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的僕人(Servant of Jahve, Servus Iahve)

所謂「上主僕人的詩歌」按聖經學者的公論,是依42:1-9; 49:1-9a; 50:4-11; 52:13-53:12四首詩歌。有些學者願加上依61:1-3。此外,經師對每首詩歌所包含的節數的見解不同,但大概都拒絕加入61:1-3,因此,只存留上述四首。這四首詩歌中的上主的僕人到底是誰?是一個人,或是一個團體?如果這僕人是一個人,又問:是歷史上的人物,或是一個歷史上而同時又是末世時代的人物,即默西亞?這四首詩歌是怎樣組成的?

關於這些問題所寫的書和論文相當繁多,可成為一個小圖書館;同時關於這些詩歌作者的意見,也非常複雜。我們只按本辭典的目的解釋 一、「僕人」一詞的意義;二、這位僕人到底是誰?三、四首詩歌的脈絡和教義;四、這僕人是默西亞;五、結論。

一、「僕人」一詞的意義

「僕人」,在聖經內,通常與「奴隸」有別;僕人是指一位自願忠誠侍奉神或君王的心腹,奴隸則是一個被強迫,失去了自由,專供驅使的人。

依這四首詩歌中的「僕人」,必包含這種意義。依照這種意義;舊約上「僕人」這名稱也用以指稱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申9:27),梅瑟(出14:31),若蘇厄(蘇24:29),達味(詠18:1),先知(列9:7),復興時代達味後裔的君王(則34:23; 37:24; 匝3:8),約伯(約1:8; 2:3),則魯巴貝耳(蓋2:28),以色列民族(耶30:10; 46:27; 則28:25; 厄下1:10)。他們所以稱為「上主的僕人」,是因為上主曾利用他們或派遣他們,去執行自己的工作。

「僕人」也指「天使」,或「天神」(約4:18),但最值得注意的是,連巴比倫君王,一個異教徒,一個敵國的君主拿步高,也稱為「上主的僕人」(耶25:9; 27:6; 43:10),理由當然不外,天主也利用他來完成自己的計劃。此外,還有一位異教皇帝居魯士竟稱為天主的「受傅者」,即默西亞,因為天主曾使他崛起,以武力解救自己的百姓,脫免巴比倫帝國的奴役。

在依後編40-66,或更好仔細說,在40-55,「上主的僕人」通常是指選民以色列,同時也指一位神秘為以色列民族工作,而又遭受以色列民族迫害的僕人。依41:8明說:「但是你,我的僕人以色列」;同樣42:19; 43:10; 44:1; 48:20; (後二處以雅各伯代替以色列,意義完全相同,因為以色列十二支派出自雅各伯)49:3(按不少而且負盛名的學者,以為這節內的「以色列」應當刪去)。此外在耶30:10; 46:27; 則28:25; 37:25,稱雅各伯為「僕人」,以代替「以色列」,如此,二名互用不分。

二、這位「僕人」到底是誰?

依照普通解經學的原則,一個名詞,一個詞句,在同一部分章節內,應有同樣或相類似的意義。因此,只要一看,在依40-55遇到「上主的僕人」,「我的僕人」及類似的詞句,它們所指應是以色列人民才對;但如認真去研讀依後編40-66,尤其40-55,就毫無疑問先知或作者有意指示兩個僕人:一是以色列——雅各伯即選民(41:8, 9; 42:19; 43:10; 44:1, 2, 21; 45:4; 48:20; 49:3,這節內的「以色列」名字有問題),一是那位神祕的上主——「雅威」的僕人。

兩個僕人的特點,不但不相同,而且恰恰相反:
(1)第一個僕人明說是選民雅各伯——以色列;第二個僕人,卻除了那成問題的依49:3外,是個無名氏人物。
(2)第一個僕人顯然是一個團體,第二個僕人卻具有個體的標誌。
(3)第一個僕人是被動,他所享受的全是上主對他的作為;第二個僕人卻是自動的,自告奮勇去完成他所負的艱苦的使命。
(4)第一個僕人是個罪犯(40:2),是個充耳不聞的「聾子」,是個視而不見的「瞎子」(42:18-20, 24, 25; 43:25-28),他因自己所有的罪惡勞累了天主,煩擾了天主(43:22-24);反之,第二個僕人卻是「正義的」(53:11)。
(5)第一個僕人的罪債是要清償的(40:2),第二個僕人不但沒有什麼罪惡,反而「承擔了大眾的罪過,作了罪犯的中保」(53:12)。

兩個僕人這些恰恰相對的標誌,不過只是初步的認識,更應注意的是上主僕人的超越性,即上主的僕人有一些性格和能力及所作的事,在依後編內,只能歸於上主自己,如:
(1)上主是仁義的(45:21),同樣,上主的僕人是「正義的」(53:11);
(2)上主使人獲得「義德」(亦譯作「勝利」),他的僕人也「使多人成義」(53:11);
(3)上主賜給世人「法律」、「正義」及「光明」(51:4),他的僕人也給萬民傳佈真道、教誨、光明(42:1-4; 49:6);
(4)上主依照正義進行審判(41:1; 43:26; 44:7),他的僕人也根據公義進行審判(50:8),且把自己的理由完全託付給上主(49:9)。

