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先知職責 [預言] (Prophet, Prophetism, Propheta, Prophetismus [Vaticination, Vaticinatio]) Ⅰ. 術語 從以色列歷史中,可以知道,先知、司祭和君王,是以民社會中鼎足而立的三種主要成分;可是按歷史家和比較宗教史家的意見,三種成分中,最重要而又非常特殊的,還是先知職責。 指示先知的名詞,在舊約裡共有三個:(1)Nabi,譯作「先知」,(2)Rohe及(3)Hozeh 後二者字異而義同,在思高譯本裡譯作「先見者」、「先見」等。這兩字的譯義,在語言學上,並沒有什麼困難,兩字都含有觀看或靜視的意義;至於「先知」(Nabi「納彼」),這個後來採用而最普遍的名詞,對於它的語根含義,學者的見解莫衷一是,主要的有認為:(a)在狂熱中發表談話者;(b)被召呼者;(c)報信者等;筆者根據出4:10-17; 7:1-2及亞3:3-8等處經文,倒認為最合適的譯名莫過於(d)發言者或代言人,因為這個譯名恰與原來希臘文名詞Prophetes的固有意義相吻合,即「代替天主或神明講話的人」。所以無論按希伯來或希臘文的本義,把代言者譯為「先知」,不僅有欠真實,而且予人一種誤解,好像是說凡是先知都應該講預言,都是預言者。事實上,先知最重要的責任,在於教訓同時代的人,即同時代的以民——有時外邦人也包括在內,督促他們忠心遵守盟約,事奉與己立盟的天主。為了達到這目的,先知也提起過去的歷史作為鑑戒,也有時指明天國的將來命運,和天主與全人類要建立的新約。也就為了這緣故,與其採用「先知」這名詞,倒不如採用「信使」更為恰當。但是由於中國教友經過幾百年之久,已習慣使用「先知」這名詞,只得勉強保留。 指示先知的其他民間名稱,有: (一)天主的人(申33:1; 蘇14:6; 撒上9:6等處); (二)天主的僕人(達9:11; 厄下10:30); (三)天主的口舌(耶15:19); (四)上主的使者(蓋1:13; 拉3:1)等。 此外,聖經上尚有三個借意的名詞,是: (一)警衛者(依21:11, 12)或守望者(依62:6)——兩字原文相同。這兩個名詞表示先知如警衛,竭力預防天主的百姓遭受危險; (二)「守衛」,和上述兩字意義近似,見則3:16-21,其意是謂,先知應把天主所托的旨意,全盤而大膽的告知百姓,因為如果傳述天主的旨意稍有不忠,因而人們喪失靈魂,他自己也不能得救; (三)「牧者」或「牧人」,也是指示先知的另一名詞,表明先知藉著所講的神諭,養育且領導天主的子民(則34; 匝11等處)。 根據聖經,先知的主要使命乃是講論天主的旨意(耶7)——只要注意先知們經常所用「上主說」,或「上主的斷語」等語,便可發現所說不虛——先知們也出神說妙語(撒上10:11),說妙語(匝13:3),講預言(則11:13),指遙遠的時期發表預言(則11:13; 達2-9等處)。 先知有真假之分,前者只報告天主的話,後者則預言虛妄,憑其心計預言和平(耶23:25, 26; 29:9等處)。先知的奇恩,不僅限於男子,也伸及女性,如梅瑟的姐姐米黎盎(出15:20希臘、拉丁譯作瑪利亞),德波辣(民4:4)、胡耳達(列下22:14),也都稱為「女先知」,先知依撒意亞的妻子也稱作女先知,但是否為了她的丈夫是先知,抑或是她本人也蒙受了先知奇恩,則無法確定。不過我們以為前一說法似乎比較可取。 