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Hand, Manus) 「手」是一個很普通的名詞,在舊約中用過一千六百多次,在新約中用過一百三十次。 甲、人的手 一、意義: 在聖經中「手」通常指人體的前肢(列上13:3, 6; 格前12:15),按上下文的不同,有時也泛指手臂。手和腳是身體重要的部份,因此,天主命令以民將經匣不但懸在額上,且也繫在手上(申11:18);同樣,勝利者對仇敵洩恨時,屢屢砍掉他們的手腳(撒下4:12; 加下15:30, 32; 7:4, 10)。雖說如此,但人靈卻比手還更貴重(瑪5:30)。 但是,手也象徵能力(依10:13, 14)或掌握(創16:6; 耶34:20; 約1:12),因此,雙手無力或麻木,解說失敗與頹喪(詠76:6; 依35:3; 則21:12);伸直或加強痿弱的手,解說振作精神或鼓起勇氣(依35:3; 希12:12)。有時手也充作自反代名詞,恰巧相等於中文的「親手」、「親身」、「親自」之意(出15:9; 申32:27; 撒上18:17)。此外,手有時也是婉曲語,指乳房(匝13:6)或下體(依59:3)。 當注重的,是下列的幾句成語:「藉…的手」相等於「藉…」或「經由…」,這是常見的成語(撒下11:4; 友13:15);「靈魂在手中」解說生命處於危險(詠119:109; 約13:14);「在某人手上倒水」解說服事某人,或作某人的奴僕(列下3:11)。 手有左右,有時用以指左邊右邊:左邊屢有不幸和不完善之意(詠80:18; 訓10:2; 瑪25:33);右邊則有得勢(詠109:6; 匝3:1)、幸福(詠16:11; 瑪25:33; 默13:16)、救援(詠16:8; 109:31)和尊榮之意(列下2:19; 詠110:1; 瑪26:64; 羅8:34)。因此,聖經從來沒有提及天主的「左手」,至於天主的「右手」則屢見不鮮(後詳)。既然左右有此吉凶和好歹之意,那麼,「不能分辨左右手的人」就是尚不識分辨善惡的無罪孩童(納4:11; 申1:39),而「不偏左不偏右」就是走正道之意(申17:11; 撒上6:12)。此外,「左右」也解說「到處」或「四周」(依54:3; 匝12:6)。 二、動作: 手是能動的肢體,有它的動作。這些動作屢屢也有它們的寓意。如握手表示立約(箴6:1)、作保(約17:3)、合作(迦2:9)、友好(列下10:15);擊掌表示發怒(戶24:10; 則22:13)或輕視(哀2:15);鼓掌或拍手表示歡欣慶幸(詠47:3; 98:8);雙手抱頭表示難受(撒下13:19)或害羞(耶2:37);用手掩口表示緘默(約21:5; 箴30:32);親手送吻表示迷戀崇拜(約31:27);伸手表示求助(耶4:31)、求憐(哀1:17)、發命令(出8:5; 9:22)或反抗(約15:25);舉手則表示悽楚(德51:26),但也是發誓的儀式(創14:22);有時發誓則將手放在胯下(創24:2);祈禱時也習慣舉手(出17:11, 12; 加下15:12),可舉向高天(列上8:22)、聖殿(詠134:2)和天主(詠88:10; 厄上9:5),外邦人則舉向邪神(詠44:21);洗手則表示清潔無罪(申21:6; 詠26:6; 瑪27:24; 雅4:8),因此成了取潔禮的主要儀式(出30:19, 21; 40:31),甚而食飯前也得洗手(瑪15:1, 2)。由此,清潔的手,象徵正直聖善的生活(約22:30; 詠18:21; 弟前2:8)。此外,拉住他人的手,表示扶助他人(詠73:23);注視他人的手,表示等待憐憫(詠123:2b; 智33:22)或命令(詠123:2a);放祭品在受職者手中表示祝聖(肋8:27),按手在他人頭上表示授職、祝聖、降福等(見「按手禮」條)。 乙、天主的手 一、意義: 天主是無形無像的神體,因此,「天主的手」不能有字面的解說,它不外是聖經慣用的「擬人法」,解說天主自己(宗7:50,參閱「人的手」的意義)、天主授與先知的神力(則3:14; 達10:10)、他對以民的關懷(依49:16)、他給與特選者的祝福和計劃(路1:66)、他給與善人的試探(約19:21; 23:2; 13:21),有時好像也解說良心的指責(詠32:4)。但是,較普通的解說,是指天主的威能(申4:34; 5:15等處),與天主的「右手」(後詳)、「手指」或「手臂」有同一象徵意義,且有時也與這些名詞同列(詠89:14, 22; 139:10)。因此,天主伸手或舉手,解說顯示天主的威能(詠10:12; 依5:25; 10:4):有時是救恩的威能(詠80:18; 厄上8:22),是慈愛的表示(依65:2);有時卻是懲罰的威能(民2:15; 撒上5:11; 宗13:11),叫人敬畏上主(蘇4:25)。