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21
雅各伯
只願歸化的外教人,對
梅瑟
法律也表示敬意,以免開罪於同居共處的
猶太
基督徒,因此,便提出了他們當守的四條規戒:(一)戒食祭偶像的肉(28節);(二)戒奸淫:即不與血親結婚;原來與血親結婚,
猶太
人視為「奸淫」;(三)戒食窒死動物的肉;(四)戒食血。後二者為
猶太
人深惡痛絕;因他們以為生物的魂即在血內(見肋17:10-14)。
猶太
基督徒少的地方,這些規矩逐漸有了變便(參閱格前8:1-13 注釋; 10:23-33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