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9
授與司祭聖職的典禮包括:(一)沐浴潔身;(二)授給聖衣;(三)傅油禮;(四)宰殺牛犢,作為贖罪祭;(五)宰殺公綿羊作為火祭;(六)宰殺另一公綿羊,作為全燔祭。祝聖典禮一連舉行七天,日後似乎改為一日。除上述的犧牲外,司祭亦應奉獻犧牲(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