這威能是強烈的(戶11:23; 依50:2),無可抗拒的(依14:27),也逃脫不了的(申32:29; 加下6:26; 智10:15; 多13:2)。因此,落在天主手中是可怕的(希10:31; 依19:16);但是,若不是不悔改(德2:22),落在天主手中總比落在人手裡更好(撒下24:14);然而,落在人手中,卻比犯罪得罪天主更好(達13:23)。但天主有時也舉手起誓(申32:40; 詠106:26),有時也將救恩的手收回、放入懷中(詠74:11)。 二、工程: 人的手是活動的,天主的手(威能)更不能是靜止的。事實上,宇宙的一切都是他一手創造的(約12:9):是他親手奠定大地,展開諸天(依43:14),佈置星辰(依45:12),整個大造不外是他手的造化(詠8:7);他能以手心手掌測量它(依40:12);即使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也不外是他手中的作品(依64:7; 創2:7),是他從母胎中親手形成的(約31:15; 詠119:73)。他的化工是奇妙智慧的(詠104:24),絕不如人手的作品那般糊塗可憐(詠115:4-7; 135:15-17),因此,任何人都不能過問或吩咐他手作的工作(依45:11)。 他親手創造的,也親手予以照顧:他親手養活他們(詠104:28; 145:15-16參閱瑪6:25-34),掌握他們的生死(申32:39)、禍福(約2:18),一切生靈(約12:10)以及人的命運都在他手中(詠31:16),人的一切行動他都瞭如指掌(詠139:5),因此,人或生或死也逃不了他的手(加下6:26)。他親手懲罰惡人(撒上5:9; 依5:25),卻試探(約5:18)、降福(厄上8:22)和照顧義人(智3:1; 若10:29),因此他們在痛苦中和臨終時,都抱著信心,將自己的靈魂交付在他手中(詠31:6; 路23:45),從他手中等待永遠的賞報(智5:17),因為他手所行的,是忠誠正義(詠111:7)。 他特別關懷他的選民以色列:他愛護這民族,將他放在手上(申33:3),刻在手中(依49:16),保護在他手蔭之下(依51:16),有如親手引導的羊群(詠95:7)。因此,以民的歷史,如出埃及(申4:34)、入許地(詠44:3-4)、選先知(列上18:46; 列下3:15; 耶1:9)、立君王(詠89:22)等,都掌握在他手中(見「救恩史」條)。不但如此,連其他民族的歷史,都由他指使,他們在他手中,有如陶器在陶工手中一樣,聽他擺佈(依18:8-10; 40:23-24; 參閱創15:13-16)。怪不得猶太教會最古老的藝術,以一隻手來象徵天主。 至於耶穌的手,並不是一個象徵名詞,因為耶穌是降生成人的天主,他與我們一樣,有一個具有四肢的身體。他在生時,曾舉手祝福門徒(路24:50),按手降福兒童(瑪19:13-15),伸手撫摸病人,治愈他們(瑪8:3, 15; 19:34),或觸摸死者,復活他們(瑪9:18, 25; 路7:14)。他的「手」成了天主德能的工具。 三、天主的右手: 天主的「右手」也像天主的「手」一樣,象徵天主的威能(詠21:9; 74:11; 138:8)。但是,由於聖經的作者,在描寫人類或以民特別重要的史實時,屢屢採用「天主的右手」,我們可以說這「右手」象徵天主「特大的威能」。果然,天主的右手大顯威能(詠118:15-16),是他的右手創造天地(依48:13),淹沒法郎的兵馬(出15:6),幫助以民佔領許地(詠44:5; 78:54; 98:1),也是他的右手舉揚了聽命至死的耶穌(宗5:31; 參閱斐2:5-11)。正因天主的右手解說天主特大的威能,因此,天主右手中的杯,解說特大威能的懲罰(哈2:16),因為他的右手充滿正義(詠48:11),怪不得天主作隆重的誓許時,便以右手起誓(依62:8);要特別利害懲罰以民時,便在仇人前收回右手,反將它伸向以民(哀2:3-4; 參閱詠17:11);而要以民信賴他的救恩時則說:「不要驚惶……我用勝利的右手扶持你」(依41:10)。 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天主的「右手」屢屢與天主的「愛」列在一起(詠18:36; 44:4; 60:7; 108:7),因為右手也是愛的象徵(創35:18; 歌2:6)。的確,天主特愛的以民不外是他右手種植的園圃(詠80:16),他因愛才給了他們許地(詠44:4);同樣,對特愛的達味,他不斷以右手扶持(詠18:36; 63:9)和拯救他(詠20:7);此外,他也是以右手庇護義人(智5:17),舉揚他鍾愛的聖子(宗5:31),和管治他至愛的聖教會(默1:16;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