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17
關於「高丘」,見申32:13;依58:14等;關於「公山羊像」,參閱依13:21; 34:14;肋17:7。「凡三年之久」,即
勒哈貝罕
為王第五年初,見12:1;該年君王背棄了天主的法律,天主也棄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