鬍鬚(Beard, Barba) 一切古東方的民族,對鬍鬚之蓄留、修飾都非常注意及重視,因為它是男性美的象徵,及男性尊嚴的代表,故此被人刮剃鬍鬚是不光彩的事(撒下10:4, 5; 依7:20; 耶48:37),亦是哀慟或恥辱的象徵(依15:2; 耶41:5; 38:37; 則24:17)。扯人的鬍鬚是侮辱的行為(依50:6),不修邊幅是瘋狂的標記(撒上21:14; 依15:2)。朋友之間感情的表示,是以右手持對方之鬍鬚而口親之(即親其面或親其鬍鬚)(撒下20:9)。梅瑟法律禁止人修剪鬍鬚的兩端邊緣(肋19:27; 21:5),但若人患有癩病,則為了衛生起見,應將鬍鬚剃除(肋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