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邪神之物(Meat Sacrificed to Idols, Idolothytum)

此名指在邪神廟內作過祭品,而後在肉肆出賣的祭肉。猶太人總不敢吃這樣的肉,但歸化的外教人,從幼年即習慣吃這樣的肉,現在究竟應該怎樣處理?

京會議的諭文,本來禁止吃這樣的祭肉,因為在安提約基雅敘利亞基里基雅等地,猶太人特別多;但是在格林多及其他希臘城市,猶太人數較少,而歸化者大都是屬於外教的人,問題即發生在格林多:歸化的外教人,一入教便知道,只有一個天主,邪神並不存在,那麼,一切的東西都是天主造的,而且是為了人的利益而造成的,既有了這種「知識」,為什麼不可隨意、隨時、隨地吃祭肉呢?

保祿不否認,人人應有此知識,可是他主張應以愛德去行事。他禁止教友們參與在廟內所設的宴會,但他准許信友平安吃他在肉肆內買到的肉。可是,如果這種作為叫信德軟弱的兄弟見怪,有害他們的信仰,那麼,為了愛德的原故,信友就不應吃這祭肉;換言之:知識和自由應服從愛德!見宗15:29; 21:25; 格前8:1-7; 默2:10; 參閱羅14。

見宗徒會議、會議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