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18
由11節可知:以上是
保祿
所口授的,以下纔是
保祿
親筆所寫的,以證明本書出於自己,確實無偽。他末後用特大的字來寫這段的用意,是把本書的主旨再提示出來,要人注意:割損與不割損都算不了什麼,要緊的是在基督內成「一個新受造物」(格後5:17),因為唯有新的受造物,纔是天主的新
以色列
,纔是蒙受天主恩許的子民(羅2:29; 9:24-26)。17節「耶穌的烙印」是指
保祿
為耶穌受刑後所留下的傷痕;他以此當作他為宗徒的印號和證明(格後11: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