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望德(Hope, Spes)

「希望」這個名詞在聖經上是頗為複雜的一個觀念。為易於明瞭起見,我們將它分開來說:

一、舊約:

在舊約中指示「希望」的名詞及動詞竟有十多個,由此可見這個觀念範圍的廣泛;同時它也指出「希望」在聖經上,不只是一個靜止的抽象觀念,而且更是民宗教生活上的一種原動力,因為民的宗教生活主要建於盟約,盟約的主要內容又是天主給與民的許諾,這些許諾的完成就正是民希望的對象,希望上主對自己的救援、保護、祝福及恩賜。由此可見,民對天主的希望與天主的信任,是不可分開的。換句話說,就是因為民信賴天主才可以向天主有所希望,二者幾乎是並駕齊驅的(見詠78:22; 91)。真正完備的希望,是對天主的希望(詠129; 依39:8),因為只有天主是最慈善及最忠誠,既許必踐(詠103:3-18; 智11:24, 27; 12:1-2)。

在聖經上,民首先所希望的是脫離埃及,打敗敵人,佔領聖地(創15:7; 17:18; 出3:7-8, 17; 6:4; 申1:8等)。佔領福地的希望滿全之後,他們向天主所希望的,是天主格外的保護,不受臨近敵國的侵擾,保全自己國土的完整,希望「上主日子」的來臨,使民脫離一切的危險苦境(5:18; 依2:2-4; 米4:1-4; 匝8:4-5等)。事實上,民不斷地犯了罪,得罪了天主,受了天主的懲罰,可是也就是正在這些懲罰的時期,先知們越發激勵喚醒民對天主的希望依賴(見依49:8; 55:3; 61:8; 耶31:31-34; 32:38-39; 則16:59-63; 36:25, 29等)。

至於民個人向天主的希望,首先要指出聖經上特別強調的是,只有生活的人才有希望(訓9:2, 4; 哀3:18; 約6:11; 7:6),人死後再無任何希望了(依38:18; 則37:11; 約17:15等)。由這一點可以看出來舊約希望的對象,多是現世的事物,這與新約上的希望是迥然不同的。聖善正直的人的希望永不會落空(箴24:14),因為是堅固及具有信賴的希望(詠25:2; 28:7; 31:7; 119:116等),因為天主自己是他們的希望(耶17:7; 詠61:4; 71:5),他們的希望是無恐無懼的(依7:4; 12:2; 詠46:3; 箴28:1),受苦的善人希望天主的救助(詠13:6; 33:18, 22; 119:81, 123),及天主正義的彰顯(詠10:17-18; 12:6, 8; 9:19; 72:2, 4; 6:38等)。交戰前的國王希望求天主賜以勝利凱旋(詠21)。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確定對天主的希望,在民團體及個人的宗教以及日常的生活上,是佔有極重要成份的。他們在一切境遇中,總是向天主呼求、希望、依賴。他們對天主的信賴是如此之堅,甚至向天主希求沒有希望的事(約14:13-17; 德8:12-13; 12:13-14),也正是因著他們這種摯誠的希望,才漸漸開啟了他們對未來以及永生的信念,善者將獲得永生及復活(詠3:4; 加下7:11, 14, 20),相反地,惡人卻毫無永生的希望(智3:18),即使是有,也不過只是虛幻的希望(智3:11; 5:14; 6:29; 加下7:34)。

二、新約:

在新約中,「希望」被稱為向天主之德,即望德,與信德及愛德是構成教友生活的基本成份。可是,新約上提及希望的地方,幾乎只見於聖保祿書信,其他部份絕少提及。對觀福音及默示錄,則絕無僅有,即使是有,也多半是舊約上的引語(伯前1:3, 21; 3:3, 5, 15; 若一3:3; 宗23:6, 24; 26:6-7; 瑪12:21; 默2:26)。

雖然每位信友已因著聖洗聖事而獲得罪惡的赦免,分享聖神的恩賜及被稱為天主的義子(見羅5:1-2, 9; 8:1-4, 15-16; 迦4:7),但是這些恩惠的全部佔有,卻是將來的事(格前9:27; 10:12; 斐2:12; 羅8:18, 23等),是以現在是以忍耐、信賴及恆心期待的時刻(格前15:19; 格後1:10; 3:12; 斐1:20; 希3:6; 羅5:4-5; 15:4; 得前1:3; 5:8),直到我們將來面對面的看見天主,及認識他的本性本體(格前13:12; 格後5:1; 默22:4)。如同前面已經提過,舊約上希望的對象,多是現世的事物,而在新約上卻是永生天國的產業。信友以他所懷有的聖神(羅5:5; 8:9),期望罪惡的解脫(羅8:2-3),天主義子的名份(羅8:14, 17; 迦4:7),成義之道(羅5:9, 17),永生(羅5:18; 8:6; 迦6:8; 鐸1:2; 3:7),復活(羅8:11,見8:21-22; 得前1:3; 10),以及天上永遠的福樂(羅8:17-18; 格後3:18)。「因為我們得救,是在於希望」(羅8:24),除此之外,信友也希望天主神國的來臨(迦5:21; 格前6:9-10; 15:50)及救主耶穌的重現(得前1:3, 10; 格前1:7; 斐3:20; 希9:20; 雅5:7-8)。

信友們之所以能夠如此大膽熱切的希望,是因為天主自己是我們的希望(羅8:2-16, 23, 26; 12:3-4, 12; 迦3:2-3; 4:6等),是我們寄望的對象(弟前4:10; 伯前1:20),天主是忠實既許必踐的(得前5:25; 格前1:9)。信友的希望不是憑藉自己的功勞,而是憑藉主耶穌基督(格前15:19; 希6:19-20; 弟前1:1),是以信友的希望是永不會落空的(羅4:5),相反地,它是信友喜樂的根源(羅12:12),是坦白行事的依據(格後3:12),是值得誇耀的事(格後11:17,見羅5:2; 希3:6),它同其他兩種直向天主的德行——信德及愛德——是密切相連的(格前13:13; 得前1:3, 5; 5:8; 哥1:4-5),三者皆是信友生活上所不可或缺的(見羅15:13; 迦5:5-6)。它是信友與教外人分別的標誌(見伯前3:15),因為外教人是沒有希望的人(得前4:3; 弗2:12)。

見信德、愛德、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