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編 | 智慧的重要與性質(1-9) | |
第一章 | ||
人應愛正義 | ||
1:1 | 統治世界的人,你們應愛正義,對上主應有正確的觀念,應以誠樸的心尋求上主, | 蘇 10:1 瑪 6:33 編下 15:2 箴 8:17 |
1:2 | 因為,凡不試探上主的,都可以尋到上主;對上主不失信的,上主必向他顯示。 | |
1:3 | 邪曲的思想,使人離開天主;愚人試探全能者,只有使自己蒙羞, | |
1:4 | 因為,智慧不進入存心不良的靈魂裡,也不住在一個屈服於罪惡的身體內。 | 羅 7:24; 8:2 |
1:5 | 實在,施訓的聖神,遠避欺詐,遠離無知的思念;不義一到,即刻退去。 | 詠 51:13 羅 8:14 |
不可妄言 | ||
1:6 | 智慧是愛人的神,口出咒語的人,她必懲罰;因為天主洞悉他的內心,確切監視他的心靈,聽聞他的言語; | 7:23 箴 8:31 |
1:7 | 實在,上主的神充滿了世界,包羅萬象,通曉一切語言。 | 詠 139:7-12 |
1:8 | 為此,談論不義之事的,無不終被識破;執行報復的正義,也決不會將他放過。 | 箴 22:12 德 39:24 11:21 蘇 10:1 |
1:9 | 因為惡人的思念,必將受審訊;上主聽到他的言語,必懲罰他的罪行。 | |
1:10 | 原來天主嫉惡的耳朵,能聽萬事;連低聲的怨言,也隱藏不住。 | 申 29:19 |
1:11 | 所以,你們要謹防無益的怨言,禁止口舌,別說毀謗的話;因為暗中的言語,決不會空空過去;說謊的口舌,必殺害靈魂。 | |
不要犯罪,以免永死 | ||
1:12 | 不要因生活墮落而自招喪亡,也不要因你們雙手的作為而自取滅亡, | 箴 8:36 |
1:13 | 因為天主並未造死亡,也不樂意生靈滅亡。 | 2:23-24; 11:25; 12:1 詠 145:9 則 18:32; 33:11 歐 11:9 |
1:14 | 他造了萬物,為叫它們生存;世上的生物都有生命力,本身都有沒有致命的毒素,陰府在地上也沒有權勢; | |
1:15 | 因為正義是不死不滅的。 | 3:4; 3:15; 15:3 |
1:16 | 但是,不義的人,因自己的言行自招死亡,與死亡相愛相戀,結立盟約,實堪作死亡的伴侶。 | 2:9 箴 8:36 依 28:15 德 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