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Ram, Aries)

聖經上提及羔羊的次數非常之多。所謂羔羊是指不超過一年的小羊而言,其肉可食(肋7:23; 撒下24:4; 亞6:4)。但在舊約中,幾時提到羔羊,常是有兩種意義:或是用來作為祭品,或是用來象徵喜樂、馴服及無暇等美德。若作為祭祀用,則它至少應在出生八天後(肋22:27),母羊及它的羔羊,不應在同一天內宰殺(肋22:28)。為祭獻所用的,都應是公羔羊,早晨晚上各獻一隻(出29:38-42; 戶28:3-6),安息日則雙倍(戶28:9等)。其次在每月月朔、逾越節、初熟節、新年等節日,都應向上主獻羔羊(見「祭祀」條)。

在象徵方面:它是喜樂的象徵(智19:9),民的象徵(耶51:40)。善良的耶肋米亞先知(耶11:19),受虐待的默西亞(依53:7),得救的民(依40:11),皆比作羔羊。羔羊的馴服與豺狼的凶悍相對(德13:21),但羔羊與豺狼的共處,卻是默西亞時代,泰平幸福的象徵(依11:6; 65:25)。羔羊在新約中,特別用於耶穌身上(見「天主的羔羊」條),指示他甘心接受了苦難,為贖人之罪過(若1:29; 宗8:32; 伯前1:19)。羔羊一詞,默竟用了二十八次,但大多是指勝利的耶穌,完備無缺的救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