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教、奧秘(Mystery and Mystery Religions, Mysterium et Mysteria)

本題內容:神秘教的意義和術語;舊約與神秘教;新約與神秘教;結論。

約在一八八○年至一九四○年間,不少考證家以為聖保祿不但用異教的神秘宗來解釋,而且也以之創造了「基督的奧秘」。經過保祿的這番努力,於是那發源於巴力斯坦,既簡單而又樸實的耶穌福音宗教,就成了那頗似異教神秘宗的「基督的奧秘」。現代的學者實在不敢再講這種毫無根據的學說,不過直到現在尚有些學者以為聖教會的七件聖事,尤其是聖洗和聖體聖事——有的也加上告解聖事,以及耶穌受難,死而復活的道理,和記念這些事蹟的禮儀,都多多少少受了神秘教的影響。

神秘教,亦稱秘儀,與巫術、神話、偶像教等具有密切的關係,為此,古時的作者常把這一切合併討論。但是,如果不限定秘儀的範圍和本質,決不能明白為什麼現代的學者,會把秘儀當作基督教會的搖籃,或者他們中竟有些敢說秘儀影響了基督教會的禮儀。

「神話」,本來不包含禮儀和敬禮,但禮儀和敬禮這兩成分,事實上是常伴隨著神話。神話是以神格為中心的古代傳說。偶像教係指崇拜偶像的宗教,它的意義只在於崇拜偶像而遺棄唯一真神,天主。

秘儀,即神秘教,按一般的講法,包含三種成分:即儀式(ta dromena)、宣講(legomena)和象徵(deiknumena)。

神秘教的發源地也許是印度。但就聖經來講,舊約中,筆者承認只提到了一項秘儀的敬禮,即塔慕次阿多尼的秘儀,見則8:14; 依17:10。至於所講的其他異民的神祇都只屬於偶像崇拜的範圍,與神秘教似乎沒有關係。神秘教與新約是否有關係,容後再講。如今略論神秘教的意義和它的術語。

所謂神秘教(Mysteria)包含禮儀、象徵行為和講解神秘的演義,或更好說,講解某神明或某神地的神話。神秘教的歷史根源非常複雜。專家突爾基(Turchi : Fontes Historiae Mysteriorum)搜集的資料是來自一百多位羅馬希臘作者的作品。這些秘儀可按發源地分別,但日後漸漸互相混合,已喪失了它們的原來面目,而以這種混合的形式彌漫了羅馬帝國。

事雖如此,神秘教仍可按發源地分別如下:

一、古時西亞細亞的神秘教有:塔慕次巴耳齊貝肋(偉大的眾神之母)和阿提斯米特辣等秘儀。

二、希臘半島的神秘教有:阿多尼彫尼索敖爾費烏斯厄婁烏息等秘儀。

三、埃及的神秘教有:依息斯敖息黎斯等秘儀。

神秘教,希臘文作 Mysterion 。這一名詞雖按語言學還沒有確定是指「閉眼」或「閉口」,但事實上卻常用以指稱正式宗教以外的謀求「救恩」的秘儀。神秘教總是依附某神明,故此因地區不同,其所敬的神明也隨之而異:厄婁烏息神秘教是德默忒爾女神,依息斯神秘教是依息斯女神;敖爾費烏斯神秘教是彫尼索神等等。神明不同也罷,可是神秘教共有個公分母,即求「救恩」。「救恩」這名詞也許太基督化了,為此,近來的學者採用「安全」一詞,以取代「救恩」。筆者認為「救恩」一詞畢竟尚可採用,因為這名詞除現世的護佑外,也包含一種身後的福分。為獲得這救恩,神秘教認為只須舉行一些儀式,便必然獲得,這即是它與巫術相同的主要點。

按以上所述,神秘教包含三種成分,即儀式,宣講和象徵。領受這三項便算是「入教」(initiatio);參加這三項的人,便稱為「教徒」(initiati)。

1、儀式:

各神秘教舉行的儀式不一,有的乖謬反常,有的完全違反人性和道德,如在阿提斯神秘教,成年男子應以犧牲自己的生殖力,來作敬神的儀式;在依息斯厄婁烏息等神秘教,夜間集會時,青年男女就應以互相交媾作為敬禮。為此,詩人猶外納里(Juvenalis)稱依息斯為「青年的媒婆」。提庇留皇帝查知在羅馬依息斯廟裡有青年結社淫蕩之事,遂下令禁止供奉依息斯,拆毀其廟宇。

