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Lamp, Lampas)

聖經上的燈,皆指油燈而言,即將油注入瓢形的陶器或金屬器皿中,再放以燈心而成。這與中國民間所用的油燈十分近似,簡述如下:

1、燈的形狀:

最初是十分簡陋的凹狀無蓋器皿,後來則加上蓋,並作上兩個洞:一個為注油,另一個是為將燈心引出點燃;普通是陶器作成的,有時也是金屬的,但很少見。形狀則有長、圓、扁及卵形不等。燈心有一個或數個,按照所需之光明而定;有的亦有把柄,聖地油燈的製造,大都受埃及腓尼基的影響,後來羅馬人沿用之;惟希臘人的油燈,有長的頸項,以放置燈心。

2、燈的用途:

最主要的用途當然是為照耀。在家庭內,它被置於壁凹地方,或放在桌子或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瑪5:17; 谷4:21; 路8:16; 11:33)。夜間行路時拿在手中照明道路,或察看隱暗的角落(路15:8; 索1:12);除此以外,在宗教的禮儀上也有它的用途(見巴6:18);更重要的是墳墓中的油燈,蓋古東方人都以為燈光可以驅除惡魔,使死去的人得以安靜的休息,這就可以明瞭何以考古學者所發現的油燈大都出自古墓。至今貝杜音人的帳幕中,仍是明燈徹夜,也是基於這種心理。在古基督徒的墳地及塋窟中的油燈,是在象徵他們對常生的信心,及復活的希望。

3、燈的象徵意義:

象徵上主對義人的照顧(約29:3; 詠18:29; 132:17; 箴13:9),對惡人的忘懷(約18:6; 21:17; 箴24:20),天主賜與人的生命(箴20:27),天主的聖言(詠119:105; 伯後1:19)及法律(箴6:23)。眼睛是身體的燈(瑪6:22; 路11:36),若翰好似照路的燈(若5:35),復活後,凱旋升天的耶穌是天上的明燈(默21:23;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