被稱為「先知」的第一人便是亞巴郎(創20:7),因為他是天主與人間的中保,唯其是中保,也就說明亞巴郎與天主有著密切的關係。除亞巴郎外,其他聖祖也稱為先知,「你們切不可把我的先知傷害」(詠105:15),因為聖祖與天主有著密切的來往,又因為是天主預許的媒介,為此,他們也被稱為「受傅」和「先知」。 瑪利亞(米黎盎),即梅瑟的姐姐所以被稱為女先知(出15:20),因為她曾奏樂歌頌上主,或許因為她也受過天主的啟示。 在天主藉著梅瑟,正式建立先知任務以前(申18:18),這任務在戶11:25; 12:6兩處,也有所暗示。 綜合以上對「先知」一詞在語言學上和一些細小事上所作的解釋,我們現在可給先知下個定義:先知是天主的人,奉天主之名和權威發言而稱頌讚美他,並引導一切人,特別是以民,盟約之子,歸依天主。 Ⅱ. 先知職責的起源 猶如以色列人的宗教,因為有著超絕的信條——純一神教,高尚的道德和神聖的敬禮,在古宗教史中,是很特殊的,它的起源不能說是出於自然;同樣「先知」像是以民宗教的花朵,它的起源也不能僅以自然的原因來解釋。誰研究宗教比較史,邏輯地,不能不同意客尼格(E. Koenig)的名言:「先知在人類宗教史上是一個奇蹟」。人,不論膚色、種族、國家怎樣不同,本性卻總是相同,為此,在日常生活和宗教生活的表現上,不免有些完全相同的地方,如舉手祈禱,叩頭跪拜,獻香奉祭,謳歌奏樂,迎神遊行等,惟一神教行之,多神教或泛神教亦行之,但我們決不能遽爾作出結論,凡是宗教都是一樣,因為只要稍為細加研究各宗教的內在因素,就可立即發現它們彼此之間實有天壤之別。可惜,一般學者對於宗教的超性因素和天主的啟示以及神蹟,或予疏忽、忘卻,或竟肆意否認,或甚至有些過於褒揚自己民族和國家的先賢,不僅將他們媲美舊約的先知——雖然這也不失為美意和可稱許的態度——但進而竟把他們和先知們等量齊觀,而合併來講,這就不免失之過度了,至少是犯了蔑視超性境界的毛病。這超性界,理智決不可加以輕視,反而應該常借助於它,為充實自己才是。 先知是天主揀選的人。天主將自己的旨意通知他,並派遣他去把自己的話宣講給他的選民,有時也宣講給外邦人。先知奉天主之名,並憑他的權威講道。對於這項工作,做天主的代言人,先知未必樂於擔任,很多次陽奉陰違,甚至有時表示反抗;可是當天主明白召任了,清晰命令了,先知又怎敢違命而不服從?見耶1; 則3:4-11; 約納書。 許多學者為了解釋先知的由來,提出一些有關的民族,因為按他們的見解,以色列的先知任務是受了這些外邦民族的影響而產生的;於是有的以為先知任務,起初係發生於阿剌伯民族,而後傳入以民的;有的說,先知任務是在埃及興起的;另有人則認為巴比倫或北敘利亞、特辣克、小亞細亞、客納罕等地,是先知的起源地。筆者以為客納罕的「納彼」——先知,雖與以民的先知具有表面的相似處,卻沒有以色列先知的實際本質、由來和發展。不錯,委耳豪森說的名言:「先知的起因是個奧妙」,不是正可發人深省嗎?可是,這個奧妙在我們承認奇蹟是可能而且是件事實,承認天主關懷世人,因而賜予他們超性恩惠,並承認聖經為確實歷史書的人看來,所謂「奧妙」也就不算為奧妙了。 天主是愛,雖然世人曾叛逆他,他卻沒有捨棄人類,反而引導他們,訓誨他們,以達致救援他們的目的。在他的聖子降生以前,天主也參與了人類的活動,較大的參與有過兩次,即亞巴郎的召選,以及為了實踐對亞巴郎的許諾,經過梅瑟與自己選民所訂立的盟約。讀者應該注意的,是這兩位聖人也稱為「納彼」,即先知(創20:7; 歌12:14)。如要研究先知的由來,這兩次天主的參與不是把它解釋得十分清楚了嗎?