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 (苦膽)(Gall, Fel) 聖經內僅兩次提及「膽」,是人身內臟的器官,而且兩次都是提及人在受到莫大悲痛時用的(約16:13; 20:25)。多俾亞傳內數次提到「魚膽」,將它當作治眼用的藥品(多6:4, 9; 11:4, 8, 11)。 約20:14原文之「膽」字,按借意是指「毒汁」。古人以為蛇的毒汁,是從膽內流出來的。希臘和拉丁通行本,多次將希伯來文另一個原指毒草或毒汁的名詞,譯作「膽」。思高譯本則按照原文字義和譬喻之意,常譯為「毒草」,「毒藥」,或其他類似的辭句(見申29:17; 32:32, 33; 耶9:14; 23:15; 哀3:19; 亞6:12; 宗8:23),只詠69:22一處,譯作「苦膽」。 瑪27:34雖然原文為「膽」,思高譯本則按照所指含義,譯為「苦艾」(參見谷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