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尼爾書 [達尼爾] (Book of Daniel, Liber Danielis [Daniel]) 達尼爾,人名,按字源學來講,意謂「天主是我的審判者」;按古語意謂「天主是審判者」。舊約裡有此名者,共有四人:一個是達味的兒子(編上3:1),另一個是和厄斯德拉一齊由巴比倫歸國的族長,即依塔瑪爾的後人達尼爾(厄上8:2; 厄下10:7);此外,則14:14, 20; 28:3也記載了一位名叫達尼爾的人,但這位達尼爾列於諾厄及約伯之間,可能這位達尼爾根本不是猶太人。按近代在烏加黎特或辣巿沙木辣文件上記載,他是一位非常賢明公正而且濟貧恤孤的君王,但他喪子後,雖曾長時間苦苦向神哀求,也未能使他兒子復活,由此看來,則14:14所提的達尼爾似乎暗示這位君王。最後即達尼爾書內的主角,亦即我們所願談的達尼爾先知。 按達尼爾書所載,達尼爾原屬皇宮貴冑之後裔,在拿步高於公元前六○五年,攻陷耶京後被擄往巴比倫,在該地與其他三青年特蒙皇上垂青,被選充當宮廷裡的侍役,因而皇上特使他們受加色丁人的教育,享皇室裡的待遇。但達尼爾與他的同伴,卻堅守猶太人有關飲食的教規,不願因吃皇上所賜的佳肴而沾污自己,因而天主賜給他特殊的智慧,使他能詳夢解釋神視。他曾為三位君王服務:即為拿步高王解夢,為貝耳沙匝解釋神視,末後幫達理阿王治理朝政(6:4)。按達尼爾書上的記載推算,他的公開生活,是由拿步高王三年,即公元前六○五年始,直至居魯士三年即公元前五三六年止,將近七十年之久,是以達尼爾活了相當高的年齡。關於他逝世的事,聖經上隻字未提,因而我們也無從得知。 達尼爾書的名稱,一如若蘇厄、盧德傳等,由書內的主角而得名,全書共十四章,其中除了3:24-90一段及13; 14兩章,因只見於希臘文及由希臘文譯出的拉丁文及今日各種譯本,而不見於瑪索辣希伯來文經卷內,因而後世稱為次正經部分外,其餘首正經部份可分前後兩編:前編(1-6)是歷史的記述,後編(7-12)是神視的記述;但在這首正經部分內,由1:1-2:4a及8:1-12:3為希伯來文,至於中間2:4b-7:28則為阿剌美文。何以一書有兩種語言?尤其兩種語言並非按內容(1-6歷史記述,7-12神視記述)來分配,至今仍未有一決定性的解答。即不能證明,阿剌美文部份是由希伯來文譯出,(因為何以只譯中間一部份)?同樣也不能證明,希伯來文是譯自阿刺美文。比較可取的理由是作者在他著述此書時,認為當時不少的人既通曉阿剌美文,為了存真起見,把他所蒐集到以阿剌美文寫的史料(2-7),不加翻譯,引用在自己的著作內,(除了2:1-4 a的開端一段,為使人更易當作聖經接受,乃譯為希伯來文)。再不然即是作者本精通上述兩種言語,以他認為適當的理由(後人不得而知),就這樣寫了他富有歷史性的先知書。至於所謂次正經部份,按一般學者的公見,認為原文仍是閃族語言(阿剌美文或希伯來文,不得而知),因這稱為次正經的希臘文內,仍可看出帶有閃族語風,雖然13:54-58有舞文弄墨的地方,這可能是譯者採較自由的譯筆。此外,舊約中也不乏舞文弄墨的例子,如米7:11等。由以上所說種種難題,故對本書成書的年代,頗不易下一決斷。不過除次正經最後的部分,即13; 14兩章,極可能原是獨立的片斷記述,而為最後編輯者加在本書外,其他各章則前後互相呼應,思想一貫。至於13章有關蘇撒納的故事,有的古卷置於本書首,即第一章(參看希臘譯本),由於蘇撒納故事發生在達尼爾青年時,所以將該章置於書首,就時間來說,很適合歷史次第。至於3:24-90一段,也可能是一獨立的片斷記述,且為充軍期的猶太人所熟識,但在全舊約裡,除此處外,再沒有更適於加入此一段記述的地方了。為此,一般經學者認為目前的達尼爾書,原非一作者在一氣呵成之下所寫的,而是由一位編輯者,在蒐集了已在民間所流行有關達尼爾的片斷記述,而編纂為目前的達尼爾書,時間大約在瑪加伯時代,即公元前一六五年左右。 神學:本書雖分歷史和神視兩種記述,以及附有蘇撒納、貝耳、和大龍的故事,但總觀全書的內容與目的,顯而易見有一中心思想:即天主是宇宙萬物的統治者:「是他變更四時季節,是他廢黜君王,也興立君王」(2:21);有靈與無靈之物(有靈如驕矜的拿步高君王,使他形同牲畜(4:30),貝爾沙匝一夜之間為人所殺(5:30),無靈如火,獅子3:46-56; 14:31-42等),無不服從天主旨意。本書另一極重要的思想,即作者以默示錄體啟示給世人有關未來默西亞神國的建立(7:14, 22),預示這神國必先遭受一段極困難的時期(7:25),但最後必獲得勝利,而且永遠常存(7:27; 12:1-3; 2:44)。無疑這一書為瑪加伯時代遭受迫害的猶太人,供給了極大的鼓勵,即為新約時代歷代的信友,也是一滿蘊安慰的寶書。 見亞述、默示錄體、人子、默西亞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