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14
割損禮在亞巴郎之前已為許多民族所通行;當時此禮只表示男子已成人,可以結婚。但天主給亞巴郎和他的後代子孫所制定的,是男孩生後第八日應行割損。此割損禮為以色列人具有一種宗教的深意:即藉此禮以色列的男子加入天主的選民,從此他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出12:44;肋12:3;蘇5:2-8)。本章前段所提的盟約,並非真正的盟約,只是天主賜恩的好意。連割損也不是盟約,而是天主定的章程,作為盟約的標記。以色列人多以為受了割損禮,即成了亞巴郎之子孫,必受祝福。因此梅瑟和先知常強調心靈的割損(申10:12-22;肋26:41;耶4:4; 9:24-26;則44:7)。新約以割損為聖洗的預像(斐3:3;哥2:11;伯前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