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郎(Pharaoh, Pharao) 是埃及國王的稱呼。但是「法郎」一詞原來的意義卻是「大寓所」,「大住宅」,用以指國王所居住的宮殿,或他宮殿的全體貴族人員,猶如今所說的「白宮」。而「法郎」直接用以指示國王本身的時代,應在公元前第十四世紀,見於給阿默諾菲斯(一三七○∼一三五二)國王信件的提名上:「奏書與法郎主上」。自此之後,此稱呼漸被廣泛利用,專指埃及國王一人,猶如中國帝王時代的「聖上」或「陛下」,或阿剌伯帝王的被稱為「高尚之門」。因此,「埃及王法郎」(出6:11)一語,按中國的用法應作:「埃及國王陛下」。聖經上有的地方,在「法郎」之後仍加上「宮殿」一詞,如:「在法郎宮中」(列上11:20耶43:9),此證「法郎」一詞的原意已盡失無餘;或謂「法郎公主」亦然(出2:5, 9; 列上3:1; 9:24; 編上4:18; 編下8:11; 宗7:21; 希11:14)。 聖經上指名的法郎有「埃及王法郎乃苛」(列下23:29, 33-35; 耶46:2),「埃及王法郎曷斐辣」(耶44:30),「埃及王史沙克」(列上11:40; 14:25; 編下12:2, 9; 耶25:26; 51:41)。 未被指名的法郎則有:強佔撒辣的法郎(創12:15-20),使若瑟居於高位的法郎(創40-47章),不認識若瑟及壓迫以民的法郎(出1:8-22),前者的繼位人,亦即以民出埃及時的法郎(出2:23),撒羅滿的岳父,埃及法郎(列上3:1; 9:24; 編下8:11),默勒得的岳父,埃及法郎(編上4:18),給與厄東人哈達得政治庇護的法郎(列上11:14-22),賜與雅洛貝罕政治庇護的法郎(列上11:40)。 見埃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