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財(Mammon, Mammona)

這字的字義,學者們意見不一,比較可靠的解釋是:「可以依靠的人或東西」。在舊約中,只有在希臘文的德42:9一次出現,有「財富」之意;在塔爾古木(Targum)及後期猶太的著作上,則有「財產」、「利息」及「盈餘」之意,多少帶點蔑視的意思。

在新約上,耶穌教訓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將錢位格化,以它猶如一個暴君使人為奴(瑪6:24; 見路16:13)。在路16:9, 11又兩次提到「不義的錢財」,其意不外是指它來源不公道,人對它過於貪求、易使人心漸漸遠離天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