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烏本(Reuben, Ruben)

勒烏本,人名,是按希伯來文音譯,拉丁文讀作魯本,是古聖祖雅各伯肋阿所生的長子(創29:32),就字意講大約是:「看,我生了一兒子」。由雅各伯去世前對兒子們的祝福,可知勒烏本脾氣相當暴燥(創35:22; 49:3)。不過從他設法營救他的幼弟若瑟的事上看來,他仍不失為孝父友弟的一位好兒子,好兄長(創37:21)。可是終因他所犯的亂倫罪,即姦污他父親的妾彼耳哈,被父親褫奪了他的長子名分(創49:4)。勒烏本按創46:9的記載,生有四個兒子,即哈諾客帕路赫茲龍加爾米,之後,他們曾隨著父親雅各伯全家逃荒下到埃及。由他們的後裔形成了一大家族,即勒烏本支派。在他們出離埃及後曾作過兩次統計:據第一次統計,勒烏本支派共有能作戰的壯丁四萬六千五百人(戶1:21);據第二次統計,共有四萬三千七百三十人(戶26:3)。按戶32所記:當以色列子民來到約但河東,尚未渡河時,勒烏本支派曾要求梅瑟,許他們在河東住下,不必渡河。起初不但沒有得到允諾,反受到梅瑟的申斥。不過後來,在他們答允必先與其他支派一起渡河作戰的條件下,梅瑟才應允將河東地方賜給他們,作他們的產業(見戶32:1-33)。關於勒烏本支派所分得的土地,蘇13:15-23有較詳細的記載。總之,即原屬阿摩黎人王息紅所有的整個國土。這一地區在公元前八二四年,為大馬士革哈匝耳所佔領,之後,於公元前七三○年左右,又為亞述提革拉特丕肋色爾所佔有(參閱列下10:33; 編上5:26)。當耶穌傳教時,該地都成了外教人,按福音的記載,耶穌只到過革乃撒勒湖東岸的革辣撒人的地方,在該處治好了附魔的人(谷5:1-14)。是以耶穌未曾到過原屬勒烏本支派的地方。但按默7:5的記載,勒烏本支派屬第二支派,即在猶大支派之後,蒙天使在他們額上蓋了印,其人數一如其他支派,共一萬二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