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5
肋未
人分住於各支派中,主要宗旨是教導普通民眾上主的法律。見申33:8-11。
肋未
城不能算
肋未
支派的產業,只是讓給他們居住而已。至於如何劃分了
肋未
城,參閱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