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荒(Famine, Fames) 在以民和與它有關民族的歷史上,饑荒是屢見不鮮的,格外以埃及為最。饑荒的原因不外是天旱不雨,尼羅河的泛濫太多或太少;或者是因用兵過度,致使田園荒廢之故。 聖經上第一次提到饑荒是在聖祖時代(創12:10; 41:30; 42:19; 盧1:1, 2),大抵是由於天旱。其後在厄里亞及厄里叟的時代,亦曾因乾旱而成災(列上18:2; 列下6:24; 7:12)。有時這種饑荒應歸咎於戰爭(申28:49-51)。在曠野中的以民多次嚐到了饑荒之滋味(申25:18; 詠107:4-9),作戰的士兵亦然(民8:4, 5; 撒上21:7; 撒下17:19)。 聖經上不只簡單地提出這些饑荒的史事,更進一步地加以解釋,指出饑荒多次是上主對不忠百姓的懲罰(申28:47, 48; 32:13-15)。先知們的警戒也以此為主題(耶19:9; 25:10; 哀2:20; 5:10; 則4; 見列下6:26-29)。饑荒使百姓受苦受辱,使其因此而反省自勵,善盡宗教的義務(申8:3; 則12:17-20)。無辜而受饑餓、苦辱、壓迫的人,將得到上主的扶持,高貴自恃的富人卻要受到壓迫(撒上2:5; 詠81:11; 107:36-42; 146:7; 依49:13; 65:13; 則34:29; 36:29)。是以正義虔誠的人應飽飫饑餓的窮人,這是宗教熱誠的真正表現(依32:6, 7; 58:6, 10; 則18:7, 16; 約22:7; 24:4; 箴25:21; 多1:17; 4:16)。最後,在舊約中「饑餓」亦有其象徵的意義,比如尋求上主的饑渴,尋求智慧的饑渴等(亞8:11; 箴9:5; 德24:29)。 在新約中記述「饑餓」有許多與舊約相同的地方(路1:53)。除此之外,新約很露骨地描述饑餓的效果:耶穌四十晝夜嚴齋之後,魔鬼以餅來誘惑他,使他放棄他默西亞的工程(瑪4:2-4; 路4:2-4)。曠野中的饑民,獲得耶穌的飽飫之後,卻不願接受耶穌聖體聖事的道理(若6:26)。嚴重的饑餓迫使敗子回頭(路15:14-20)。 耶穌在山中聖訓中稱頌饑餓:「饑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瑪5:6);「你們現今饑餓的是有福的,因為你們將得飽飫」(路6:21),二處的意義不外是,虔誠的窮人,因無依無靠,只有投奔於上主,上主將要使他們獲得現世的助佑及來世的福樂。那些自恃自足不再依靠上主的人,是當時的法利塞人,是那位竟日花天酒地的富翁,是那位糊塗的富人,是那個迷於酒色的敗子(路12:15-21; 15:13; 16:19; 18:2等)。 耶穌自己同他的門徒不只一次嚐受過饑餓的痛苦(瑪14:14-21),故此他也會原諒安息日搓麥穗充餓的門徒(瑪12:1-8)。世界末日公審判時的賞罰準繩之一,就是人是否曾給與饑餓的人吃的(瑪25:35-37)。耶穌並教導人向天主求日用之糧(瑪6:11; 路11:3)。 聖保祿亦有過不少次挨餓的經驗(格後11:27; 斐4:11-13),深知它的難堪及難忍。它甚至可以使人遠離基督的愛情(羅5:3; 8:35),故此厲聲責斥那些舉行主宴聖餐時,只知自飽自肥的富人(格前11:21, 22, 34)。在來世的幸福中,再無饑渴之苦(默7:16, 17; 21:4),因為天主自己要滿足人的一切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