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
「給死者宣講了福音」一語,似乎應照3:18-20來解釋(見3注五)。因為人死後,他永遠禍福的結局已成定案,再無悔改的可能(伯後2:4;瑪25:41;路16:25-31)。被洪水淹死的人,照人的看法是受了天主的嚴罰,但是天主卻看見其中有許多因悔罪而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