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東(Edom)

「厄東」是依撒格的長子厄撒烏的別名,於是他的後代及他們所居住的地方,也都以「厄東」為名,即厄東人及厄東地區,其意是謂「紅色的」(創25:30; 36:1, 8, 19)。這個民族於巴力斯坦的東南,自死海阿卡巴海灣之間,沿阿辣巴(Arabah)溪而居。充軍之後的時期,並在希臘羅馬帝國時代,被稱為依杜默雅人,他們的地區則名為依杜默雅地方;但是在聖經上厄東人很少被稱為「厄撒烏的後代」(創36:19; 申2:4, 12; 加上5:3),而慣稱為厄東人。他們將上述地區的原來居民曷黎人(創14:6; 36:20)驅逐之後,而佔為己有,居住在這個也被稱為色依爾的山區(創36:8; 申2:5, 12, 22),並向西方發展。當民進佔聖地時,梅瑟曾派人向厄東王請求借道被拒,且聲言將以兵力相向(戶20:14-21; 蘇11:17)。梅瑟得主命應尊重厄撒烏子孫的主權,乃繞道而行(戶20:21; 申2:4-6),蓋彼此為弟兄之邦。

厄東民的軍事衝突,始自撒烏耳時代(撒上14:47),但在撒烏耳的侍衛中,卻有侍衛長是厄東人,名多厄格者。此人在達味的歷史上遺臭萬年(撒上21:7; 22:9-23),真正征服厄東的人卻是達味。戰爭的原因是正當達味阿蘭作戰,自顧不暇之際,厄東人進攻了南方的乃革布(Negeb)地區,各處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居民大為震驚。聖詠第六十篇,就是這場兵災的回憶。於是達味轉兵相向,將厄東人在鹽谷地方殺的片甲不留,戰場上留屍一萬八千之眾(撒下8:13; 編上18:12)。其後達味的大將約阿布屯兵厄東六月之久,專殺厄東之男子,誠屬殘忍之舉(列上11:14-17)。厄東哈達得逃往埃及避難,厄東地區則全為達味所佔有(撒下8:14)。

哈達得甚得埃及王的歡心,娶王后之妹為妻,在聽說達味約阿布去世之後,乃重返厄東,自稱為王,圖謀獨立,(列上11:18-22, 25),未能成事,蓋撒羅滿仍能在厄東地區暢行無阻,並娶厄東女為妻(列上9:26-28; 編上8:17, 18; 列上10:1-13; 編下9:1-12; 列上11:1)。這種情況大約繼續維持至猶大約沙法特時代,蓋此時仍謂「當時在厄東沒有君王,只有總督代理」(列上22:48, 49),此證厄東仍未能脫離猶大而獨立,且有厄東幫助約沙法特王攻打摩阿布的記載(列下3:4-27)。但就在此後不久,厄東人同摩阿布阿孟瑪紅人聯盟進攻猶大地區(註:此處聖經上稱厄東人為「色依爾山中的人」),但為約沙法特王大敗,王自戰場巴辣加谷凱旋而回京(編下20:1-26)。

約沙法特王死後不久數年,在他的繼位者約蘭王時代,「厄東人脫離了猶大的統治,自立為王」(列下8:20-22; 編下21:9-10);但這次獨立只是短暫的,蓋阿瑪責雅王重將厄東人打敗,佔其京城色拉(即後來之培特辣Petra),並改名為約刻特耳(列下14:7, 10; 編下25:11, 12, 19);且將厄東人的神像帶走(編下25:14-20)。在猶大阿哈次時代以下君王的歷史年鑑上,已再不提及厄東;大概已完全獨立了。

亞述的文件上,記載有些厄東的國王曾向亞述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散乃黑黎布厄撒哈冬亞述巴尼帕耳王稱臣納貢。後來屬於巴比倫拿步高權下的厄東人(耶27; 49:7-22; 則32:29),在京失陷之後(公元前五八六年),將猶大的一部份土地佔領(則35:10; 36:5)。先知書及聖詠集上,有不少為此而引起的反感文件(詠137; 則25:12-14; 北拉1:4)。猶大瑪加伯再事收復失地,將厄撒烏的後裔厄東人打敗(加上5:3)。若望依爾卡諾(Hircanus)在公元前一三○年,再將厄東人完全征服,迫其接受割損禮,而成為猶太化的民族。

考古學家 N. Gluek在此雖未發現有重大價值的文化證件,但厄東人頗以智慧著稱(北8節;耶49:7; 巴3:22, 23; 約2:11; 15:18; 列上6:10, 11; 箴30:1; 31:1)。他們的語言,大概是與希伯來摩阿布語甚為相似的一種。他們的宗教,當然是猶如其他除民之外的民族,是多神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