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
寵愛使人為天主的子女 | ||
4:1 | 再說:承繼人幾時還是孩童,雖然他是一切家業的主人,卻與奴隸沒有分別, | 羅 4:1 希 9:16 |
4:2 | 仍屬於監護人和代理人的權下,直到父親預定的期限。 | |
4:3 | 同樣,當我們以前還作孩童的時候,我們是隸屬於今世的蒙學權下; | 哥 2:8 |
4:4 | 但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 | 弗 1:10 羅1:3 |
4:5 | 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 | 羅 3:24 |
4:6 | 為證實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到我們心內喊說:「阿爸,父啊!」 | 羅 8:15-17 |
4:7 | 所以你已不再是奴隸,而是兒子了;如果是兒子,賴天主的恩寵,也成了承繼人。 | 若 15:15 |
接受法律是再願為奴 | ||
4:8 | 當你們還不認識天主的時候,服事了一些本來不是神的神; | 格前 12:2 格前 8:4-5 得前 1:9 |
4:9 | 但如今你們認識了天主,更好說為天主所認識;那麼,你們怎麼又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蒙學裡去,情願再作他們的奴隸呢? | 格前 13:12 |
4:10 | 你們竟又謹守某日、某月、某時、某年! | 哥 2:16, 20 |
4:11 | 我真為你們擔心,怕我白白地為你們辛苦了。 | 斐 2:16 |
勸迦拉達人不要受人愚弄 | ||
4:12 | 弟兄們!我懇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曾一度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也沒有虧負過我。 | 格前 9:21 得後 3:7 |
4:13 | 你們知道:當我初次給你們宣講福音時,正當我身患重病, | 宗 16:6 |
4:14 | 雖然我的病勢為你們是個試探,你們卻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接待我有如一位天主的天使,有如基督耶穌。 | 瑪 10:40 |
4:15 | 那麼,你們當日所慶幸的在那裡呢?我敢為你們作證:如若可能,你們那時也會把你們的眼睛挖出來給我。 | |
4:16 | 那麼,只因我給你們說實話,就成了你們的仇人嗎? | |
4:17 | 那些人對你們表示關心,並不懷好意;他們只是願意使你們與我隔絕,好叫你們也關心他們。 | |
4:18 | 受人關心固然是好的,但應懷好意,且該常常如此,並不單是我在你們中間的時候。 | |
4:19 | 我的孩子們!我願為你們再受產痛,直到基督在你們內形成為止。 | 格前 4:14-15 格後 6:13 得前 2:7-8 費 10 |
4:20 | 恨不得我現今就在你們跟前改變我的聲調,因為我對你們實在放心不下。 | |
基督徒纔是自由的子女 | ||
4:21 | 你們願意屬於法律的,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法律說什麼嗎? | |
4:22 | 法律曾記載說:亞巴郎有兩個兒子:一個生於婢女,一個生於自由的婦人。 | 創 16:15; 21:2 |
4:23 | 那生於婢女的,是按常例而生的;但那生於自由婦人的,卻是因恩許而生的。 | 創 17:16 |
4:24 | 這都含有寓意:那兩個婦人是代表兩個盟約:一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那即是哈加爾-- | 格前 10:6 |
4:25 | 西乃山是在阿剌伯--這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與她的子女同為奴隸。 | 若 8:32f |
4:26 | 然而那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就是我們的母親: | 詠 87:5 默 21:2 |
4:27 | 誠如經上記載說:『不生育的石女,喜樂罷!未經產痛的女人,歡呼高唱罷!因為被棄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還多。』 | 依 54:1 |
4:28 | 弟兄們!你們像依撒格一樣,是恩許的子女。 | 創 21:9 伯前 3:6 |
4:29 | 但是,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樣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如今還是這樣。 | 得前 2:14 |
4:30 | 然而經上說了什麼?『你將婢女和她的兒子趕走,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家業。』 | 創 21:10 若 8:35 |
4:31 |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