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
保祿表明自己並不亞於那些只知自誇為「超等宗徒」(5節)而無事實表現的「假宗徒」(13節),因為論愛情(1-6節),論犧牲(7-15節),論勞苦(16-33節),論神視(12:1-10),他都超過他們。他雖知自誇並非明智(10:12,18),但是迫於不得已(12:11),非如此,不足以挽救城的信友,免陷於那些假宗徒們的巧言花語的迷惑。2節「妒愛」一詞,原指夫婦間的愛,決不容第三者的愛介入。舊約中往往將天主對自己的選民所有的愛,比作夫婦的愛(依1:21; 2:5;出20:5; 34:14),新約亦然(見瑪9:15;若3:29;弗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