愛護世人無微不至的天主——「召選」及「盟約」原是這愛情的表現——歷來不休不息的派遣自己的僕人、先知們,要他們把自己的旨意傳報給人們。不只如此,他還在自己選民中,正式建立了先知的品職,以防子民陷於迷信或偶像崇拜的危險,並促使他們一心一意歸屬上主、他們的天主(申18:9-20)。至此,先知的原委,當可大致明瞭了。如欲深入研究,可循兩條途徑進行:(一)詳解上述的先知定義;(二)把自梅瑟至新約時代的先知們的歷史縷述出來;再由歷史的事實,推論先知的正義和使命。這裡我們採用第二途徑。 Ⅲ. 先知歷史的演變 在梅瑟和撒慕爾之間,除少數傳達天主旨意的先知,如德波辣(民4:4),基德紅時代的一位無名氏先知(民6:7-10),民長末期另一位稱為「天主的人」的先知(撒上2:27-36)外,大抵說來,在這一大段時期內,「上主的話少有,異象也罕見」(撒上3:1)。的確,那所謂先知們的大活躍,只在撒慕爾時才告開始。故此聖伯多祿曾說:「其實,所有的先知,自撒慕爾起,及以後講話的先知,都預言了這些日子」(宗3:24; 參見希11:32)。 從撒慕爾以來,在以民中興起了一種特殊的社團,即「先知集團」。這「先知集團」,當培肋舍特人壓迫以民的時候,保存並推行了雅威主義,祖先的遺教,法律和習尚等。同樣,一世紀後,即公元前第九世紀,當熱心的以民激烈反抗巴耳主義時,在厄里亞與厄里叟身邊也出現了一個類似的「先知學院」。厄里亞時代的「先知學院」是否脫胎於撒慕爾時代的「先知集團」,我們無從考定。不過在基本主義上,「學院」的學員和「先知集團」的團員,二者所持守的原則和所作的事,卻大同小異。 詳細來說,這些「先知學院」的子弟在民間的工作,不外是(a)宣講自己祖師的思想言行(列下8:5),(b)賦詩詠讚選民的輝煌事蹟,(c)傳誦民族的宗教歷史和收藏古來的文獻;「上主的戰書」(戶21:14)與「義士書」(蘇10:13)二書,可以肯定是拜他們收藏的賜與而傳於後世的。此外,在編年紀內所引用的許多先知的著作,也都出自這些學院。 這些先知所度的生活,是一種團體生活(列下2:4; 4:38-41; 6:1-7)。他們常在一定的地方集合。至於生活的急需,除勞作外,也接受民眾的施捨(列下4:8)。厄里叟曾拒受他人的禮物,也不允他的徒弟接受(列下5:16-27)。平日他們過的大都是貧苦的生活(列下6:5)。這些學院究竟存留到何時何代,我們一無所知,但由亞毛斯先知說的「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弟子」(7:14)一句看來,至少到公元前八世紀中葉仍尚存在。為甚麼和幾時這些學院絕跡了,聖經上沒有記載。 由列下4:1看來,他們並非獨身主義者,他們身上佩有學院的個別符號(匝13:4-6; 列上20:35-43),這符號似乎是外氅。 這類學院尤多見於辣瑪(撒上19:18),耶里哥(列下2:5),貝特耳(列下2:2)與基耳加耳(列下2:1; 4:38)等地。學徒眾多(列下4:43),同居共處(列下6:1),生活一律(列下4:38),服裝簡陋,只有毛衣皮帶(列下1:8),間或也被自己的講師派往各地做先知的代表。綜觀以上所述,這些先知集團,有如我們的熱心善會;他們又如獻身者(Naziraei,亞2:11, 12)在以民中保持著對雅威的熱情。他們平日的任務是從事佈道。加入這些集團,雖然有時竟獲得了分外的恩寵,但並不需要天主另外的召選。由上述看來,這些加入先知學院的,都可合理地稱為「自任先知」;而被天主召選的,則稱為「召任先知」。