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3
古代民族中,雖然有時長子充作司祭,但在以色列子民中,長子雖具有特權,但無法證明也是司祭。依照聖經的記載:因為天主領民出埃及之夜,擊殺了埃及人的長子,而救護了民的長子。這些長子應屬於上主,所以應該贖回(出13:1-15)。長子屬於天主,但天主立定了肋未的子孫,以替代長子,作自己的司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