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軍 [流徒、移民](Exile, Exilium [Deportation, Transmigratio]) 充軍是一種懲罰,就是某人因某種過犯,被合法的政權暫時地或永久性地,由其出生及居住之地放逐至他方之謂。這種例子在人類歷史上屢見不鮮,但在聖經上卻未正式提到「充軍」這一件事,雖然我們可以找到一些廣義的充軍實例,比如哈加爾同依市瑪耳(創21:10),依弗大(民11:2);厄上7:26曾提到這種處分。有時則是指逃亡的人而言(撒下15:19; 亞7:17; 宗7:29; 亦見亞1:15; 伯前1:17)。在新約中以此來暗示信友現世的生命(希11:13)。但是普通一般人,卻大都以「充軍」來指以民南北二國——以色列及猶大——滅亡之後的被俘擄的一件歷史事蹟。今略述於後:由聖經及其他歷史文件上,我們知道兩國交戰之後,戰敗國的人民多被殘殺,財產被劫掠,房屋被焚燒,而苟延殘喘的遺民,應當納稅稱臣,這是古東方的向來習俗。但是自亞述帝國的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一世(公元前約一一一六∼一○九○)始,歷史上開了一新的創舉,將俘虜充軍他方,即是戰敗國的人民,或全體或部份被帶往他方,而以己民或其他附屬人民來填補充軍之後的真空地帶。其目的有二:一來是為徹底打擊戰敗國,使之完全臣服,再無復興的希望;二來可能也是為了滿足當時移民計劃的需要。這種政策的實施自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七四五∼七二六)之後,更是屢見不鮮;可參見亞述年鑑的記錄。以民之南北國都曾大受這種政策的殃及。 一、以色列國民被俘充軍: 1、公元前七三四年,有北國國王培卡黑與亞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之戰,不少城市的以色列子民被充軍至亞述(列下15:29)。這些人在充軍之地的遭遇如何不得而知,無歷史記載。 2、以色列國王曷舍亞(七三二∼七二四)與埃及聯盟,以圖脫離亞述,亞述王沙耳瑪乃色五世(七二六∼七二二)興師問罪,圍困北國京城撒瑪黎雅三年之久,未能攻破,至其繼位者撒爾貢二世(七二一∼七零五)於登極之同年,將北國京都撒瑪黎雅攻陷,北國滅亡,將大批的北國以民擄往充軍之地——哈拉黑,靠近哥倉河的哈波爾以及瑪待各城(列下17:6; 18:11; 多3:7; 5:8)。所擄的人數照亞述的記載,是兩萬七千二百九十人。至於這批充軍以民的命運如何,則再無消息,很可能被當地的人同化了。至於撒瑪黎雅空城,則被「亞述王從巴比倫,雇特,阿瓦,哈瑪特和色法瓦因徙置一些人民,住在撒瑪黎雅各城,以代替以色列人;這些人佔據了撒瑪黎雅,就住在各城內」(列下17:24)。 二、猶大國民被俘充軍: 公元前六一二年,巴比倫將亞述的京都尼尼微佔領。實際上亞述帝國已不復存在,但是它的許多政策,格外是有關軍事及外交上的,卻仍被新興的巴比倫帝國採用,其中主要的有亞述發明將俘虜充軍的政策。 1、巴比倫同猶大的第一次衝突,發生在猶大王約雅金第三年上,因背叛巴比倫而受到懲罰。按編下36:6及達1:1,可能有第一次的充軍,即拿步高王將約雅金及一些貴族的子弟擄往巴比倫,受教於宮中,聽國王的使喚(達1)。 2、但在公元前五九八年,卻有一次正式的大規模的流徙。是年拿步高王來攻耶京,猶大王耶苛尼雅不戰而降,整個君王家族、臣僕、公鄉、太監、一切貴族、勇士、工匠及鐵匠等——司祭除外——都被充軍至巴比倫,以防再有叛變的發生(列下24:8-17)。充軍的人數聖經上雖稍有出入,但按學者們的公見,大約在一萬人上下。這些人在充軍之地的生活情形,列下毫無說明,但按則3:15,這批人被安置在靠近革巴爾河的特耳阿彼布居住。按耶29,先知亦曾勸這些人要安心地在巴比倫居住下去,不要聽信假先知們惡意的宣傳,謂充軍之期不久即將結束。 3、猶大之最後一位國王是漆德克雅(五九八∼五八七),是個庸材,妄聽信人言,參加聯盟對抗巴比倫。拿步高親自出兵猶大,於五八七年將耶京及聖殿完全搶劫焚燒,由此猶大亡國。拿步高將猶大國王之子逐個殺戮後,剜去國王的眼睛,加上枷鎖,帶往巴比倫去;並將城內一切居民,及逃難城中的人民全部帶走充軍,祇留下一些最窮的平民作園丁和農夫(列下25:7, 11; 耶39:9, 10; 52:15, 16; 編下36:20)。此次充軍的人數,聖經的記載亦有出入,學者估計在一萬五千人左右。他們在充軍之地,散居在不同的地方(厄上2:59)。這次的充軍,連耶京的司祭都被帶走了(厄上8:17)。 三、充軍者的生活: 自此猶大人在無國王,無聖殿,無土地,無司祭的狀態下,過著充軍遠方的生活,受著以民有史以來最嚴厲的懲罰,他們心理方面的打擊及苦惱,是可想而知的。沿途受盡奔波之苦(耶40:1; 依45:14),先至辣瑪,後再穿過敘利亞無人煙地帶的曠野,至少歷時五月之久,才到達巴比倫。最初住在集中營內,後來為人修建水道,散居於巴比倫城外尼普爾(Nippur)地區。這時期,他們的思家心情完全在詠136表露了出來。但是人總是比較易於適應環境的動物,再加上耶肋米亞先知的勸告,漸漸他們已能安心居住下去,政府方面的約束看管,也較前鬆懈,稍有自由。於是他們開始有自己的組織:衛隊、長老、會堂(按:猶太會堂自此始)、集會等,並成家立業,且有自己的花園及田產,不少竟成了社會上有地位的富人,如約雅金,並有任職宮中的官員,如達尼爾、厄斯德拉、乃赫米雅等人。甚且至阿塔薜西斯一世及達理阿二世時(五世紀),有猶太人名慕辣秀者竟成了當地最負盛名的銀行家,有歷史文件為證。可見猶太人在充軍地區,已在過著安適富裕的生活。正因如此,當居魯士於五三九年打敗巴比倫自立為王,於翌年(五三八)下令恢復猶太人的自由時,大多數的猶太人竟無心返國,為在自己的土地上重整家園,重建自己的聖殿。祇有在經過則魯巴貝耳及耶叔亞司祭的不斷鼓勵及勸勉之下,始能組織一個為數可觀的回國團,總數約五萬人,多屬猶大支派;其餘的人都寧願留在異鄉生活,是為「散民」(Diaspora)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