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主的超越性

阿克納東著名的太陽歌內,神祇居於萬物之內;氏之惟一神教,未全然脫離泛神論和內在主義的謬誤。斯多噶派的思想也不例外。換言之,高度文化民族的宗教,連那些明明趨向惟一神主義的宗教,從未能脫離泛神論及內在主義的迷惑;反之,天主的的超越性,既可在一些原始民族的宗教中找到,又在民的宗教中,隨處可全然純正地發現。

按照東方宗教的講法——中國上古的一神主義,「天」或「上帝」的概念,筆者以為是特殊而可驚奇的——神祇的勢力自限於一帶地區(見列下5),但民恭敬的「列祖的天主」的統治,卻是無遠弗及,無地區,無國家,無大帝國能阻礙它。天主超越空間,連他存臨的聖殿,也不能容納下他:「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天和天上的天,尚且容不下你,何況我所建造的這座殿宇」(列上8:23-27; 亞9:3-8; 詠139:7-12)。天主並非大自然界的一部份,而是它的造主和主宰,因為萬物是他,而且為了他而造成的。連被一些民族崇拜的太陽、月亮、星宿,也只不過是天主為了人的益處,而創造的東西。諸民族和一切大帝國,在他面前,似乎毫無價值:「看哪!萬民像桶中的一滴水,如天秤上的一粒沙;看,島嶼重如一粒灰塵。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野獸不足作燔祭。萬民在他面前好像烏有,在他看來只是空虛淨無」(依40:15-17)。

天主超越性的這端道理,除了極其彰明他的創造工作外,同時也駁倒神體流出說(Theoria Emanationis)。萬物不是由天主本體流出的,而是被他強有力的話,從無中造成的(創1-2:4; 依42:5; 45:18; 詠33:6-9; 148:5等)。

因著盟約,以色列成了上主的民族和特產,可是這層密切的關係,一點兒也不限制天主對其他民族自由的作為。先知們不斷宣傳民的地位,完全出於天恩;天主原來能夠揀選其他民族,卻選了民,並不是因為民有特別的功勞,而只是出於天主自己的聖意,見亞

除了空間以外,天主也超越時間,換言之,他是時間的主宰,他絕不受在時間中所發生千變萬化事故的影響。在時間以前,即「群山尚未形成,大地寰球尚未生出,從永遠直到永遠,你就已經是天主」(詠90:2),千年在他面前有如昨日,萬物都要新陳代謝,但是天主卻永存不變,他的壽命無盡無限(詠102:12, 13, 25-28)。因此,天主說:「我是元始,我是終末」(依44:6; 48:12)。天主的生命是絕對完美的,既不能減少,也不能增添(約7:20; 35:6);明乎此,就容易明瞭他是惟一無二的天主,他創造一切,超越一切,他什麼也不需要的這端道理。在這裡很值得注意的,是民四周的宗教,在「巴耳」(Baal)男神之旁,總是安置著一個女神;可是在以色列的宗教中,絕非如此,甚至在希伯來文內,連女神這個名詞也沒有。這事實間接足證明一切生命,都是由他全備滿盈的生命而來的;為傳遞生命,決不需要兩位性別不同的神明。

與天主的超越性極密切相連的是他的威嚴,他的神聖,他的永生,他的不可達的光榮。

a、威嚴:沒有誰,沒有甚麼可與天主比擬(依40:18),在他以外,沒有別的神(依44:6),他完全是「屬其他範疇的另一位」,不像軟弱的人(戶23:19; 依45:9-11; 歐11:9)。因這種威嚴,亞巴郎在天主面前承認自己是「塵埃灰土」(創18:27),梅瑟脫鞋掩面(出3:5, 6),基德紅瑪諾亞恐懼非常(民6:22; 13:20, 23),依撒意亞害怕喪失性命(依6:4; 出33:20)。

