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Wealth, Divitiae) 在舊約中,當宗教的啟示仍在初期的幼稚時代,現世的財富被視為天主的優待恩賜,諸如牛羊牲畜,奴隸僕婢,以及金銀財寶,都是天主恩愛的表示,也正因如此,善良及財富在舊約中常相提並論(創13:2; 24:35; 26:12-14; 申6:11; 28:1-14)。 可是先知時代,尤其是依撒意亞,開始針對當時社會的不公平現象,作出反對富人的言論,責斥他們對奴隸的刻薄(耶34:8-11),對寡婦孤兒的欺凌(亞4:1; 6:1-14; 米3:2; 依5:8-24; 10:1-2; 耶5:28)。在智慧書上指出財富是可以用正當的手段來賺取的(德31:8; 箴10:4; 11:16; 24:4),並讚賞財富的利益,比如它可帶來朋友(箴14:20; 19:4),榮耀(德10:30),安適保險的生活(箴10:5; 18:11, 16; 德44:1-8),以及分施哀矜的能力(德31:8; 多12:8);但卻也並非不知道它的危險,如易發驕傲(箴18:10, 11; 德31:5-7),爭吵不睦(箴17:1; 德2:4-11; 5:9-11)以及不顧正義而犯罪等(德27:1; 31:5-11)。健康、歡欣、美名更勝於財富(箴22:1; 德29:22),富裕的人不能將財寶帶入墳墓(詠48:17-18; 訓5:12-19; 德11:17等),敬畏上主比收集財產更好(詠34:10, 11; 37:16; 箴11:28; 13:7; 15:16; 17:16; 訓7:11-12; 多4:21)。由上所引的聖經部份,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來,聖經的作者為何在聖神的默感之下,一步一步對財富有更深切清楚的認識及評斷,甚致將財富的古老觀念轉過來,亦就是善良的窮人,兇惡的財主(見詠86:1-2; 37篇;73篇;德13:23; 14:3-16; 智7:7-10)。 財富,在新約中:在福音的光照之下,人們在新約時代,對財富的觀念與舊約時代已大相逕庭。在對觀福音上,(若望沒有正式論及這個題材),尤其聖史路加,更為露骨地揭發了財富的危險,雖然並沒有斷定財富之本身是壞的,是惡的(見路8:2-3; 19:1-10; 若12:5)。 (a)財富易使人發驕傲,忘卻天主是一切的主宰(路25:23; 詠16:5-6; 宗2:8)。現世的財產只是天主委托給人的,而非自己所有的東西(路16:12),它轉瞬之間可以化為烏有(路12:16-20; 雅1:10-11; 4:13-16)。 (b)財富是人進入天國的阻礙,因為它使天主聖言的幼苗蒙蔽窒死(瑪13:22; 谷4:19; 路8:14)。「富有的」,「飽飫的」,「歡笑的」將被天主所擯棄(路6:24, 25);但是「貧窮的」,「饑餓的」,「哭泣的」卻將進入天主的樂土(路6:20, 21; 瑪5:3-6)。整日宴樂的富翁的結局當是借鏡(路16:19-31)。以此類推,財富幾乎使人不能進入天國(瑪19:26; 谷10:27; 路18:24, 25)。 也正因此,耶穌對那些下層階級社會的貧苦百姓,特別表示了友愛及慈祥(路6:20; 瑪11:5),也因此,特別強調「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瑪5:3),也就是說人們——不分貧富——應盡力使自己的心靈,不被現世的財物所牽連羈絆,不仗恃財富,而應全心依靠天主(谷14:36)。 (c)財富阻止人實行愛德;過於的貪財使人心硬如石,對於其他人的貧苦及需要視若無睹。末日審判的標準,卻正是這種對窮苦人的愛德(瑪31:1, 45),因此,耶穌勸人要積蓄不壞的財寶(路12:33; 瑪6:19),「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路16:9),就是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路14:21)。 聖保祿則更進一步,謂現世之財富與「基督那不可測量的豐富福音」(弗3:8)來相比較,則一文不值(弟前6:9, 17-1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賜:他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他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格後8:9; 參見格前1:1-23; 3:18)。為此教友們的生活原則,應是以自己的貧窮使他人富有(見格後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