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Genesis) 創世紀為梅瑟五書中第一部書名,除應參閱梅瑟五書條外,亦應參閱創前十一章的問題、創造、六日工程、樂園、亞當、原罪、洪水、巴貝耳塔、聖祖等條,此處只簡短地介紹一下本書的(一)名稱,(二)主題與內容,(三)結構,(四)作者,(五)歷史性,(六)主要神學思想。 一、名稱: 創世紀一名,譯自希臘七十賢士譯本,猶太人習用每書的首字以名全書,與我國詩經的篇名,如關睢之取自「關關睢鳩」,葛覃之取自「葛之覃兮」相同。七十賢士譯聖經時,始取每書內容大意譯成今名,按希伯來聖經,本書原名 Bereshith ,即太初之意,今依希臘文譯為創世紀,因為本書所記載的,是有關世界的創造,人類的由來,以及以色列民族的起源。馬相伯先生譯為生民紀,註釋為:「記天地之初,以引起生民也」。 二、主題與內容: 創世紀,顧名思義,是記述世界的創造,尤其人類的由來和以色列民族的起源。世界的創造,尤其人類的創造,其目標是歸向於創造者——天主,以接受他的啟示,並向他舉行敬禮。天主由萬民中特選了一個家族,即亞巴郎與其後裔,目的亦即是要這一家族保存與發展最初的啟示與真宗教,藉以準備出谷紀中所記的西乃山的隆重啟示,所以本書中所記的史事,絕不是以科學的論點,或近代史學家的方法來記述,而是本著宗教的觀點,來說明天主參與人類歷史行動的計劃,來記述人類救贖史的開端,在這救贖史中,依照天主的計劃,以色列民族在萬民中佔著最主要的角色,因此,作者也只著重於這個民族的歷史。 本書的內容,很明顯地分為前後兩編:前編(1-11章)是救贖史的前導,說明天主是整個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是全人類歷史的領導者;並指示以色列民族與其他民族的關係。救贖史正式展開的第一幕,為天主召選亞巴郎(12章),救贖史的結束,即是默示錄所記的主的再來(默22:20)。作者在前編中,先記述天地的創造(1章),以展開天主向外所行的愛的工程的序幕,為全人類,尤其為以色列民族奠定了唯一神論的基礎,為以民神權政體作了一項確切的準備;繼而作者敘述:雖然原祖父母叛了主命,惹下了滔天大禍(2, 3章),後繼的人也多半背棄了天主,如兄弟自相殘殺(4章)如洪水和巴貝耳塔時代的人(6-11章),但因為人是按天主的肖像造成的,天主的慈愛絕不願將全人類完全拋棄,所以在後編內(12-50章),作者便記述天主怎樣主動地揀選了一位信仰堅定,服從聽命的人——亞巴郎,怎樣向他起誓,立他為一個新民族的始祖,即將來要成為天主選民的民族始祖,許下因他和他的後裔,天下萬民將要獲得祝福(22:18),由他的後裔中要生出一位「應得權杖,萬民都要歸順他」(49:10),並使「救恩達於地極的後裔」(依49:6; 參閱創3:15)。天主特選以色列民族,即是,要這一民族將此「救恩的喜訊」傳到天涯地角。創世紀即是記述這一救贖史的起端,直敘至若瑟時代,以民逐漸形成一個民族為止,為作天主以大能的手臂拯救以民出離埃及的前奏,以預示將來天主所要完成的更大的救贖。 三、結構: 由本書的內容看來,本書的結構頗形嚴密,在敘事上具有一種精密的計劃,前編概論世界和人類的創造,直到亞巴郎被召的歷史;後編則記述天主對這特選的家族予以特殊的照顧與引導,直到在埃及形成一個強大的民族。由本書外表的形式看來,很容易見到十次「Toledoth」一詞,按此字的意義,原有「族譜」、「後裔」、「來歷」、「小史」等意義,見2:4; 5:1; 6:9; 10:1; 11:10; 11:27; 25:12; 25:19; 36:1; 37:2。