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0
8,10兩節的「厄東王」,原作「阿蘭王」,今改。雇商黎沙塔殷,不是希伯來名字,意謂「雙倍邪惡的雇商」。敖特尼耳猶大支派的唯一民長(見1:13-15;蘇15:17)。「四十年」不可視為確數,而是象徵數字,表示一個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