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Benediction, Benedictio)

在聖經上「祝福」、「咒罵」二詞,屢見不鮮,為民及一切古東方民族,它們並非是兩個靜止的動詞,而是充滿活力、效力、魔術力,且必要生效的,客觀存在的,及具體的,並且是發生之後,繼續不斷有其作為的兩個動詞,因為祝福或降福是由天主的口同氣息一併而出的(詠33:6),它是來自天主的德能(創12:3; 49:25),它能以自己的能力使人得福,咒罵則使人得禍。尤其臨終的父親的祝福,更是特別有效,它是一發出而再不能收回的,雖然是騙取的祝福亦然(創27:33, 35; 48:12-20; 49:25等)。諸凡土地的豐產,家畜的繁殖,人口的眾多,及工作的良效等,都是來自天主的降福(申28:2; 創1:22; 約1:10)。在舊約中,天主祝福了安息日(創2:3)、亞巴郎(創12:3; 17:6, 8; 18:8)、雅各伯(創26:3等)、厄弗辣因(創48:12-20)、若瑟(創49:25)等。它是守法律人的報酬(申28:1-14; 詠23:4; 耶17:5, 7)。天主的降福是格外經過他的代表而賜與人,比如梅瑟(申33)、若蘇厄(蘇14:13; 22:6等)厄里(撒上2:20; 撒下6:18; 列上8:14, 55; 詠24:3-6)。他們也祝福祭品(撒上9:13),肋未人有權祝福(申10:8; 21:5),但按戶6:22-27,祝福卻只是亞郎及他的後代司祭們的專權。他們每晨舉手向天祈禱,使天主的祝福降臨及停留於百姓身上(德50:14-21; 戶6:27),後來竟只有一位司祭據有祝福的權柄(戶6:22-27)。天主的祝福是以覆手禮,同時念祝福詞傳達於人(創27:28; 戶6:24, 26);右手的祝福又大於左手者(創48:13),有時也以祭獻某種禮物而獲得,是以希伯來文,「祝福」及「禮物」,同為一詞(撒上25:27)。普通的常人也彼此祝福,但這種祝福只有請安問好的意思(創47:7, 10; 撒上15:13; 撒下13:25; 詠129:8)。

祝福也用於禮儀之上,不只是天主祝福人,而人也祝福天主,但在這裡祝福卻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所謂人祝福天主,即是人來感謝,讚美,崇敬天主的仁慈、忠誠、偉大、光榮、威嚴、聖潔等(創24:48; 申8:10; 民5:2, 9等)。「願天主受祝福」(意即讚美天主)一語,是後期的猶太人在祈禱上所常用的,仍沿用至今。

在新約上保存了舊約祝福的意義。耶穌祝福了孩童(谷10:16),升天前祝福門徒們(路24:50),增餅前祝福了餅和魚(谷6:14; 8:7),晚餐中祝福了餅酒(即感謝讚頌之意,谷14:22; 瑪26:26),教訓門徒們要祝福咒罵自己的人(路6:28; 參見瑪5:44; 伯前3:9; 羅12:4),預許公審判時,天父的祝福,要降於善人,咒罵則降於惡人(瑪25:34, 41,見伯前3:9)。義人們(路1:64, 68)及耶穌的門徒(路24:53; 羅1:25; 格後1:3; 11:31; 伯前1:3)祝福天主(意即讚美感謝天主),祝福耶穌(意即讚美他是默西亞,谷11:9, 10; 瑪21:9; 路19:38; 若12:13),祝福瑪利亞(意即稱讚她是默西亞的母親,路1:28, 42; 2:34)。保祿確知自己身為宗徒有傳達基督祝福的權力(羅15:29),確信信友們——天主的百姓,真正的民(迦6:16)——將承受天主賜與亞巴郎的祝福(迦3:8, 9; 參見創12:3;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