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Cubit, Cubitus)
本來是上臂和下臂相接的關節處,被古東方民族用為計算長度,亦即是自關節處至大拇指端的距離稱為一肘(申3:11; 編下3:3)。普通是等於現在的零點四六公尺,惟則40:5; 43:14所說的肘較長,約合零點五二公尺。在新約中,默21:15, 16亦提及肘,約合一英呎半。古
美索不達米亞
所用的皇家肘,約等於二十七指並排之寬度,古
埃及
肘則為二十八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