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黑耳(Rachel)

女人名,有「綿羊」(創31:38; 32:15)或「羔羊」(依53:7; 歌6:6)之意,是拉班美麗的幼女,聖祖雅各伯的愛妻。當雅各伯一方面為在自己祖先的出生地娶妻(創27:46-28:5),另一方面為躲避其哥哥厄撒烏的震怒(創27:1-45),而來阿蘭之際,正好在村外井邊遇到辣黑耳(創29:6-30),二人一見鍾情,但拉班是有條件的,雅各伯必須給拉班服役七年後,才可以獲得娶辣黑耳為妻的權利。雅各伯欣然答應。那知七年既過,在洞房之夜,拉班竟使出詭計,將他那長的其貌不揚而又有眼疾(創29:17),為雅各伯所不喜愛的長女肋阿嫁給了雅各伯(按當時的習俗,新婚之夜,女方是帶著面帕睡覺)。第二天清早雅各伯才知道上了大當,但木已成舟,只好再為娶辣黑耳拉班服役七年,但條件是二人立刻同居。本來按梅瑟的法律,一人同時娶二姊妹為妻是被禁止的(肋18:18),但聖祖既生於梅瑟之前,故未曾受這種法律的約束。其實這種同時娶姊妹二人及「近親」為妻,在當時東方各民族間是屢見不鮮的。

雅各伯的這種婚姻,看來似乎不是太幸福的,姊妹二人因爭寵而妒意大生,再加上雅各伯偏向辣黑耳,更使這後者趾高氣揚,目中全無姐姐(創29:31)。可是,天主卻特別看顧了受氣的肋阿,使她連生四子(創29:32-35)。辣黑耳卻全無子出,在不得已之際,令自己的婢女與雅各伯同眠,如此,才生了兩個兒子,視如己出,以消心中的憤恨。此時肋阿又生一子,到最後天主才看顧了至此荒胎的辣黑耳,賜給了她一個兒子,即若瑟。此時雅各伯第二個七年的服役限期早已滿期,遂於第二十年上率領全家回歸父家,臨行時,辣黑耳卻將她父家的神像偷走(創31:19),拉班大怒,乃急起直追。在雅各伯的同意下,檢查每人的行裝,辣黑耳急中生智,將神像暗藏在駱駝的鞍子下,並聲言自己正在月經期中,故不克下鞍受檢,而平安過險(創31:13-35)。

全班人抵達許地,正在自貝特耳出發後,在距離厄弗辣大不遠的地方,辣黑耳臨盆待產,就在生下了她這第二個兒子本雅明之後,便死去了。雅各伯痛哭之餘,將她葬在路旁(創35:16-20)。因經上載有「即白冷的路旁」(參見盧4:11; 米5:2),因此至今仍然相信辣黑耳的墳墓在白冷附近。但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聖經上的話,很可能是後人加添的註解。辣黑耳真正的墳墓,應在本雅明支派的地區內(撒上10:2),在距離辣瑪不遠的地方(瑪2:18)。白冷卻是屬於猶大支派的城市。

雅各伯白冷拉班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