由以上所述,可以明白為什麼現代一般解經學家拒絕將猶太人當作「上主僕人」的意見。他們以為「上主的僕人」在依後編內通常是指民,但因為民不合乎詩家在這四首詩歌內所描寫的上主僕人的性格,所以他們另去尋找一更合乎歷史,更合乎這四首詩歌的內容,以及語言學的見解。其實學者經過一番苦心後所覓得的,並不是一妥善,為一般學者所公認的學說,而只是一些彼此互相矛盾的見解。學者這些不同的意見,也許能促使我們加深研究這些實應視為舊約中最高尚,最深奧的預言,但我們最後不能不讚歎拉岡熱(P.Lagrange)所說的話:「學者們迫切地去找,誰是這上主的僕人,雖然新約上早已說明他是誰,而一千八百年以來,一切基督徒也從來沒有懷疑這位上主的僕人是指的誰」。

簡單地說:認定這四首詩歌中的上主的僕人,就如依後編其他的地方,是指的民,實在是不合理的,因為,上主的僕人為民辛勞,受民的迫害凌辱,努力領導民和異教外邦人民歸向上主。由於上主的僕人不能是民,所以學者發現了「理想的以色列」,或「先知集團」或「熱誠以色列人」等所謂「集體的學說」。可是許多批判學者對這種見解並不滿意。這四首詩歌中的「上主的僕人」是有血有肉的個體,先知或作者以「上主的僕人」是指的一個世間的人物,為此,他們再提出了厄提約丕雅太監所提出的問題:「先知說這話是指誰呢?是指自己,或是指別人?」(宗8:34)。他們的答覆很不一致,最主要的不外是:上主的僕人是居魯士,是巴比倫人所恭敬的塔慕次神,是耶苛尼雅,是則魯巴貝耳,是默叔藍,是作者自己——他被殘殺後,他的一位門徒以詩歌來詠讚他的為人——或是一位無名氏殉道者等等。作者由於他的活動高尚,他的苦楚深沉,他的殉道殘忍,便將他描述得有如梅瑟,有如約伯,有如耶肋米亞,有如約史雅希則克雅烏齊雅等。最後的幾種意見,有的學者講論得比較清楚。如此,這四首詩歌不是依後編的作者所作,而是後來一連串的作者所作,起初獨自流傳,後來才被編入依後編內。

按筆者的意見,上主僕人的四首詩歌,雖然能獨立存在,事實上也不十分精密與上下文相聯,但如詳加細究其中的用字、思想和文氣,與依後編相同,就不難斷定是同出於一個作者。

今為說明「上主的僕人」究是誰以前,先讓我們按照這四首詩歌的內容,來描述一下他的面貌。

三、四首詩歌的脈絡和教義

這位神秘的僕人是沒有固有名字的,他的職責是先知兼司祭,同時也似乎是位君王。他由於充滿天主聖神,才給萬民傳佈「真道」。他執行職責時,不像一位有權勢的君王,卻像而且還遠超過富有含忍的梅瑟和良善而有耐心的耶肋米亞;經過他,天主要與人類訂立新約;經過他,天主要光照萬民(42:1-9)。

這位神秘僕人所負的使命的目的,是在消滅偶像的崇拜,使人獲得精神上的自由,而去光榮惟一永存的真天主。這位僕人為慷慨履行這高尚的使命,一方面請遠方的人前來聽從他的教導,另一方面又像耶肋米亞一樣,向人揭示他所蒙受的偉大而困難的神召。他由這神召所負的最大的使命,不只在乎振興以色列,而更在乎光照萬民,使天主的救恩遠達地極。這位僕人的使命是充滿了困難和失敗,但他仍勇敢向前進行,因為他的「正義」是在乎天主,他的「報酬」也是在乎天主。再說:藉這位忠信的僕人,仁慈的天主實踐了給聖祖預許的諾言(49:1-7)。

為把上主的恩許,轉交給選民及異民,這位僕人不但如梅瑟耶肋米亞一樣去傳道,在世上奠定了「真道」,而且他還遠遠超過這兩位舊約的大聖,時常如一「弟子」敬聽天主的話,天主遂使他的唇舌像把利劍,派他像一位新梅瑟,作引導新選民的領袖。梅瑟因為沒有口才,願拒絕上主委託給他的使命,但上主的僕人決不如此。他心悅誠服地聽從上主的話,去向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宣講。他宣講的是安慰勞苦人的福音,但他在宣講時,卻遭遇到了各種的反對和凌辱。他甘受痛苦和凌辱的態度,的確感動讀者的心。他以勇敢、忍耐和信賴天主的心去承受這一切說:「因為吾主上主協助我,因此,我不以為羞恥,所以我板著臉,像一塊燧石,因為我知道我不會受恥辱」(50:7)。他把自己的苦楚訴諸上主,任憑上主裁判,同時他也預言了這裁判的結果。

