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信、失信(Incredulity, Incredulitas)

「無信」一詞,在舊約中很難找到,它是新約上的一個術語,因為在舊約中,民與天主之間的基本關係,不在於信與否的問題上,故此代替「失信」常用「違背」(戶20:24; 申1:26)、「悖逆」(依65:2; 耶5:23)、「叛逆」(則2:6)等字句。「失信」、「不信」與「無信」,在新約中則屢見不鮮(見瑪13:58; 谷6:6; 9:23; 16:14; 羅3:3; 11:20, 23; 弟前1:13; 希3:12等)。這為初期的教會,格外是為那些回頭的猶太人來說,的確是一個前所未聞的新題材。「無信」的解釋可用一句聖經上的話來表達:「耶穌責斥他們的無信和心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由死者中復活後,見了他的人」(谷16:14; 亦見路24:36-43; 若20:19-29)。幾時用於人則稱為「無信的人」,或「失信的人」(瑪17:17; 谷9:18; 若20:27; 默21:8等等)。

新約信仰的主要對象是耶穌基督,而不直接是天主。外教人因不信耶穌被稱為「無信仰的人」(格前6:6; 7:12-15; 10:27; 14:22-24; 格後4:4; 6:14, 15);同樣,聖保祿稱那些不信基督的猶太人為「無信仰(悖逆、違抗)的民族」(羅10:21; 11:20, 23, 31)。因此,誰不信耶穌和他的福音,就是無信的人,也就不可能信仰「耶穌基督的天父」,也不會認識天主(若5:37, 38)。為明瞭無信的真諦,應先明了「信德」或「信仰」的本質,而它的反面就是「無信」及「失信」。

見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