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信友成為天主的子女,並不是虛名,而是實在享有為天主子女的福分,有分於天主的性體(伯後1:4)。如果人在今世已到了如此的地步,那麼在來世所享的福分更是人難以想像的,他要面對面看見天主的本體,分享他的光榮(格前13:12;羅8:17;格後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