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教(Polytheism, Polytheismus)

多神教與一神教相對;二元論亦屬於多神教。多神教崇拜各種神,並且以為宇宙間有各種神明存在。

信奉多神教者,經常恭奉一最高神明,以之為眾神的領袖;又將其餘主要神明分成小組,每組或二或七或十二個神明。這些小組所包括的神明以外,其他比較次要的神明就非常之多,在埃及巴比倫就有三千多。

根據蘇24:2, 14; 友5:7, 8,亞巴郎的祖先原是多神教信徒。再說,其他的族以及以色列鄰近各民族,和歷代統治以色列或與以色列有來往的大帝國,都是信奉多神教的,如客納罕人、埃及人、亞述人、巴比倫人、希臘人、羅馬人等。波斯人正式擁護二元教,波斯帝國所統治的民族,除以色列外,都是信奉多神教的民族。

據常情而論,民似應該喪失他們的惟一神教,雖然有時他們的惟一神教呈露衰落的現象,但這在文化和武力上,都沒有多大成就的小民族——以色列,卻始終保持了他們的惟一神教。這種宗教史上獨特的現象,不能拿普通所謂的「歷史環境」或「歷史勢力」去解釋,而只有拿民所蒙受的真天主的召選和啟示,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盟約,以及歷代先知對民所負的使命三者,來作出適當稱意的解釋。

民的惟一神教衰落的原因大概不外:一、民和民的首領不願接受先知們的講勸;二、或由於政策,或由於外來的壓迫,民放棄了西乃山盟約,而走上了與異民妥協的道路(依7)。歷史上,民因為受了鄰邦大帝國或大或小的影響,很多次也接受了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和禮儀。耶44可說是舊約中,最生動而又極詳盡論述這問題的一篇演說。凡耶肋米亞先知所說的,民的歷史都一一予以證實。雅洛貝罕除了在貝特耳設立了那使民犯罪的金牛外(列上15:25-30),他還在高丘建立了神殿,派不屬肋未支派的人充任司祭,並為自己在貝特耳建造了一座祭壇,八月十五日親自上壇焚香舉祭(列上12:31-33)。這樣,按照歐瑟亞亞毛斯兩位先知的評論,是他給崇拜外邦邪神起了帶頭作用,北國君王都走上了他的路線,其中最甚的是阿哈布王(公元前八七四∼八五二年)。他竟親自事奉敬拜巴耳邪神,在散瑪黎雅巴耳設立了一座祭壇,又立了阿舍辣女神像(列上16:30-33)。以色列北國有阿哈布猶大南國有默納舍(公元前六九三∼六三九或六八七∼六四二),他重建了他父親希則克雅所拆毀的高丘,為巴耳建立了祭壇,製造了木偶,像以色列阿哈布所作的一樣,且崇拜敬奉天上萬象,違犯上主命令,在上主的殿內建立了一些祭壇,在上主殿宇的兩庭院內,為天上萬象建立了祭壇,殺子行祭,占卜招魂,無惡不做(列下21:1-9; 參見則16)。總之,按歷史的變遷,埃及客納罕亞述阿剌美巴比倫等,這些多神教的邦國,都影響了以色列人,使他們接受了一些多神教的信條和禮儀(見耶44)。

波斯帝國滅亡,亞歷山大帝國興起。希臘帝國的生命雖然短促,但它提倡推行的希臘文化主義,也迷惑了大部分猶太人,使他們接受希臘文化,同時也接受了多神教的希臘人的一些風俗和邪淫的禮儀。見加上1:43-64。

歷代先知不斷攻擊異教,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及敬奉外邦邪神等事。他們常遵照西乃山盟約的精神(出20),上主聖潔的教義(依6; 43:8-13),偶像乃虛無的道理(依46; 巴6),及崇拜邪神使人道德墮落等原理,來對抗異教。