b、天主的「神聖」或「聖德」:可說是說明他超越性的另一名詞。聖德或神聖,是天主最特殊的性質,可說是他的本性;他是聖,惟有他是聖的(依40:25; 哈3:3; 約6:10; 撒上2:2)。既然「聖德」是天主的本性,所以天主起誓時,或指自己,或指自己的聖德(亞6:8; 4:2)。天主的光榮不外是他的神聖的表現,由於這番深意,天主乃說:「當我把你們由異民中領出來時,我要悅納你們,好像甘飴馨香;如此,藉著你們,我要在異民眼前顯為神聖」(則20:41, 42; 28:22; 38:16; 39:27)。讀依撒意亞的神視(依6),念「天主經」的「願你的名被尊為聖」(瑪6:8),可知天主的神聖與光榮,也是緊連在一起,而不能分的。凡是屬於天主的,自然是神聖的,或應該是神聖的。為此,天主的帳幕、殿宇、耶路撒冷城,以及他顯現的地方都是聖的;司祭、肋未人也是聖的;一些節日,尤其是安息日,都是聖的;給天主獻的供物是聖的,以色列選民也是聖的;由於此,基督的教會——「天主的新以色列」(迦6:16),天主誠實的百姓(羅11:17-23),亞巴郎真正的後裔(迦3:7, 29),是由聖者形成的(格前1:2; 6:1, 2; 格後1:1; 13:12; 羅16:2)。既然民和基督徒特別屬於天主,他們也該是聖的(肋11:44; 14:1; 20:26),「成全的」,「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

c、天主永生:這種概念,按照猶太經師,已含蓄在「雅威」——「自有者」這聖名內,故此,現代的猶太人,把這聖名譯作「永在者」。至於聖經上記載天主永在性的地方,多得不可勝數;最明顯的是:「我是元始,我是終末,在我以外,沒有別的神(依44:6; 48:12等)。

d、天主是不可即,不可達的:除非他接近人,人只能認識他的存在,他的德能(智13:7; 羅1:21),可是終不能接近他。關於這端道理,聖保祿將舊約的教訓加以摘要詳明地解釋說:「在預定的時期,使人看見這顯現的,是那真福、惟一全能者,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是那獨享不死不滅,住於不可接近的光中,沒有人看見過,也不能看見的天主。願尊崇和永遠的威權歸於他,阿們」(弟前6:15, 16)。

我們若注意天主的本性,可知他絕對地超越一切(Transcendentia Divinae Essentiae),但若注意他的作為,則知他真實地存在於一切內,扶持一切,保存一切(Immanentia Divinae Actionis)。聖保祿雅典,就非常清楚地講過,天主的作為,無物無所不內在這端道理:「其實,他離我們每人並不遠,因為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他內,正如你們的某些詩人說的:原來我們也是他的子孫」(宗17:27-28)。天主的作為無所不內在,這在自然界的現象裡可以見到——這些現象直接歸屬於天主,按族語風,多不提近因——比如:「他降雪像羊毛,他撒霜像塵末;他拋下冰雹,有如餅屑:因他的嚴寒,水便凍結;……他一吹起他的和風,冰水即刻流動」(詠144:16-18; 參見約38-40等)。

除自然界的現象外,歷史的演變也逃不脫天主的統馭,歷史是天主推動的,天主是歷史的主宰,正如是自然界的主宰一樣;不僅選民,普世萬民都是天主領導的。天主使用聖人和壞人,選民和異民;他給每個人規定了生活的目的,也給每個民族分配了自己的使命。這端高妙的道理,特別見於先知書。天主的另一名號「君王」,好像是這端道理的口號。關於「天主是君王」的名稱,見戶23:21; 依6:5; 24:23; 33:22; 41:21; 46:6; 52:7; 耶10:7, 10; 拉1:14; 詠24:7; 47:9; 93:1; 96:10; 97:1等。

