20),以及猶達斯以親吻為出賣耶穌的暗號者就是(路22:48), 初期教會在禮儀方面保存了親吻的儀式,並稱之為「和平的聖吻」或「愛德的親吻」。這可由保祿的書信上見到(羅16:16; 格前16:20; 格後13:12; 得前5:26; 參見伯前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