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 ||
14:1 | 口不失言,又問心無愧的,是有福的人。 | 19:17; 25:11 雅 3:2 |
14:2 | 不受良心譴責,而又不失望的,是有福的人。 | |
躲避慳吝 | ||
14:3 | 財產為吝嗇的人,沒有好處;嫉妒的人雖有黃金,又有什麼用? | 訓 5:9; 6:2 |
14:4 | 過於儉省的人,是替人積蓄;他的財物.必被人浪費。 | 約 27:16-17 路 12:16-21 箴 13:22 |
14:5 | 虐待自己的,怎能善待他人?他決不會享受他自己的財物。 | |
14:6 | 沒有比吝嗇而自殘的人,更為卑劣;這是他自作孽的報應。 | 箴 11:17 |
14:7 | 縱使他行了善事,也是出於偶然,並非自願,最後,他的邪惡終於暴露出來。 | |
14:8 | 吝嗇人見人就嫉妒,轉臉就輕視人。 | |
14:9 | 貧得無厭的眼睛,看自己所得的一份,總是不夠;不義的惡毒,麻木了他的心靈。 | 智 6:25 |
14:10 | 貪得無厭的人,吝惜飲食,他的餐桌上,幾乎一無所有。 | |
為己為人死前都應行善 | ||
14:11 | 我兒,該按你所有,好待你自己,並向上主奉獻相稱的祭品。 | |
14:12 | 要記往:死亡決不遲延.陰府的約期,你又無從得知。 | 智 1:16 依 28:15 |
14:13 | 未死以前,你要厚待你的朋友,按你的力量,伸手加惠於他。 | |
14:14 | 不應取消你佳節的喜樂,連一點好希望,也不要輕易放過。 | 訓 2:24 |
14:15 | 難道你把你勞碌所得的留給別人?難道把你辛苦所得的,叫別人抽籤分得? | |
14:16 | 你要施捨,也要收受,總要使你的心靈愉快。 | |
14:17 | 死前你應履行正義,因為在陰府裡,無福可尋。 | 訓 9:10 |
14:18 | 凡有血肉的,有如衣服,逐漸陳舊,因為自古以來的定案是:你一定要死;又如蔥籠的樹上發的枝葉, | |
14:19 | 有彫零的,有發芽的,有血肉的種類也是如此:這人死去,那人出生。 | 訓 1:4 |
14:20 | 各種腐敗的工程,畢竟都要被遺棄,它的作者也要隨之而去; | 訓 9:6 哈 2:13 |
14:21 | 但一切優良的事業,必為人所公認,它的作者也要與它共享光榮。 | 默 14:13 |
尋求智慧的人是有福的 | ||
14:22 | 凡默思智慧,常注視明智,並思念天主鑒臨的是有福的人。 | 箴 8:32-35 |
14:23 | 他心中思念智慧的途徑,想暸解她的奧秘。他彷彿一個偵探,追隨在她的後邊,潛伏在她的路口, | |
14:24 | 從她的窗外窺視,在她的門口傾聽, | |
14:25 | 貼近她的房屋休息,在她的牆上釘上木橛,以便在她旁邊,搭起自己的帳幕,而在那幸福的房舍內永久安息。 | |
14:26 | 他把自己的兒女,安置在智慧的蔭庇下,要在她的枝葉下留宿, | |
14:27 | 在她的蔭涼下避暑,在她的光榮中安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