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13
「天主的聲音」應當聽從,因為天主的話(或藉古先知,或現今藉聖子所說的),是「生活的」,常存的(瑪24:35),常有效力的(依55:10),將以天主的全能、全知和絕對的公義審判世人(若12:48;默19: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