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紅色(Purple, Purpura) 是一種骨螺殼所分泌的有色液體,這種螺殼體型巨大,有六公分左右,外面呈淺綠色,內裡則呈淺紅色,所分泌的液體初時呈淡黃色,與空氣及陽光接觸後,變成紅色或黑色的液體,將兩種流動液體混合之後,而得紫紅色。這便是古中東當時最著名及最寶貴的色素,當時這種色素的製造及漂染業幾乎是腓尼基人的專利,格外當時腓尼基的名城提洛,更以此為其主要的工業出品。他們將所獲得的大量螺殼(此螺殼在腓尼基沿海一帶,出產甚豐),以斧頭劈開,將其流出的液體混合以鹽,然後加以蒸煮,按照燒煮時間的長短及所混合的不同色素的分泌體,而獲得不同顏色的染色體,其中當然以紫紅色最為名貴,然後將布匹放入這種色素液體中攪動,曬乾之後即成。這種染料工業的設置,似乎未見於聖地。 聖經上明明地將這工業與提洛相提並論(編下2:6, 13),撒羅滿向希蘭王請求將這種技術人員派來聖地,厄則克耳提及提洛的船隻是以紫紅色及朱色的布作船篷的(則27:7, 24)。但是在聖經上主要提及紫紅色布的地方,是直接與敬禮有關的,因為它是十分貴重的有色(紫紅色)布料,故此它只被用於聖殿,或生活富裕奢華的人,比如國王(民8:26; 耶10:9; 則23:6; 箴31:22; 歌3:10; 7:6; 艾1:6; 8:15),才有資格穿著以這種布作的衣服。聖所(出26:31, 36)及聖殿的帳幔(編下3:14),聖所的帳棚(出26:1-4),司祭及大司祭所著的祭衣(出28),以及其他一些聖殿的布品,都是用這種紫紅色細麻布作成的(戶4)。 在希臘、羅馬帝國及新約時代,紫紅色的大衣長袍,仍然沒有失卻它傳統的巨大魅力。瑪加伯猶大戰勝哥爾基雅後,所獲得的戰利品中,有金、銀、和紫紅色的衣服(加上4:23)。羅馬人雖然強大無比,但他們中沒有一個戴冠冕,穿紫紅袍而自高自大的(加上8:14)。它仍然是大司祭的禮服(加上10:20; 11:28; 加下4:38; 見達5:7)。被比作淫婦的巴比倫,為顯示她的勢力及財富,穿著紫紅色的服裝(默17:4; 18:16)。 耶穌受苦難時,被士兵給他披上紫紅長袍而加以譏笑凌辱(谷15:17, 20; 若19:2, 5)。保祿在斐理伯傳教時,歸化的婦女中,有一位名叫里狄雅的,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女人(宗1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