解經學者還把先知們分為「講道先知」和「著作先知」二類,前者並不寫作,或雖然寫作,但著作未見遺留下來;後者再分為「大先知」(依,耶,則,達)和十二小先知;「小」這個形容詞,並不說明這十二位先知的默示、默感屬於次等,而只表示他們的作品,不如那四位大先知豐盛而已。 先知也有真有假,真先知是天主召選的,假先知沒有受上主的任命,而擅自以上主的名義向民眾發言,甚或身為選民,卻以邪神偶像的名義發表言論(見申18; 耶23:16-22; 23:7; 27:14, 28; 29:8; 索3:4; 匝13:2; 則13:2)。這些假先知,大概的說,係出自「先知集團」;起初,他們原是一片赤誠,致力推行雅威的宗教與敬禮,可惜,日久心志不堅,竟然變為自欺欺人的人,甚至為了慳吝愛財(依56:10, 11; 米3:11),或因蓄意諂媚君王與民眾(耶23:14; 29:23),或因染上外教的陋習,而背離了上主,有些學者說這批假先知都是政客或劣紳,而不是敬拜雅威的真正信徒,或雅威的發言人。要鑑別先知的真假,顯明而可取證的記號,是申18:20-22所說的假先知的話決不會應驗。此外,是否道德高深,生活嚴肅;是否愛好正義和真理,是否心神堅毅等,也都是辨別真假先知的有效方法。 關於每位先知的活動,請參閱本辭典內關於他們每位的記述。 狹義的真先知,自撒慕爾直至公元前第三世紀的瑪拉基亞為止,忽然中斷了。這事怎樣解釋?有的說,是由於厄則克耳提倡了法律與敬禮的形式主義,因而所有較深切的宗教情緒都被壓制了。這是無稽之談,殊不合邏輯。大多數學者以為先知的中斷,是因為充軍以後,民界不敢再蹈前轍,敬拜邪神,大家都洗心革面,一心敬畏奉事上主,所以似乎不再像昔日那樣需要先知的任務了。其實,最大的原因,應是天主上智的安排,使以民渴望那位大先知的情緒更趨急切。這位大先知即是梅瑟所預言的天主的信使,見加上4:46; 9:27; 申18:18, 19; 若5:46。然而充軍之後,果真完全沒有先知了嗎?這又未必盡然,只不過他們的活動,不如往日大先知們的那樣活躍罷了。再說,雖然那時先知斷絕了,但代之而起的,卻有一些所謂的「智者」。這些「智者」,論功績,幾乎可與先知相媲美。他們憑著自己對法律的學識和各種智慧,不遺餘力地,在百姓之間推行真誠的美德,和對天主的敬畏。 Ⅳ. 先知的任務和預言奇恩 一、任務 先知是天主所委派的最高導師。天主委派他的目的,是:(a)要他們以自己的任務和預言督導君民,使他們保持並奉行天主藉梅瑟所頒賜的盟約:(b)促使君民準備接受基督賜與世人的新約。 第一種任務是尋常的,第二種乃是非常的。聖保祿在格前14:3曾明白指出先知的任務在於造就、勸勉和撫慰。憑宗徒的話及先知們的言行,可以斷定,先知們的這個尋常任務是:維護並教授天主的法律,給百姓指點法律的意思和精義;督促他們遵守法律,矯正他們的過犯,指示他們朝拜上主要有至誠,奉行禮儀要注重含義,而不在乎繁文褥節,勇於攻擊邪神的敬禮,務使祖傳的信仰完整如初,剷除傷風敗俗的勾當等。在神權政體國家裡,政治原應隨和宗教。這就說明何以先知在政治與社會等問題上,常有他們叱吒風雲的勢力,如厄里亞、厄里叟、依撒意亞、耶肋米亞、亞毛斯等所表現的。 先知的非常任務,最主要的是發表有關默西亞的預言,因為以民被召選的最後目的,原是準備迎接默西亞,將他介紹給世人。見默西亞論。 二、預言奇恩 預言奇恩包含三項成分:即召選、默示和宣講。申18:18已說得十分明白:「我要由他們的兄弟中,給他們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要講述我所吩咐他的一切」。