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基督徒(Judaeo-christians, Iudaeo-christiani) 不可否認,教會最初期的入教者,是清一色的說希伯來文或阿剌美文的猶太人。故此「猶太基督徒」一詞便是專指這一批人而言。但不久之後,亦有不少說希臘語的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領洗入教(宗6:1)。自保祿遠行傳教開始,更有大批外教人歸奉基督;那時,「猶太基督徒」便用以指一切入教的猶太人,以別於由外教歸化的基督徒。 在教會初期,聖地內外為數不少的猶太基督徒中,又可分為兩派:其一是激進的保守派,其二是較為緩和的正統派。保守派不只自己盡力遵守梅瑟的法律,泥守不誤,而且更進一步也想使由外教入教者,謹遵梅瑟的法律;換句話說,他們不只以信仰基督為得救的門路,而更強調只有完全猶太化才可以得救。他們尤其堅持有關割損禮(宗21:21),食物(宗10:14)及誓願等梅瑟法律(宗18:18; 21:23);並且按時祈禱(宗2:46; 3:1; 5:42; 10:9),守齋(宗13:2, 3; 14:22),守安息日(宗2:1; 18:4; 20:6, 16)等。他們當時的理由很可能是因為耶穌自己也奉守了這些法律(瑪5:17, 1-19; 路16:17; 谷8:4等)。相反的,緩和的正統派猶太基督徒,雖然他們本人對梅瑟法律亦是謹遵不誤,但並不強調由外教歸化者亦應遵守。保祿及巴爾納伯就是這一派人的代表。 當許多歸化的猶太人聽說保祿同巴爾納伯歸化了許多外教人,而不令他們遵守梅瑟法律,輿論嘩然,憤恨不已,在安提約基雅教會中掀起了很大的風波,造成了混亂的狀態(宗15:1-5)。保祿只好訴諸上峰,前赴耶京(迦2:2),是以有宗徒會議的召開。在會議中伯多祿,次雅各伯及若望同意不將梅瑟法律的重擔壓在歸化的外教人肩上,但為了息事寧人,使他們與猶太基督徒能夠和平共處,只將本身無關緊要的四條梅瑟法律提出來,命他們暫時遵守(見宗徒會議)。 但事實上問題的本身並沒有得到圓滿的解決,蓋那些激烈份子仍在堅持己見,毫不讓步,處處為難。這些我們可以由聖保祿的傳教史上清楚地看到,就連在宗徒時代以後的教會中仍然存在,所不同者是歸化的猶太人日益減少,而歸化入教的外教人卻與日俱增。在此消彼長、數目懸殊的情況下,這種問題也就自行化為烏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