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歸依(Conversion, Conversio) 聖經上所謂的歸化有兩種: 1、外教人的歸化: 他們的歸化主要在於棄絕邪神的敬禮,轉而敬禮唯一的真天主。這種教外人的歸化在舊約中已有暗示(依11:10-12; 42:4, 6; 49:6; 52:15; 55:4; 蓋2:7, 8),但大批的歸化卻始於偉大的外邦宗徒聖保祿(羅11:13; 宗9:15; 迦1:16; 弗3:1, 8; 弟前2:7)。外教人應棄絕邪神,因為邪神是虛無(宗14:14; 26:18; 得前1:9),而天主才是萬物的真源,何況如保祿所說,敬邪神是一切罪惡來源(羅1:18-32)。所以,舊約以及新約首先注意的是教外邪神敬禮的歸化,然後才強調以民應歸依上主。在舊約時代猶太人從未以整個民族陷於邪神的敬禮,通常只是部份或局部暫時不忠於上主,而大多數的以民所崇奉的常是唯一神教。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卻適得其反。大多數的猶太人,不承認他為天主子,為人類的救援,而外教人卻不斷的在歸心向主。不過聖保祿明言,天主並未絕對完全放棄他所揀選的百姓——以民。當全世界的教外人都回頭歸化之後,及在世界的末日之前,猶太人將會重新歸心向主(羅11:25-27; 見依59:20, 21路21:24)。 2、罪人的歸化: 是指人從理智、意志及心靈方面,坦誠徹底的革新。新約稱這種歸依為由黑暗轉向光明,由撒殫權下轉向天主(宗26:18),由天主義怒之子的處境,轉入天主寵愛義子的地位(弗2:2-6)。這是靈性的復活(弗2:6),是心靈的割捐(羅2:29; 哥2:11),是重新的誕生(若3:5)。而真正歸化的標記則是:明認己罪,痛悔前非(路15:18-21; 18:13, 14; 格後7:9, 10; 若一1:8, 9),信仰基督(羅3:22, 23; 5:1; 見若3:14, 15),定志隨從主旨(宗26:20; 弗4:24-32; 見路15:18-20),遵守倫理的法律,及在德行上前進,(羅6:12, 13; 8:4; 格前15:58; 斐3:12-14; 哥1:23; 伯後1:2-8; 若一2:29; 默2:25, 26)。話雖如此說,但是歸化或歸依主要的成份,卻是天主聖寵的效果;有了天主的聖寵之後,人再按著上述宗徒們的勸勉努力與聖寵合作,才可得到這真正的歸依,因為耶穌說:「沒有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若15:5),「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14:6),「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誰也不能到我這裡來」(若6:44)。聖保祿的驚人歸依,即完全是天主聖寵的工作的一最好說明(宗9:1-19),而這種使人歸依的聖寵,天主賜給了每一個人,只要人肯與聖寵忠誠合作。 聖經上提醒罪人應回頭悔改的地方,非常之多(多13:8; 依45:22; 55:6, 7; 耶3:14; 35:15; 歐12:6; 14:2; 德17:21-23; 宗14:14; 見11:13; 17:30等)。諸凡在人內心的感召,罪惡的可怕,天堂的永福,懲罰的嚴厲,天主的恩惠等思想以及善人的美表,都是天主用來喚醒罪人回頭的方法。 見補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