如願更仔細知道這位僕人怎樣受苦,受怎樣的苦,受苦到什麼地步,為何受苦,而且受苦而死,就要研讀默想第四首詩歌,舊約裡最高尚,最深湛的經文。在這首詩歌裡,作者是用戲劇體裁來描寫這位僕人所受的殘酷的死亡。他受這樣殘酷死亡的最深最真的原因,是因這痛苦的死亡不但為僕人自己,而且為全人類帶來無比幸福的效果;復活與救贖(52:13-53:12)。

這戲劇內的人物是天主、先知和賴僕人痛苦的死亡而獲救的人類。天主,有如在第二首詩歌內,述說他的僕人,且預言他最後的命運(52:31-15)。先知覺得他所要報告的——僕人受的種種苦楚和凌辱——是世人難以置信的(53:1-3);獲救的人承認這位僕人是因他們的罪惡而受苦受辱;同時又承認自己能獲得痊愈,是由於僕人——這羔羊的流血犧牲而來(53:4-7);先知更明白詳釋如何僕人受難至死,再三再四提出他的「代為死亡」的道理——全首詩內凡十二次——並預言他的復活:「他要看見光明」(53:8-11a)。最後,天主聲明這位僕人身後將受的光榮,而結束了這首詩歌(53:11b, 12)。

四、這位僕人是默西亞

這位僕人是誰?這位僕人只是一個人物,一個超越舊約一切聖賢的人物,他實現了上主僕人的預言。這位人物是默西亞耶穌基督。假使我們仔細研讀新約,不能不推想到三件事:
(1)耶穌曾以上主的僕人當作自己的預像和理想(路24:25-27);
(2)初興的教會以上主的僕人是耶穌:視前者為預像,視後者為實體;
(3)全部新約有三十餘處,或引證或暗示上主僕人四首詩歌的詞句,而歸之於耶穌,或貼在耶穌身上。我們在此不能詳解四首詩歌的經文,請讀者參閱思高出版的依撒意亞。在此只指出新約引證或暗示僕人詩歌的經文:

瑪竇福音瑪8:17=依53:4; 瑪12:18-21=依42:1-4; 瑪17:5=依42:1;

馬爾谷福音谷1:11=依42:1;

路加福音路2:30-32=依40:5; 50:10; 路24:26, 27=依52:13-53:12; 路22:27=依53:12;

若望福音若12:38=依53:1;

宗徒大事錄宗3:26=依42:1; 宗4:30=依42:1; 宗8:32, 33=依53:7, 8; 宗13:47=依49:6; 宗17:24, 25=依42:5;

羅馬書羅5:19b=依53:11; 羅10:16b=依53:1;

格林多後書格後6:2=依44:8;

迦拉達書迦1:15=依49:1;

斐理伯書斐2:5-11=依45:23; 49:4; 52:13-53:12;

伯多祿前書伯前1:11=依52:13-53:12; 伯前1:19=依52:3; 53:7; 伯前2:22-25=依53:9, 12, 5, 6;

伯多祿後書伯後1:17=依42:1;

若望一書若一3:5=依53:4, 5, 9;

默示錄默5:12=依53:7; 默13:8=依53:7; 默14:4=依53:9等。

先知怎能夠創造這樣威嚴、仁慈、超越舊約一切聖賢的人物,這一位又是先知,又是司祭,或許又是君王的人物?想到梅瑟約史雅耶肋米亞,或梅瑟希則克雅約伯等,而從每位採取卓絕的特點來創造這位偉大上主僕人的形象,據筆者意見,是一種不攻自破的見解。

直到上主僕人的詩歌誕生時,默西亞的形象是個先知,尤其是位君王的形象。上主的僕人卻特別是個先知,一位被派遣向萬民宣講,在世奠定「真道」,即真宗教的最大的先知;換言之,向人宣佈真天主的旨意,引人按照這旨意生活的先知。此外,上主的僕人是一位代替世人而死的人,為世人而犧牲自己性命的殉道者。這類思想,雖然在以前的預言裡有所提及或暗示,但誰也不能不承認這類思想的獨特和新奇,其由來決不能只限於從前歷史上的某些偉大人物,必須有求於天主的啟示,那揭示天主如何拯救人類的計劃的啟示,才能充分解釋上主僕人預言的由來:「的確,吾主上主若不先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自己的先知,什麼也不作」(亞3:7,參見德48:25-28)。

五、結論

現代研究上主僕人詩歌的學者,幾乎都主張個體的講法,謂上主的僕人是指一個人,但他們中也有的以為上主僕人的人格是「集體的人格」(Corporate personality);如此,在僕人個人內,也有真實的以色列,「新以色列」。

筆者承認這種見解有它的證據,但筆者也以為聖保祿所提出的「基督妙身」的道理,比所謂「集體人格」的學說,能更清楚,更詳細,更具體,更徹底解釋那些以集體為對象的經文。參見宗13:47=依49:6。基督妙身——聖教會——的命運,乃是上主僕人的命運,她須經過困苦而進入光榮,與上主僕人無異。

默西亞默叔藍依撒意亞、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