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14
最後三節可能是伯多祿親手所寫,為說明此信是出於他,息耳瓦諾(或息拉,原是保祿的伴侶,見宗15:22,40; 18:5等處),只是他的代筆人。巴比倫暗指羅馬。關於馬爾谷,見馬爾谷福音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