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瑪竇](Gospel of Matthew, Evangelium Matthaei [Matthew, Matthaeus]) 瑪竇福音是最早寫成的福音,原文是阿剌美文(也有學者認為是古希伯來文)。原文早已失傳。希臘譯本則於第一世紀末(七○∼九○間)參考著谷而譯成(見「對觀福音」),且已普遍受到當時教會的引用。誰是譯者,不得而知。文體優美而雜有很強的希伯來語風。至於這譯本是否也是一本受感默的書(見「默感」),則學者意見不一,教會對此亦沒有發表任何意見,只基於教會初期的傳統,強調希臘譯本與阿剌美原文本在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EB n.392)。 一、作者 根據聖教會遠自初世紀的一致傳授、福音抄本的題名、聖經最古的譯本、由教父、公教作家、教宗及大公會議傳授的聖經書目,以及東西方教會的禮儀用本,我們得知瑪的作者,是曾當稅吏的瑪竇宗徒(參閱EB n.388)。事實上,瑪的宗徒名單在瑪竇的名字後加上「稅吏」這個為猶太人討厭的頭銜(10:3+谷3:18; 路6:15),記述瑪竇回頭時,用「瑪竇」的正名而不用「肋未」(9:9+谷2:13-17; 路5:27-32)、瑪記載銀錢又特別多(凡十二次)也只有瑪記載耶穌納殿稅(17:24-27)、財寶和珍珠(13:44-46)塔冷通(18:23-25; 25:14-16)和僱工的比喻(20:1-16),也只有瑪記載出賣耶穌的三十塊銀錢(26:15; 27:3-10);同時瑪對法利塞人的罪行,比谷和路記載得更多,更清楚(6:2, 5, 16; 12:38-42; 15:1-10; 23:1-39),這一切都好像暗示瑪的作者,就是這位受法利塞人鄙視的(路18:11)稅吏瑪竇(9:9)。 唯理論者對耶穌的童年史(1-2; 特別是聖母的童貞一段:1:16, 18-55)、14-17章有關伯多祿的記載(尤其是元首職權:16:17-19)以及受難與復活的記載(尤其是28:11-20),曾極力否認其原著性。可是,他們基於成見的理由,未能否定瑪竇也是這些片段的作者。 瑪竇(解說:天主的恩賜)是猶太人,也是十二宗徒之一(10:3谷3:18路6:15宗1:13),又名肋未(谷2:14; 路5:27),是阿耳斐的兒子(谷2:14)。他是稅吏(10:3),任職於葛法翁的稅關(9:9; 谷2:14; 路5:27)。耶穌開始傳教時(公元二八年)召了他為宗徒(9:9)。他跟隨了耶穌以後,曾設筵款待耶穌(路5:29)。按較普遍的傳說,他日後在厄提約丕雅(Ethiopia)傳教,並在那裡為主致命。他的遺骸現存在意國的的Salerno城。 二、寫作 瑪是寫給猶太人的,因為瑪引用舊約比谷和路多,多次提及猶太人的風俗(5:19, 32; 6:1-6, 16-18; 12:5; 23:5, 15, 23, 27),卻不加以解釋(15:1+;谷7:3; 27:17+;谷14:12),也強調耶穌向猶太人宣講的使命(10:5-6; 15:24)。按照教會歷來的傳授,瑪寫在谷與路之前:谷寫於五五∼六二年間,因此瑪大概應寫於五○∼六○年間;許多學者認為瑪寫在耶路撒冷聖城毀滅(公元七○年)之後;宗座聖經委員會則認為應寫於保祿到達羅馬(公元六○∼六一年)以前(EB nn.389-390)。至於寫作地點,則是巴力斯坦(主張七○年後才寫成的學者,則認為是敘利亞)。 瑪竇之所以寫這福音,有兩個目的:第一是傳教,證明耶穌就是猶太人期待的默西亞,也是天主子,他創立的教會,是超時間、超物質和超種族的默西亞王國——天國;第二是護教,針對猶太人的謬論和誹謗而立論,因此,瑪揭穿他們對耶穌復活所捏造的謊言(28:11-13),指明耶穌不是「私生子」,而是應驗先知的預言(依7:14),生於童貞女(1:18-25),點出默西亞不是政治的領袖而是超性的救主(1:21; 8:17),闡明耶穌來不是廢除法律,而是完成法律(5:17-48),更解釋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並不是「可咒罵的」(申21:23),而是實踐天主的預言(8:17; 26:24, 54, 56; 27:9)。 由於瑪竇的寫作目的是傳教和護教,因此,他敘事簡潔,不像谷那般生動(如9:18-26+;谷5:21-43),也不像路那般詳細(如8:5-13+;路7:1-10)。他不著重時序,因此,不著眼事情發生的地點和時間,屢屢只泛指「那時」或「以後」(用過九十次)、「那一天」(13:1; 22:23)、「在那時候」(11:25; 12:1; 14:1等處)。他只著重事實所傳達的道理或教訓,將它按類別編排出來(如5-7; 8-9; 13:1-39)。