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 [勒法因、組斤、勒法因平原](Giants, Gigantes [Rephaim, Raphaim; Zuzim; Valley of Rephaim, Vallis Raphaim])

一、「巨人」一詞,在希伯來原文有「以強力攻擊」之意。不可否認:聖經上數次提到了巨人的存在。但是關於巨人的解釋卻不甚容易,而且意見頗多:

1、創6:1-4,將巨人的存在及「天主的兒子與人的女兒結合」的事,放在一起,二者都發生於洪水之前。聖經上的這種記載看來似乎是神話;也就正因有這種神話外衣的存在,使過去不少的學者,作出了一些可笑及不可能的解釋。但在聖經學進步的今日,學者們已大都認為「天主的兒子」所指,不外是當時尚崇拜惟一真神天主的民族,亦就是舍特民族(創5:1-3; 4:26; 5:22);「人的女兒」是背棄了天主而奉事邪神的民族,也就是加音的後代(創4:8-17, 19, 24)。兩個民族的混合通婚,自然會在宗教及倫理上造成一種混亂矛盾的狀態,是為天主懲罰人類的主因,故此這是歷史上的一件事實,而也就在這時有巨人的存在。那麼,按著同一上下文的規則來說,這些巨人,也應是歷史上的真人,而不是神話中的虛構人物,雖然它的表達方式似乎是屬神話的,實際上所說的巨人,不外是當時民族中的一些著名英雄,用了誇大的文筆被描述出來(見戶13:33; 申3:11)。除了這些巨人之外,尚有:

2、阿納克人,意思是「長頸人」(戶13:22; 申1:28; 2:19-21; 9:25)。在民進入聖地之前,他們居於猶大支派的地區,其中心是赫貝龍,被若蘇厄打敗(蘇11:21, 22)。在迦薩加特阿市多得也有他們的遺蹟。

3、勒法因人:他們居於約但河之東部地區,自赫爾孟阿孟,被阿摩黎人戰敗及消滅(創14:5; 15:20; 21; 申2:11, 20; 3:11, 13),其遺族王敖格若蘇厄打敗(蘇12:4; 13:12; 17:15)。

4、厄明人:原居於摩阿布地區,為一個人數眾多,勢力強大,及體格魁偉的民族,他們與阿納克人同被稱為勒法因人,但摩阿布人稱他們為厄明人(申2:10, 11)。

5、組斤人:居於阿曼一帶,亦是人口多,勢力強及體格高大的民族,被阿孟人所戰敗,是屬勒法因的一個民族(申2:20, 21; 見創14:5)。

的確,據考古學者的研究,證實遠在公元前四千多年,巴力斯坦有些強大的民族居住過,尤其是約但河之東,這有他們遺留下的巨石墳墓為證(dolmen)。這些巨石古墓或廟宇至今猶存。當那些文化低落過半遊牧生活的民,甫進聖地時,見到這些壯大宏偉的建築,聽到人們對這些古人的傳說,於是用了誇大渲染的筆法,寫出了他們的歷史,於是以「巨人」來代表強悍而有力的人,將長九肘寬四肘(4.5×2m)的古墓,說成了「巨人」的「床」(申3:11)。這同亞毛斯所說的阿摩黎人「高大似香柏,堅固如橡樹」,如出一轍,完全是言過其實的說法(亞2:9; 亦見戶13:33)。但是,偵察聖地的探子所見的,及聖經上所提的種種「巨人」,都未能阻止住民佔領聖地——「巨人」所居之地,且都是見民而生畏,聖經以譏誚的口吻來論及他們(申9:2),這更證明所說的「巨人」是與常人無別的強悍民族而已。而這些「巨人」——強悍民族——的共同特點是驕傲、昏愚、仗持己力,因而與天主作對(巴3:26-28; 德16:7; 智14:2)。

值得一提的另一點是:在人類各民族的歷史上,人們的心理好似都在驚訝擁護身材特別高大強壯的人,好似國家民生的安危,都置於這種人的保護之下,民亦不例外。聖經上所記載的強人哥肋雅(撒上17:23-54),其他數個培肋舍特人(撒下21:16-22; 編上20:4, 6, 8),及撒烏耳(撒上10:23)等都是。

二、「勒法因」一詞,除了指客納罕地的強悍民族之外,亦有幽魂的意思,就是那些人死後降入陰府的「幽魂」(依14:9; 26:14, 19; 詠88:11; 箴2:18; 9:18; 21:16)。

三、勒法因平原:地名,意謂「巨人」,位於猶大本雅明支派的交界處(蘇15:8; 18:16),是達味培肋舍特人數次交戰的戰場(撒下5:18, 22; 23:13; 編上11:15; 14:9, 11, 13)。此處之土地甚為肥沃(依17:5)。此地區之得名,可能是來自古代的傳說,相傳巨人們曾在此區居住之故。雖然聖經上稱之為山谷,但事實上是一個盆地,故此思高本正確地將之譯作「勒法因平原」。此平原在京之西南,今名貝卡巴卡(Beka, Ba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