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旨意(Will, Voluntas) 意志這個觀念,在任何語言上的涵意,是非常廣泛複雜的。諸凡意向、自由、自願、隨心所欲、決心、願望、心願、好意、寬厚、親切、傾向、企圖等,皆包括在「意志」範圍之內,或更好說,皆是意志行為的結果。古希伯來人是向來最討厭抽象名詞的民族,是以在聖經上竟沒有一個指示意志的名詞。但這並不是說,在聖經上找不到意志的具體行為,相反的,在聖經上意志觀念的具體表現,比比皆是,隨處可見,今簡述如下: 1、人的意志: 最普通見到的意志的表現,是人們的任何一種願望、希望、傾向或企圖(見撒上2:16; 約23:13; 德6:37; 迦5:16; 路22:15)。發生這種願望的主體固然普通是人,但有時卻是人的心靈,是為「心靈的願望」(見依26:9; 詠132:14; 箴21:10等)。幾時這種願望達到熱切的程度時,聖經稱之謂「貪戀」(出20:17; 箴6:25; 米2:2)。貪戀的對象並不常是物質的東西,有時也是神性的,這就是愛情的表現(詠19:11; 68:17等)。如果愛情中加雜有情慾及肉慾的成份時,聖經稱之為迷戀(創34:8)。可是天主對以民的愛情,也多次以迷戀來表達,以示愛情之熱烈、真切及忠誠(申7:7; 10:15,註:思高譯本作「喜愛」)。其次還有恩待、喜愛或喜歡某人等,在聖經上皆有不同的動詞來表達人們的意志作用(詠44:4; 依42:1; 箴3:12; 瑪12:13; 見申7:2; 箴14:31等)。 2、天主的旨意: 宇宙間一切的受造物都是因天主的旨意而存在、而造成的(默4:11),上主的旨意是完全自由,任何事物或權能不能阻止它或限制它(瑪6:10),沒有任何人能抵抗上主的旨意(羅9:19),因為萬物都出於他、依賴他、而歸於他(羅11:36; 格前8:6)。可是自人犯罪之後,人性敗壞墮落,而不能自由完善地承行天主的旨意(羅8:20; 見7:15-20)。沒有信仰的人所作的不是天主的旨意,而是自己肉情的私意(弗2:3; 見弟後2:26; 伯前4:3)。人祇有因著水及聖神的重生(若3:3),並賴天主生活而永存的聖言(雅1:18; 伯前1:23),才可以自由無阻地承行天主的聖意(格後8:10, 11)。這完全出於天主拯救整個人類的心願,因為天主不願意任何人喪亡(若6:38-40),而是願每人都獲得永遠的生命。就是為了這個原故,天主打發了自己的親生子來到世界上;而天主聖子的降來塵世,就是為承行天主聖父的旨意(瑪26:42; 路22:42; 若4:34; 5:30),為了全體人類,將自己當作祭品,奉獻於天主聖父(迦1:4)。 在新約中,幾時提到天主旨意,常與上主拯救人類的旨意有關。這是天主偉大愛情的表現:「由於愛,天主按照自己旨意的決定,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份」(弗1:5)。天主愛情的旨意,不祇是使以民,而是使全世界的人類接受天國的福音(羅16:25, 26)。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聖保祿被召為宗徒,以全權向外邦人傳揚福音,好使天主救援人類的旨意,得以實現(弗1:11),這一點是保祿本人不斷強調及說明的(格後1:1; 弗1:1; 哥1:1; 弟後1:1)。 3、如何承行天主的旨意: 天主不祇是要罪人回頭改過,他的旨意是一切的人都要成聖(得前4:3),而成聖的不二法門,就是妥善的完成天主的旨意。但這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非有天主特別的幫助不可。故此保祿在希13:20, 21曾為信友們祈求復活起來的耶穌,好使信友們能承行天主的旨意,作天主所喜悅的事。為能承行天主的旨意,人首先應認識天主的旨意是甚麼,是以保祿代替哥羅森的信友們祈禱,求天主使信友們對「天主的旨意有充份的認識」(哥1:9)。祇有人在認識了天主的旨意之後,才可以俯首聽從天主聖意的命令。人對天主的旨意愈是謙心的服從,愈能更清楚的認識它,了解它(若7:7; 哥1:9-11)。承行天主聖意的人,不會因著天主的審判與世俗同樣喪亡,而是要存留至永遠(若一2:17)。天主的旨意有時要人因行善而受苦(伯前3:17; 4:19; 見宗21:14),為使人因著在苦難中的勇敢及信心,而獲得巨大的賞報(希10:36)。 4、結論: 天主藉著他創造(默4:11)、救援(若6:38-40)、喜愛世人的旨意(弗1:5, 6),以及藉著他對那些相反他聖意的人的審判及懲罰(撒上2:25; 耶5:3, 6; 6:10, 11; 25:7-14; 瑪23:37, 38),使自己的聖名顯聖於人間,使自己的尊榮照耀於普世。 見恩寵、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