在作者的心目中,可能是有意將本書分為十個段落,每編包括五個:(一)「創造天地的來歷」中所記的(2:4),是最初人類的歷史;(二)「亞當後裔的族譜」中所記的(5:1),是記述亞當的後裔,至諾厄為止;(三)「諾厄的小史」中所記的(6:9),是洪水滅世之事;(四)「諾厄的兒子的後裔」中所記的「10:1」,是萬民的名單;(五)「閃的後裔」中所記的(10:10),是記述閃的後裔,至亞巴郎為止;(六)「特辣黑的後裔」中所記的(11:27),是亞巴郎的史事;(七)「依市瑪耳的後裔」中所記的(25:12),是記述依市瑪耳的十二個兒子;(八)「依撒格的歷史」中所記的(25:19),是依撒格,尤其是厄撒烏和雅各伯的歷史;(九)「厄撒烏的後裔」中所記的(36:1),是記述厄東民族的起源與其有關文獻;(十)「雅各伯的小史」中所記的(37:2),是記述雅各伯,尤其是若瑟與猶大的歷史。作者如此編排,一方面是要使敘事部分前後銜接,另一方面,是要使本書的敘述,愈限於以色列祖先的嫡系子孫,即天主所召選的子孫內,如10:1後,諾厄的一切後裔,除閃族外,便都置之不顧;25:12後,依市瑪耳的後裔亦予以排除;36:1後,厄撒烏與其後裔亦都不予記載,只記述雅各伯與其後裔的史事,因為這一家族,將成為天主的選民,以負起保存與發展天主啟示與真宗教的使命。 四、作者: 關於本書的作者問題,詳見梅瑟五書作者。按猶太人的傳授,以及聖教會歷代一脈相傳的主張,皆認為梅瑟為本書的作者,或按近代人的思想,更好稱之為編者,因為本書所記,無論是前編或後編,均為梅瑟之前許多世紀的史事,這些史事或者早已有人寫過,或者有些保存於家族的口傳之中,梅瑟只不過採用了當時所能蒐集到的資料,依照自己原有的目標與計劃,加以提練整編而己。當然梅瑟不會將過去的歷史,完全收入他的著作內,在梅瑟收入的記述之外,民間必定尚存有不少的傳說,後人為了珍存這些傳說或文獻,便取來編入梅瑟的紀錄中,因此本書遂增添了不少的篇幅,而有了重複或時間上有矛盾的地方,並且其中亦可能有些後人的註釋竄入了經文,或古語改為新語,古地名改為新地名等等現象,如12:6; 13:7; 14:17; 36:9-43等處。雖然如此,梅瑟仍不失為本書的作者或編者。 五、歷史性: 本書既是以宗教的觀點,來敘述人類的起源與救贖史的開端,那末,絕不能以近代的史學眼光或以科學的論點來評斷本書,更何況關於宇宙的創造與人類的起源,是屬於史前史的,無論是考古學或歷史學以及人類科學所無法證實的。關於本書的歷史性,應分兩點來討論:本書的前編(1-11),因屬於史前史或太古史,內中有特殊的問題應詳加討論,為此,請參閱創前十一章條,至於後編聖祖史的歷史性問題(12-50),實比前者較為容易證明,因為近百餘年來,經過了考古學家不斷的努力與研究,將近東的古代文化使之復生,使我們清楚知道了近東凡與以色列子民有關的民族,在公元前兩三千年的社會情況、文化背景、風俗人情、法律制度等等狀況。如果將這些鐵的事實與創的記述作一細心的比較,便可看出二者完全相合,無怪乎學者們都一致公認:聖經的記述與古代巴比倫或埃及的文件所記載的,無論是在風土人情,社會制度方面,或在描述某時某地的文化程度方面,是如此的吻合,實在會令人稱奇。見 A. Mallon : Les Hebreux en Egypte, 1967. 六、主要神學思想: 全部聖經既是神學的根源與基礎,那末,本書在神學上的價值自可不言而喻。今就其犖犖大者簡介如下:(一)宇宙間的一切萬物,連人類在內,皆出於永遠存在的唯一天主的全能,一切皆是好的;(二)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所以為萬物之靈;(三)女人雖出於男人,但並非男人的附屬,二人應相輔相成,藉以在生理、心理、道德上彼此滿全,所以婚姻制度是出於天主,並應是一夫一妻制;(四)自然界的災禍與道德界的罪惡進入了世界,是由於原祖的叛命,因此,破壞了一切的平衡與原始的幸福,罪惡是由魔鬼引誘而來的,因而出生了死亡。(五)人雖陷於罪惡,但天主主動地應許了救援;最後戰勝罪惡的仍屬於人類;(六)人犯罪後遠離了天主,天主不能不施以懲罰,以洪水滅世,但其目的為叫人類走向歸向天主的路;(七)天主在諾厄身上,尤其在被召的亞巴郎和其後裔的身上所表現的特殊照顧,是為準備默西亞的來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