僕役 [執事](Deacon, Diaconus) 這一名詞在聖經上的意義很廣,用法也很多。思高聖經譯本多譯作「僕役」。普通的說法有「主人的僕役」(谷9:35; 10:43; 瑪20:26; 22:13; 23:11),外教的執政者是天主的僕役(羅13:1-4);比較狹意的說法有:教友是基督或天主的僕役(若12:26; 格後11:23; 6:3, 4; 參見得前3:2; 格前3:5; 哥1:7; 4:7);寓意的說法則有某一種勢力的僕役,比如撒殫(格後11:14, 15)、福音(弗3:6, 7; 哥1:23)罪惡(迦2:17,註:此處思高譯本作「支持人」)、割損(羅15:8)及新盟約的僕役(格後3:6)。 執事:除了上述的「僕役」意義之外,在新約中另有兩個地方,是指教會中的一種階級而言(思高譯本作「執事」)。他們在管理教務上是監督或長老的助手(斐1:1; 弟前3:8, 12)。為盡他們的職務,應具有與監督或長老相似的本性及超性的優長(弟前3:1, 13)。協助監督或長老們料理行政。這是教會的一個新組織、新職位,不見於外教人的行政機關,故此也無適當的希臘文名稱,故此採用了普通常用的「僕役」一詞,來指稱初期教會這種獨特的職位——執事。他們的成立及職務很可能出於宗6:2。至少是宗徒們時代制定的,殆無可疑。這可由保祿的書信,尤其由教會獲得自由發展以來的傳統,得到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