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酒(Strong Drink, Sicera)

這個名詞,在希伯來文原是指一切經過發酵而製成的醉人飲料而言,在希臘文則用來指示一種強烈的酒,即烈酒或濃酒(見肋10:9; 依24:9; 路1:15)。古時作這種濃酒的原料,大概不外是大麥、棗、椰子(Dactyli)、石榴、葡萄、蘋果及蓮子等,有時亦攙上蜂蜜。厄里大司祭見到亞納那種祈禱的狀態時,以為她喝醉了酒,但亞納卻強調自己向來不喝清酒,更不喝烈酒(撒上1:15)。司祭舉祭之前,是不準喝清酒或烈酒的,以示尊敬(肋10:9)。肋慕耳的母親勸勉身為國王者,不宜飲清酒或烈酒(箴31:4-5)。依撒意亞亦曾責斥那些飲清酒的英雄,喝烈酒的壯士(依5:22)。某一位聖詠作者也曾抱怨:「喝醉烈酒的人,對我歌唱戲弄」(詠69:13)。是以聖經上對烈酒的評語向來是否定的、斥責性的,因為它使人心神目盲,而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依28:7;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