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多城(Corinth, Corinthus) 是希臘的古城,位於格林多地峽的西部,愛奧尼亞海及愛琴海的中間。其東有耕格勒海港,西有肋革雍(Lechaeum),是為海上東西交通的重地,故亦有「二海之城」的稱呼。此城建於公元前九世紀,至六、五世紀達其興旺的時代。但新約中所說的格林多城,並非指此城而言。因為它於公元前一四六年遭羅馬總督慕米烏斯(L. Mummius)的徹底毀滅,歷一世紀之久,蕩然無存,被人遺忘。公元前四四年,凱撒令重建此城,直屬羅馬。奧古斯都皇帝更於公元前二十七年將之立為羅馬行省阿哈雅的省會,作為羅馬總督的駐節地(宗18:12)。於是它成了當時政治、經濟、商業及各式宗教的中心,達到它歷史上的黃金時代,故西塞祿稱之為「全希臘之光」。它的人口據不太準確的統計,竟達六十萬人,其中三分之一是自由人,三分之二屬於奴隸。居民非常複雜,除希臘人及意大利人之外,更有埃及人,小亞細亞人及不少的猶太人。無疑地它是當時地中海東岸最重要的海港城巿。它的語言自然也很雜亂,但公事行文,機關用語,卻以拉丁文為主(格前16:15-17; 羅16:22, 23)。 聖保祿時代的格林多城:雖然考古學家已於一八九六年開始挖掘,但工作多次停頓,故至今仍未完全結束,但已給我們不少資料,可作參考:當時格林多城的城牆約有十五公里餘的長度,佔地約六百公頃(米突制地積,一公頃等於百公畝)。公元一世紀中葉,有些猶太人被喀勞狄逐出羅馬而來此城居住,並建立了自己的會堂(宗18:2, 4)。格林多不只以它的文化及財富聞名,它奢華淫蕩的生活,亦是任何城市所不及者。保祿致羅馬人書寫於格城。在這封信上十分露骨地反映出當時格城道德風俗的墮落(羅1:24-32)。除此之外,亦有其他許多作者予以證實。阿黎斯托法乃(Aristophanes)為表示格城生活的淫蕩,曾創造一動詞「格林多化」,(Korinthiazesthai)。意謂格林多方式而生活,亦即生活放蕩淫亂之意。格城以特敬阿弗洛狄特女神聞名於世,有她宏大的廟宇及為數約兩千的廟妓,賣淫敬神。這批廟妓是社會上有地位的女人,在圓形劇場內,有專為她們保留的座位為證。每逢女神慶日,有各種玩藝遊樂的節目,供人欣賞娛樂,引來不少富貴遊客,故當時有「格林多不是人人去得的」成語,其豪華奢侈可見一斑。此外並有頗色冬(Poseidon)神、阿頗羅神、雅典女神、維那斯神、赫爾默斯神等的敬禮,及每一神明的廟宇。可見格林多是當時言論、思想、宗教、集會絕對自由的國際城市,是世界完全開放的港口。在這複雜的社會情形之下,富貴的人紙醉金迷,貧苦大眾,尤其奴隸的生活,卻苦不堪言。 很可以使人料想得到的,是格城在那種腐敗的狀態之下,不是傳教的理想地方;但是保祿就正在這時,當他第二次遠行傳教時(公元四九∼五二),並且是在他本人於雅典傳教失敗之後(宗17:16-34),心身痛苦之際(格前2:3),來到了格林多城,傳教歷時十八個月(宗18:1-18)。在此建立了一個教會,並由此向外傳揚福音至阿哈雅省其他地區(格後1:1; 9:2)。在此城客居於由羅馬被逐來此信奉基督的猶太夫婦阿桂拉及普黎史拉之家(宗18:2)。安息日則進入會堂宣講耶穌的福音,大收宏效(格前1),不少人回頭信主(宗18:8),於是有不少的猶太人因嫉妒而起來相反保祿(格前1:26-29; 11:17-34),並將他帶上加里雍總督的法庭(宗18:12, 13),保祿不得已,只有結束他在格城的傳教事業,由阿頗羅來繼續(宗18:24-28; 19:1)。保祿第三次出外傳教時,曾來此拜訪(宗20:1-3),可能在羅馬受監禁獲得自由後,又重來此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