2、宣講:

主禮司祭(Mystagogos)應向在場的教徒,尤其是要「入教」的人,宣講所崇拜的神祇和有關所崇拜的神祇的神奇事蹟。在厄婁烏息神秘教,應講述德默忒爾女神如何長途跋涉,最後下到陰府找尋她的愛女苛勒(Kore)的事。在敖爾費烏斯神秘教,應敘述敖爾費烏斯如何下到陰府找尋他愛妻歐黎狄切(Euridice)的事。

這類神話的宣講,在晚年尤其非常重要,因為許多神秘教漸漸吸收了其他神祇的敬禮和神話;主禮的司祭如不說明,在場的人就無法知道所敬的是何神祇,所行的是何儀式。這種混合在敖爾費烏斯神秘教尤為明顯。這一神秘教不但包括彫尼索匝格勒烏斯敖爾費烏斯三神的事蹟,而且還攙合了希臘特辣克意大利南部(即當時所謂大希臘)各地的神秘教和畢達哥拉斯神秘教的禮儀。

3、象徵:

為表徵神祇,他們或用畫像和塑像,或用紀念性的贈品和象徵品。象徵品中有最猥褻的事物,如男女生殖器等。

4、術語:

如一個中國人讀了教經書以後,又讀天主教經書,或兩者參照對讀,就不能不注意到兩教經書內,有些關於道德及信仰的名詞完全相同;可是一經仔細推敲以後,這些名詞的含義,究竟是有很大的出入。同樣,如果一人念了些希臘文秘儀書,再讀新約亦可發現同樣的情形。保祿若望和秘儀書的作者用的名詞固然相同,但各名詞所含的意義,可就大不一樣,甚或彼此恰恰相反。一般學者以為保祿取秘儀的精義創造了「基督的奧秘」,因而很自然的利用了秘儀的術語。筆者認為這是無稽之談。以下略述何以我們決不接受這些學者意見的理由。

按語言學的原則,誰也知道,作者經常是會給一個普通名詞、動詞、狀詞一種新意的,尤其是一位天才學者,和報導一種新奇事理的作者,更會這樣作。誠然,保祿是一位具有天才,而且也是宣布一種新奇事理的作者:「…你們照著讀了,便能明白我對基督的奧秘所有的了解;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中,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有如現在一樣,藉聖神已啟示給他的聖宗徒和先知;…」(弗3:1-13)。再說,屬於猶太民族,而且屬於那最熱心遵守法律的法利塞黨的保祿,按心理來說,決不會,也決不能喜愛異教的秘儀,更不可能照這些秘儀來如法泡製「基督的奧秘」。蒙召擔任宗徒聖職的保祿一視同仁的愛顧猶太人和外邦人;猶如他對同胞的缺點和罪惡沒有閉眼,同樣他對異民的邪行也沒有閉口(羅1-3)。保祿知道:「天主在過去的世代,容忍了萬民各行其道…」(宗14:16, 17),然而他更知道:「…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在罪惡權勢之下…」(羅3:9-17),「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3:23)。

人類的救恩,惟可在耶穌基督身上求得;惟有耶穌的「福音」是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獲得救恩,先使猶太人,後使希臘人(羅1:16)。保祿承認在異邦人中,有些人雖然沒有(啟示的)法律,卻順著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羅2:14),可是他也知道大部分外邦人「陷入了黑暗,……陷於可恥的情慾中,……他們顛倒是非,……」(羅1)。他並對神秘教的禮儀下判斷說:「不要參與黑暗無益的作為,反要加以指摘,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事,就是連提起,也是可恥的」(弗5:11, 12)。由於以上所述,以及在此從略的其他的保祿的話,大多數的學者不接受保祿擷取神秘教精華,來建樹「基督奧秘」的學說。斯委特(Swete)稱這學說是「一冠冕堂皇的胡說」(a solemn nonsense)。