聖經作者,尤其是歷代先知不斷譏諷異教人,因為他們敬拜木、石、金、銀,人手製造的神像,見詠115:4-8; 135:15-18; 巴6; 依40:18-20; 41:6, 7; 42:17; 44:9-28; 45:16-20; 57:3-9; 耶10:3-11; 44; 則6; 8; 智13-15等。先知們的這種宣講屬於辯論體裁,因此,筆調有時很尖銳,為此,一些現代的批判學家,以為舊約的作者,或沒有清楚了解外邦人的敬禮,或過度攻擊他們的敬禮。事實上,批判學家以為異教人恭奉的神像,不是神自己而只是老百姓所恭奉的神明的替身。依筆者的意見,研究宗教,應該把老百姓的信仰,與賢哲的信仰分開來研究。孔子孟子墨子蘇格拉底柏拉圖西塞祿辛尼加等賢哲的宗教信仰,是與他們同時代的普通老百姓的宗教信仰具有相當距離的。再說,賢哲,尤其在異教民中為數並不多,而且他們的影響也不大,時間也很短促。因此,可說異教人民大都以偶像為神明之自身。這由希臘羅馬的歷史,以及公元前外邦民族的哲學家,和公元後教會作者的作品內,如致刁尼多書、德都良奧斯定亞歷山大里亞克肋孟敖黎革乃厄弗稜等,都可得到證明。再說,如果先知們的講論不十分正確,他們的講論還有什麼效能?此外,考古學家一天比一天發現更多的文物,在在都證明古代到處風行偶像崇拜,至於真神敬禮無一處存在,這件事豈不證實鞏固了先知們所講述的?

關於多神教,聖經上最嚴的批評是詠96:5; 「萬邦的眾神盡屬虛幻,但上主卻造成了蒼天」。希臘拉丁通行本,把「虛幻」二字譯作「魔鬼」,如此便是「萬邦的眾神盡是魔鬼」。的確,這也是原文具有的深意。故此,保祿在格前10:19-22寫說:「那麼,我說什麼呢?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什麼嗎?或是說邪神算得什麼嗎?不是;我說的是:外教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邪魔,而不是祭祀真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難道我們要惹主發怒嗎?莫非我們比他還強嗎?」

多神的崇拜不但是犯得罪天主的大罪——歷代先知稱這罪為背信,為姦淫,因為上主原與民有著一種神姻的關係——而且是人類各種罪惡的根源,這是智13-15和羅1:18-32所講的大道理。智14:27說:「崇拜虛無的偶像,實是萬惡的起源、由來和結局」。保祿在羅1:21-24寫說:「他們雖然認識了天主,卻沒有以他為天主,而予以光榮或感謝,而他們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謬絕倫的;他們冥頑不靈的心陷入了黑暗;他們自負為智者,反而成為愚蠢,將不可朽壞的天主的光榮,改歸於可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爬蟲形狀的偶像。因此,天主任憑他們隨從心中的情慾,陷於不潔,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在全部聖經中,直接或間接提到的神明,約有五十。在本辭典內,各神明多有專條述及。這些神明都屬於與以色列有往來的民族。同一邪神往往在許多地方受人崇拜,或在不同的民族中,有不同的名稱:如阿爾忒米羅馬人稱為狄雅納希臘名叫頗嗇冬(Poseidon)的神,羅馬人以之為訥仆突諾,而稱之為訥仆突諾等。埃及人敬拜的主要神祇是阿孟、天后、仆塔奈特哈托爾女神、慕特敖息黎斯依黎斯曷魯斯阿丕斯等。

亞述巴比倫恭奉的神,主要的是:阿秀爾阿奴厄阿貝耳沙瑪市(Sin)、依市塔爾女神、訥爾戛耳尼色洛客阿納塔黎孟默洛達客尼貝哈次、天上眾星宿、塔慕次乃波等。客納罕阿剌美民族恭奉的神,主要的是:哈達得貝敖爾塔爾塔克克汪阿史瑪阿達加提達貢巴耳加得革摩士摩肋客米耳公訥納雅等。希臘羅馬恭奉的神,主要的是:則烏斯阿爾忒尼米彫索彫斯雇黎赫爾默斯等。見天主、偶像崇拜、魔鬼、魔術、惟一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