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醫藥(Doctor, Medicine Medicus, Medicina) I、醫生: 醫生在古埃及及巴比倫被視為社會的上等人物(創50:2),在以民之間亦然(編下16:2; 德38:4; 耶8:22; 瑪9:12; 谷5:26)古埃及時代,司祭是主管分施醫藥的人,在舊約中司祭亦應識辨癩病與其他皮膚病之不同(肋13:2, 3);但是不同於司祭的醫生在舊約中亦有所提及(編下16:12; 依3:7; 耶8:22),尤其在公元前二世紀,他們特別受人敬重,視為被天主打發來的救星,聖經並勸人生病時應求醫生診治(德38:1-5)。天主自稱是醫治以民的上主(出15:26),耶穌亦曾將自己的功行與醫生之善舉相比較(瑪9:12; 谷2:17; 路5:31)。納匝肋人曾用猶太、希臘、羅馬所熟悉的格言來諷刺耶穌:「醫生,醫治你自己吧」(路4:23),希望他亦在納匝肋故鄉顯同樣的奇蹟來醫好病人。在新約中真正指名被稱為醫生的只有路加一人(哥4:14),這由他的著作上(路、宗)亦可見到,比如所用的醫學術語(路4:36; 5:18; 8:44; 11:46; 14:2; 18:25等),及臨床診斷的述說(路4:38, 39; 8:27-29, 43, 44; 9:38-40; 13:11-13等),並對耶穌醫病奇能的敘述等(路5:15; 6:18, 19; 8:2; 9:11; 13:14),都證明他是一位精通醫學的人物。 II、醫藥: 雖然在古埃及及巴比倫醫藥相當發達,但在舊約卻只偶然提及它的用途。除了多6:4謂「魚膽、心和肝能作良好的藥材」外,其他的醫藥大都來自草本植物:以無花果餅醫治外傷、瘡傷(依38:21; 列下20:7),或以基肋阿得的膏藥(即一種香料所製成者)(耶8:22; 46:11)、酒及油(依1:6; 見路10:34)。其他許多植物、草木及它們的葉、花、皮、根等,亦都是藥材的來源(創30:15; 則47:12; 智7:20)。再者梅瑟法律上規定的許多洗禮,及對於動物潔與不潔的分辨,雖說主要的動機是出於宗教,但不可否認的,衛生的講究,疾病的預防及全民族的健康,亦佔其法律訂立的重要成份。 III、 醫學手術: 關於此點我們所知者,猶如聖經上的藥材,寥寥無幾。但是容易簡單的手術,似乎是有的,比如炙灼、瘡傷之封口、拆骨之結連等。最普遍的手術是割損,它除了有衛生的意義外,也是宗教上的儀式。至於手術的技術,我們則一無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