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平原(Valley, Vallis)

在聖經上「山谷」一詞,大都是指二山之間的一個窄狹低深的地帶。比如本希農山谷(蘇15:8) ,依費塔赫耳山谷(蘇19:14, 27),袋狼山谷,或謂責波殷山谷(撒上13:18),鹽谷(撒下8:13)及責法達山谷等(編下14:9)。但是有時卻在指示一個位於兩山或山丘之間的寬廣的低平地區,比如沙委谷(創14:17),赫貝龍谷(創37:14),厄拉谷(撒上17:2, 9),及阿雅隆谷等(蘇10:12)。幾時是指一帶寬廣的地區而言,在不少的譯本中,譯作「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