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特(Seth)

人名,其意義按照民間的解釋是「上主又賜給了我一個兒子,代替加音殺了的亞伯爾」(創4:25),如此,舍特應是亞當厄娃的第三個兒子,但是按照創5:3-8的記載,舍特卻應是原祖父母的第一個兒子,蓋此處完全沒有提及加音亞伯爾(亦見編上1:1; 德49:16, 17; 路3:38)。這個差別無疑地應歸於一個更古老文件的不同傳說,而聖經的作者簡單地將之歸納起來。舍特在一百○五歲上生了厄諾士,其後又活了八百○七歲,生養了其他不少的兒女,享年九百一十二歲而終(創5:6-8)。他的名字亦見於耶穌的族譜上(路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