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弗所書(Epistle to the Ephesians, Epistola ad Ephesios) 弗是四封「獄函」之一,按保祿書信的慣例,除了致候辭(1:1, 2)和祝福辭(6:21-24)外,分為教義(1:3-3:21)和訓導(4:1-6:20)兩大部份:第一部份以「天主的奧秒」為主題,介紹那位以自己的寶血,使天主和世人合一的教會元首——基督,他就是天主的奧秘;第二部份則勸勉信友們,努力相稱所受的寵召,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戴上基督的武器,在具體生活上,成個光明之子。 一、收信人 按1:1,弗是寫給「在厄弗所的」信友的。可是,保祿書信最古的抄本66P(抄於第三世紀初),卻沒有「在厄弗所的」這些字樣。若我們細察書信的內容,這書信也好像不是寫給「厄弗所城」的教友,因為:一、保祿是厄城教會的創立者(宗18:19),且在該城居留了三年之久(宗20:31),對信友們實有父子親切之情(宗20:37, 38),但弗卻缺少親切感,也大反其他三封獄函的慣例(斐4:21; 哥4:10-14; 費23:24),沒有給厄城的信友轉達他的助手們的致候,連厄城信友熟識的弟茂德(宗19:22)和阿黎斯塔苛(宗19:29)的問候,也沒有轉達(參閱哥4:10; 費24);尚且,按1:15; 3:2-4及4; 21,作者與收信人好像從未相識;二、按2:1, 2, 11, 12; 3:1及信中訓示的語氣,收信人好像全是歸依基督的外邦人,但厄城教會卻不只有外邦人,且還有猶太人(宗20:21),而猶太人的成份也很強(宗18:19, 20; 19:2-8, 13-17)。因 Marcion(第二世紀)說弗就是哥4:16所說的「勞狄刻雅書」,現代學者 Cerfaux 則說是寫給一切外邦人的信。但是大部份學者則跟隨 Beza (一九五八)的意見,認為弗是一封同時寫給多個以厄城為中心的亞細亞教會的公函。至於「在厄弗所的」這些字樣是怎樣補寫在後期的抄本上(S和B。可是在抄本442上,則為後人擦掉了),學者則意見不一。 二、作者 關於弗的作者問題,聖教會從宗徒時代的教父開始,直至上一世紀,都一致以弗為保祿的作品;尚且,信中1:3; 3:1-3; 4:1也明文指出作者是聖保祿。可是,自聖經批判學興起以後,有些學者則否認弗是聖保祿的作品。他們的理由如下:一、文體方面,弗與其他保祿書信迥然不同,例如在弗內有三十九個全本新約中「獨有字眼」(hapax legomena),八十三個其他保祿書信——牧函除外——沒有的字,三十六個新約其他作者有,而保祿不用的字。此外弗的作者喜愛用組合字和修長的詞句(1:5-14, 15-23; 2:1-10; 4:11-16);二、內容方面,弗的神學觀念,如論及教會、基督、基督妙體等,比其他書信,尤其是比哥講論得更完美和更深入。因此,不能與哥,有同一的作者,也不能是保祿在生時的作品,因為這神學的完美深度,需有一段較長的時間,才可演繹出來。因此,他們有些說弗是一封保祿書信的後期增訂版(Goguel),有些說是一位在厄城附近編輯保祿信集的門徒,在一世紀末(八七∼九二)寫成的作品(Milton),也有說,是一位門徒在保祿領導下,以哥為藍本的作品(Benoit)。 可是,這些學者否認弗是保祿作品的證據,仍未能推翻教會一千九百多年來的主張,因為:一、文體方面,其他證實是保祿所寫的書信,也有類似的文體,例如迦也有二十二個「獨有字眼」,而羅3:21-26; 格後9:8-14; 哥1:3-8, 9-20等處,也有修長的詞句;此外,其他書信也不是沒有組合字。值得注意的是弗也有22個在新約中,只是聖保祿特用的字眼;二、內容方面,既然我們承認聖經是在天主默感下寫成的,那麼,具有深度的神學理論,不一定要求一段較長的演繹時光。因此,我們認為弗的作者仍是保祿。無疑的,這並不是說每字每句都由他親手執筆寫成的,他儘可以口授而叫一文書筆錄,甚或指出綱要,而叫一弟子寫作。因此 Benoit 的意見,可能有它可取之處。 三、神學 弗與哥有密切的關係,大可稱為哥的引伸,是保祿作品中神學最高妙,詩意最濃厚的書信。寫作目的與哥同,就是針對當時的邪說,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哥略重擯斥,弗則重於積極宣講真理。要是哥被學者稱為基督元首論,則弗可稱為基督妙體論。其摘要如下: 天主將永世以前隱藏著的奧秘(3:9),啟示給先知和宗徒們(3:5)。這奧秘就是他在創世以前(1:4),在他愛子內所定的計劃(1:9):就是使天上地下的一切——不分外邦人或猶太人(3:6)——總歸於基督元首(1:10; 4:45)和角石(2:20),使他們藉著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1:5),成為天主的家人(2:19),在基督內結成一體(4:16; 3:6),成為基督的圓滿(1:23),而在聖神內成為天主的宮殿(2:21, 22),叫他們不但個別地成為聖潔無瑕的(1:4; 2:10),而且集體地成為一個堪當進到天父台前的(2:18; 3:12)光耀的教會(5:24),為頌揚光榮他(1:6, 14; 3:21)。這個奧秘是基督的奧秘(3:4),是福音的奧秘(6:19),是高妙莫測的福音(3:8),是天主對人類的祝福(1:3),是他慈愛的選召(1:4),是他自動賜與的恩寵(這是聖保祿反覆強調的:1:6, 7; 2:5, 7, 8; 3:2, 7, 8, 29; 4:6, 7),是他愛的工程(1:5),酷愛的結晶(2:4)。這一切的一切,全以基督為中心和重心。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內」及類似的字句,在這短短書信中,用了近二十多次(以希臘原文計算),如在基督內(1:3, 10, 12; 2:6; 4:32)、在基督耶穌內(2:7, 10, 13; 3:6, 11, 21)、在耶穌內(4:21)、在自己愛子內(1:6)、在他內(1:4, 7, 9, 11a, 13b; 3:12; 4:21)等。正是為了這個緣故,信友們應常更深入地了解和體味天主在基督內,對我們的這份高深廣遠的愛(3:18, 19)因而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聖善的新人(4:24),設法到達天主在這計劃中要我們——個別和整體——到達的基督圓滿的年齡(4:13)。這才是真正的富裕(3:19):只有以永恆不變的愛去愛他(人而天主的基督),我們才真能分享他這計劃願帶給我們的恩寵(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