「我要興起」是指示「召選」;「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是指默示,即神示;最後一句「他要向他們講述……」是指通告,即先知的講勸。 (A)召選: 沒有一個真先知,在未獲天主一定召選前,敢擅自負起這任務的,因為執行這項任務是往往要冒性命危險的。天主的召選及其經過,並非每位著述先知都在自己的著作中記載下來,以傳給後世。先知接受使命時,還該有天主的特別委派,以明瞭自己行將擔任的是什麼事,以便在今後的一切危險、反抗和迫害,中有所依恃;並在履行天主所托的任務時,表現出大無畏的精神。要對先知們的召選及其經過略有認識,可研究亞毛斯、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厄則克耳等自撰的被召經過,或其他歷史家關於他們被選的記述:如關於梅瑟、見出3:10-15; 關於撒慕爾,見撒上3:1-14; 關於厄里亞,見列上17:1-6; 關於厄里叟見列下2:1-15。亞毛斯對在貝特耳的司祭阿瑪責雅說,當他在放羊時,天主召他來作先知(7:10-17)。歐瑟亞的召選頗為奇特,他由不幸而為天主所吩咐的婚姻生活中,澈悟到以民背棄自己神婚的夫君雅威的不義(1-3)。關於依撒意亞,見依6; 與依撒意亞同時代的米該亞,反對假先知而關於自己——真先知——的使命說道:「至於我,我因上主的神而充滿力量、正義和勇氣,向雅各伯指出她的邪惡,向以色列說明她的罪過」(3:8)。關於耶肋米亞,見耶1; 關於厄則克耳,見則1:3-2:7; 關於匝加利亞,他自己說「……是萬軍的上主派遣我到你們這裡來」(4:9)。 先知深信自己是被天主召選去做天主的信使,因此,他們一生遭難,而且很多慘被殺戮。這種宗教史上的唯一現象怎樣解釋呢?「欺詐學說」認為先知存心欺騙當時的人,對於個人的生死,置諸度外。但這種誣衊被大多數學者如葵能(Kuenen)譏為「狂妄粗鄙」。葵能說:「我們極力擯棄這種見解,懷著這種心意去評論先知的著作,無異自願作睜眼的瞎子」。「幻覺假說」認為先知們不是欺騙人的人,而是自己受了欺騙的人。這假說也許能解釋先知們的一部分事實,卻不能解說其全部;也許能解釋假先知的任務,卻未能解釋真先知的召選,尤其是他們的預言和奇蹟。這兩項特恩,有如天主的印章,真理的標記,依附在真先知的行動上。凡否認天主參與人類的歷史的人,必否認啟示、預言和奇蹟;他們以為歷史的事實應適合他們的個別哲理。事實上,他們的假說——不論他們對先知們讚揚多大多多——並不根據事實,而只是企求符合唯理派的原則。如果我們承認本身為「愛」的天主,他愛世人無微不至,甚致為救贖他們,把自己的愛子也交付了,那麼,相信天主召選先知,任命他們為自己的信使,給自己要降生為人的愛子準備道路,還有甚麼難解之處呢? (B)默示: 先知奇恩的第二成分乃是默示或神示的知會;這全是按照申18:18所記載的:「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的口中」;如此天主準備著先知向百姓宣布他的話。天主怎樣把自己的話放在先知口中呢?按神學的述語,就是「默示」。可是按舊約的話,是(a)以言語(出3:4-22; 撒上3:4-14; 9:15-17);(b)以夢境(戶12:6);(c)以神視——天主的顯示,這方式較為普遍。為此,古時的先知稱之為「先見者」,見撒上9:9。這種神視可能是外界的,也可能是想像的,更或可能是理性的神視,應看上下文的意義而定。