氏的這一斷語,我們認為很為切實、中肯,但我們還願糾正指保祿所用的術語,如奧秘、救恩、重生、報告、宣講、智識等,係淵源於神秘教的主張。雖然保祿可從神秘教借用這些術語,但應該知道,事實上,有些術語早已習見於希臘譯文聖經和同時猶太經師的作品中。這由谷木蘭發現的文件中可以得到證明。筆者在此只討論那主要名詞「奧秘」(Mysterion)一字的來歷及意義。

奧秘或奧理這名詞,希伯來文作 sod ,阿剌美文作 raz ,舊約經書用以表示秘密事或計劃,如亞3:7:「的確,吾主上主若不先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自己的先知,就什麼也不作」;德3:21(見希伯來文殘卷及敘利亞譯文):「因為天主富有仁慈,把自己的「旨意」啟示給謙遜的人」;達2:18, 27, 29, 47; 4:6等處,也用同樣的名詞 raz 表示秘密事,奧秘,並且達如亞一樣,還明明說出啟示秘密者惟有天主。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文的 sod ,或阿剌美文的 raz ,希臘文往往譯作 Mysterion ,但由於這字在舊約內並不多見,以致一般學者一口肯定保祿從神秘教借用了此字,和其他神秘教的名詞。我們認為就事的本身來說,這是可能的,但在發現谷木蘭文件後,筆者以為這種說法只是多餘的假設。在新約中此字用了三十次,在谷木蘭文件內約四十次。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兩種文獻中,表示「奧秘」意思的 sod, raz, mysterion 三字的含義完全相同,換句話說,這三字就其為宗教術語來說,有相同的意義和相同的用法。

現在且把「奧秘」一字在舊約希臘文經書和新約全書內所含的意義,詳明指出如下:

1、智 14:13, 25,指異民的禮節,即禮拜獻祭或舉行秘密祭禮;
2、智 2:22,指「天主的奧理」;
3、多 12:7,指君王的秘密;
4、友 2:2,指暗懷的心願;
5、加下 13:21,指秘密的事。

在新約中,「奧秘」的主要概念是指人力不能了解,只有因著天主的啟示才能知曉的事,如:

1、弗6:19,指福音的奧秘;
2、弟前3:9,指信德的奧蹟;
3、瑪13:11,指天國的奧秘。

特別稱為「奧秘」的事:有 :

a、救贖人類的工作(格前2:1等處);
b、民未來的歸化(羅11:25);
c、死人的復活(格前15:52);
d、婚姻的尊貴(弗5:32);
e、適合成全人的天主奧秘的智慧(格前2:7);直接相反天主奧秘的,就是罪惡的「陰謀」,(「陰謀」原文作「奧秘」,得後2:7)。

關於聖洗及聖體聖事,是否與神秘教有什麼關係,參見聖洗聖事及聖體聖事。

筆者在下提出一些經長期研究神秘教文獻後所得的原則,作為本題的結論。

1、直到現在,我們現有的神秘教文獻都是屬於公元第三、第四世紀的作品,故此,與其說神秘教影響了基督聖教,倒不如說基督聖教影響了神秘教,更為合理。

2、我們不否認基督教會,曾吸收了一些教外的風俗,而加以改造聖化。從前教會這樣作了,如今在傳教區內仍然這樣作,這是因為人是宗教動物,不論古今中外,心理相同之故。所以,一遇到宗教感情的觸發,便自然而然,不論何時何地,都作出同樣的表現,如跪拜、遊行、朝聖、祈禱、讚頌、歌詠等。

3、大凡一事,只注意其外表,而不細察其本質,遂遽下判斷,難免沒有錯誤,這對宗教來說,尤其如此。人們往往不加細察,就一口咬定宗教都是一樣。其實不然。對本題來說,基督教與神秘教就有天淵之別。

4、神秘教是全憑人的想像編造的神話,基督教卻只根據歷史事實,是有史事為憑的宗教。

5、基督教的一切信條和禮儀,都是以一事實為出發點,而又總歸於這一事實,即天主聖子降生為人,救贖人類,受難而死,死而復活,復活後升天,到了世界末日,他還要再次降來人世,審判世界。任何神秘教是不能與這有條理、完善、超性而又最適合人性要求的宗教相倫比的。

希臘主義、聖洗聖事、聖體聖事、保祿若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