正是由於他的寫作目的在於傳教和護教,他特別忠肯細微地記載耶穌的言論(如4:1-11+;路4:4-13),且比谷及路更詳細(如6:9-13+;路11:2-4; 5-7+;路6:17-49)。他所記載的耶穌言論中,最長的有五篇(見下節),每篇都以「耶穌講(一次用:囑咐)完了…」作結(7:28; 11:1; 13:53; 19:1; 26:1)。此外,尚有23:1-39針對法利塞人的長篇言論。正為了這些充實的言論,在聖教會中瑪是引用最多的一部福音。 三、內容與神學 瑪全書很有系統,以天國為主題,因此,先來一個緒言,介紹耶穌的人性族譜(1:1-17),然後以耶穌童年史(1:18-2:23)作小引,將耶穌建立天國的史實分成五大卷,好像要暗示耶穌就是新的梅瑟,他的言論就是新的法律,新的梅瑟五書。在這五大卷中,每卷又分敘事和言論兩部份(3:1-25:46);最後以受難和復活史作結(26:1-28:20)。茲列表如下: 緒言:耶穌族譜(1:1-17) 前引:耶穌童年史(1:18-2:23) 卷一:宣佈天國福音 1.敘事:傳教生活之始:(3:1-4:25) 2.言論:山中聖訓(5:1-7:29) 卷二:宣傳天國 1.敘事:十大靈蹟(8:1-9:34) 2.言論:論傳教(9:35-11:1) 卷三:天國的奧秘 1.敘事:在加里肋亞傳教(11:2-12:50) 2.言論:天國的譬喻(13:1-52) 卷四:天國的建立 1.敘事:猶太人的敵意(13:53-17:27) 2.言論:論教會(18:1-35) 卷五:天國的來臨 1.敘事:上耶路撒冷(19:1-23:39) 2.言論:末世言論(24:1-25:46) 結論:苦難與復活(26:1-28:20) 按照瑪,耶穌就是舊約預言的默西亞。瑪引用了四二一次(也有學者說七十次)舊約,其中三十七次都冠有「這是為應驗……」這句話,用以證明耶穌的一言一行,不外應驗先知的預言(8:17; 11:5; 12:18-21)。事實上,他就是「達味之子」(9:27; 12:23; 15:22; 20:30, 31; 21:9, 15; 22:41-46),擁有無上的王權(21:5; 24:30; 25:31; 27:11),他的權威遠超乎約納和撒羅滿之上(12:41-42)。他自己也公開自認是默西亞(26:63-64),也認可伯多祿承認他是默西亞的話(16:16-17)。他就是新的梅瑟——立法者:就如梅瑟在西乃山上接受了舊約的法律,同樣,他也在山上(路6:17則說「…下山站在一塊平地上」,是瑪5:1故意改為「上了山」以就合他的寫作目的?)頒布了他的天國大憲章(5:3-12),他來是為滿全(26:54)和成全法律(5:27),因為他是法律預言的默西亞(見上),也是安息日的主人(12:8),比聖殿還要大(12:6)。 他更是天主子,這是天父兩次公開聲明的(3:17; 17:5)。這個地位,不但伯多祿(16:16)、若翰(3:11, 12, 14)和百夫長(27:43),尚且連魔鬼也公開承認(8:29),而耶穌自己不但聲言天主。是他的父(22:1-7, 41-46),與父平等(11:25-27),具有審判萬民的權柄(26:64; 參閱7:21-23; 16:27; 19:28; 24:27, 29-31; 25:39-46),尚且還以聖蹟(8; 9),尤其是復活死人(9:18, 19, 23-26)和驅魔的聖蹟(8:28-34; 9:33; 12:22, 23; 17:14-19),證明他就是天主。可是,最大的聖蹟,就是按照自己事先多次的預言(16:21; 17:22-23; 19:17-19; 26:2),死後第三日復活(28:1-15)。 他所建立的教會(16:18; 18:17),就是他的王國(13:11; 16:28)。這王國是超性的(5:3-12; 12:46-50),卻又是可見的(13:24-30, 36-43, 47-50),它有形的元首就是伯多祿(16:18),他享有治理教會的至高神權(16:19)。這超然卻又可見的天國,是穩固的(16:18),它今世已開始存在(3:2; 4:17; 10:7; 12:8),但卻又是未來的王國(5:3, 10, 19, 20; 7:21; 8:11, 12; 13:43; 18:3, 4; 19:23, 24; 25:34)。這未來的天國就是永生(5:19; 7:21)。正是為了這個緣故,耶穌派遣宗徒們去使萬民成為他的門徒(28:19),進入他的王國(20:1-16)。可是,這王國必得用力爭取(11:12),誰願進去,必得走狹路,進窄門(7:13),他的義德應勝過經師及法利塞人的義德(5:20),尚且,他的成全應以天父為準則(5:48),更應以祈禱懇求天國的來臨(5:10)。可惜,猶太人不願接受這天國,天主便將它賜給外邦人(3:8, 9; 21:43; 23:1-39)。對此,他們應負起全部責任(27:2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