外界神視有創18:1-13; 列下6:17; 達5:5-28; 多俾亞傳等。頗似外界神視的,便是外界耳語的授言(撒上3:3-14);想像神視——聖經上例子頗多——如依6; 則1:4-28; 亞7:1-9; 8:1-3; 9:1-10等便是。近似想像神視的,便是象徵神視,如耶肋米亞所見的杏枝(1:11, 12),沸騰的鍋(1:12-16; 參見24:1-10; 25:15-29; 則2:8, 9; 24:1-14; 37:1-14; 匝2:1-4);理性神視常伴隨著外界或想像神視,如賢士不但見了異星,還獲得了理性神視的啟迪,知道它是默西亞降生的信號(瑪2:1-12)。 (C)宣講: 先知任務的第三成分乃是宣講,正如申18:18所說的:「他——先知——要向他們——百姓——講述我所吩咐他的一切」。先知用甚麼辦法來傳布天主的吩咐呢?依據聖經,辦法有三種,即宣傳、著作和象徵行為。第一種是眾先知,包括著述先知在內的常用方法。他們在受了天主的默示後,就到民間或司祭或君王那裡,把天主的旨意和命令當面通知他們。第二種即著作,通常都由先知的弟子執行,見耶36。當然,這些著作並非先知的全部神諭和宣言,而只是他們所講的道理的大綱和提要。第三種辦法乃是象徵行為的實施,如列上11:29, 39; 20:35-43等便是,見象徵行為條。 Ⅴ. 新約中的先知 新約內關於先知的紀述,主要有宗11:27; 15:32; 21:10; 格前12:28, 29; 14:29, 32; 弗2:20; 3:5; 4:11。由這些經文可推論,新約的先知職位有別於教師職位,他們在宗徒以後常佔首位。教會內的主要職位,按聖保祿的意思,乃是:宗徒,即主耶穌召選的十二位宗徒;使徒,即宗徒的使者或代表或代理人,有時且被宗徒派為宣道員;先知,他們是輔助宗徒傳教的宣道員(宗15:32)。「傳福音者」一詞,似乎是指各教會的首領,他們以天主的道理牧養天主的羊群(弟前3:2; 鐸1:9)。 新約中提到的先知有阿加波(宗11:27-30; 21:10-11)和執事斐理伯的四位童貞女兒,她們「能說預言」(宗21:9),因而普通也被學者視為女先知,有如舊約的女先知。此外,宗13:1-3,也提起先知和教師,參見弟前4:14。關於新約先知在基督聖教會內所應負的使命,保祿已有詳明的解說,他說:「那做先知的,是向人說建樹、勸慰和鼓勵的話……」(格前14:3-6; 參見宗15:32; 格前14:29-34)。很值得注意的,是一切恩賜,包括先知的恩賜在內,都應經過聖教會,具體的說,經過聖教會首領的考核認可,見格前12:4-11; 14:36-40; 宗14:23; 20:17; 斐1:1; 得前5:19-22。 如同在舊約時代除真先知外,還有假先知,在新約時代,也同樣有著假宗徒(格後11:13),假教師(迦1:1),及許多假先知(若一4:1-6)。信徒辨別他們,就要看他們所講的道理是否吻合宗徒的道理(若一4:2-6; 迦1:8; 參見申13:2-4)。按十二宗徒訓言(11:8)及赫爾默斯的牧人篇(誡命第十一),信徒分別真假先知,也可觀察他們的品行是否符合主耶穌的德表,不然的話,其說話必出自撒謊者的父親魔鬼,又怎能為真先知?一些有權威的歷史家,認為新約的先知都領受過司祭的品位,這似乎是很可能,但衡諸遺留至今所有文件,筆者以為這事沒有確切的證明。 見神恩、默感、象徵行為、默西亞論、每位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