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卷 [生命冊](Book, Liber [Book of Life, Liber Vitae])

聖經抄本原來裝釘的方式,與現今者迥然不同,它是猶如中國古代自代的書籍,皆為軸卷本,古人將聖經寫在割砌成塊的草紙或羊皮紙上,然後在抄完一部書之後,將紙張按次結連起而成為一個長卷,在卷之兩端加上木軸,如此可將書籍卷起來,以備收藏,用時每手持一軸按次轉展以便閱讀(耶36:23; 路4:17, 20)。書寫希伯來文的方式,仍猶如今日是自右至左橫寫,故此閱讀時只展露出正在閱讀的一行,至於這種軸卷冊的幅度,我們沒有確實的記載可考,大約要看每卷寫的大小而定。比如一九四七年在谷木蘭發現的依撒意亞寫的軸卷冊,共長七一五公尺,二十六公分闊,全卷由十七張羊皮紙連結而成。古希臘的裝訂方式亦如上述。

「生命冊」:這一個名詞,不少次出現於聖經上,但它在舊約上的意義,與新約上者卻各有出入,梅瑟求天主將自己由記錄冊上抹去,如果天主不赦免百姓(出32:32, 33),其意義不外是表示梅瑟願意死去的意思,所指的生命是現世的生活,蓋舊約民對來世永生的觀念仍還不甚清楚,如此詠69:29; 139:16; 依4:3等都是指現世的生命而言,至於說天主好似一位記事者在冊子上記錄每人的名字,則是一種擬人說法,但在舊約時代的末葉成書的達尼爾書,則一反過去的思想,以生命冊暗示來世的生命:「那時你的人民,凡是名錄在那書上的,都必得救」(達12:1)。

在新約中,「生命冊」一詞主要見於默示錄:獲得勝利的必被錄於「生命冊上」(默3:5),末世審判時凡在「生命冊」上無名的人必被吐棄(默17:8; 20:12, 15),「只有那些記載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可以進入天上的耶京(默21:27),這些地方所指的都是來日天上永遠的生命,已與舊約所言者迥然不同。路10:20; 斐4:3; 希12:23等處,亦作同樣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