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批判學(Biblical Criticism, Critica Biblica) 批判學是一種辨識真與假,正與偽的學術。如將這種學術應用在文學作品上,即是在於儘可能的鑑定某作品是否是屬於某作者的真品與原著。屬於何時代,應用了何種文獻,目前所有的作品是否與原著相符合等問題。鑑定這些問題的準則有二:一是外在的,一是內在的;外在的即是在歷史傳授上對某作品的證據;內在的即是在於研究某作品的文筆、語言、字彙、內容、時地背景等等所取得的證據。明顯的,外在的證據是具有決定性的價值,內在的證據只可作為旁證,因為內在的證據很容易受到主觀的影響(見「上智的天主通諭」E.B.104) 。由上世紀開始,艾曷龍(J. G. Eichorn)將批判學分為低等批判學(Lower Criticism)和高等批判學(Higher Criticism)。低等批判學亦稱文字批判學(Textual Criticism),即在於盡力恢復原著行文的真面目,高等批判學亦稱為文學批判學(Literary Criticism),是在於尋求解決某作品的史料、著作者為誰、時地與歷史文化的背景、作品的內容、結構與目的、作品的文學類型等等問題。 上述的一切,應用到聖經上,則稱之為聖經批判學。聖經雖然是在天主默感之下寫成的,但並不抹煞著作者寫作的官能,反而加以提高與昇華(見默感條),換句話說,天主向人說話是藉人的語言,人的方法,藉某時某地的文化背景而說話。聖經既是天主而人的書,便不能不與人類普通的書籍遭受同樣的命運。在未發明印刷術之前,作者所寫的書籍(原本)得以廣傳,只靠手抄(抄本)。這些抄本經過千餘年的輾轉抄錄,決不能沒有抄錯、遺漏或修正的地方,因此,聖經批判學不唯有益,而且需要。為此教會,尤其近代教宗,曾一再勸勉並鼓勵有志於聖經學的人士,對批判學要多加研究,為能藉批判學,對聖經原文有所辨認,因而對聖經有更深入的瞭解。 見文體類型、文體型式批判學、聖經解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