連貼合在天主身上的那些擬人法的言詞(Anthropomorphismi),也指明天主的作為是無所不內在的,天主的權勢是至高無比的。聖經上把人的一些行為動作,運用於天主,最常見的是:居住、乘坐、醒來、出來、前行、巡遊、離開、踏遍、打擊、交戰、擊殺、得勝、睡著、追念、憶及等。天主住在天上,住在高處(依33:5; 詠2:4等),住在熙雍山(依8:18; 9:12等),住在聖所(詠22:4),住在以色列子民中(戶35:34等);天主降下(創11:7),天主出來(匝14:3),天主醒來(詠7:7),天主巡行宇宙(亞4:13; 米1:3; 哈3:12等);天主乘雲(依19:1),交戰打擊(依27:1; 耶12:12; 25:29; 哀2:4; 3:12; 則5:2; 14:20等);天主睡覺(詠44:24等),天主記憶追念(詠20:4; 哀5:1等)。天主的口或口唇表示他的話,他的命令或神諭(依1:20; 34:16; 58:14; 62:2; 耶23:16);天主的「舌頭」與「口唇」,意思相等(依30:27);天主的聖容或慈顏,表示他的愛護(戶6:25; 詠80:4, 8, 20; 申31:18; 32:20; 編上16:11);天主的手或右手,是指天主的能力和權勢(出15:12; 申4:34; 32:39; 約12:9; 出6:6; 耶21:5; 27:5; 32:17);天主的心,亦如人心,是指七情的住所(創6:6; 耶31:20等)。

2、論天主有位格

為了解天主有位格的道理,有兩條路可走:哲學的和啟示的路。神學家用這兩條殊途同歸的路,講解這適合於天主本性及天主作為的道理。本段只就聖經的啟示解釋天主有格位人是按照天主肖像造成的(創1:26),這等於說人相似天主,人在身上具有,且應有在天主身上所有的幾點。人相似天主這端道理,包含許多深奧的教義,學者的解釋也有好幾種;但大都是說:人相似天主,是因為人,有如天主,是自由的,有明悟的,有意志的,就是說,是因為人有理智,有意志,有記憶。從這個肖像——人,推論到造了他的天主,人自然應明白天主是自由的,有智慧的,有意志的,即天主是有位格的。天主的「我」,天主指自己而起誓,天主的名稱,如父親、牧人、新郎、君王等,無不表示他是有位格的;由於是有位格的,故此,他有計劃,而且時常實行自己的計劃,這計劃包括一切時期和一切人士的計劃在內,這正是指明天主是全能全知的,即有理智,有意志,是有位格的天主,見依46:10。除了使用屬於擬人法的名詞,人無法表示有位格天主的奧理、天主的本性及其作為。事實上,當天主親自將自己啟示給人,當人,尤其天主的人——先知們——對大眾講論天主時,就利用屬於擬人法的名詞,以指明天主是有位格的:出4:4; 歐11:1; 依64:7; 拉2:10; 耶2:2; 31:9, 20; 撒下7:14; 智2:16; 米4:6; 索3:19等。

在世界上,「心」和「面容」是某位的特點,而聖經說的正是天主的「心」及「天主的慈顏」,見創6:6; 撒上13:14; 列上9:3; 耶3:15; 詠33:11; 出33:14; 約1:12; 詠8:6-9, 17; 31:31; 德17:6-8等。

結論:天主有位格的道理充滿全部聖經,如果不堅持這端道理,不但聖經成了一個使人絲毫無法懂得的謎,即世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存在,也成了一個人無法解釋的謎。約38-41一段,在舊約全書中,也許可作這結論的論證和最清楚的解釋。

3、論天主滿盈的生活

當我們讀舊約時,非常清楚的看到,天主是有位格的,他不是「某某東西」,而是「某一位」;指示他的「我」字和他的「他」字,是指一個絕對的「位格」,一個具有絕對滿盈生活的位格。這個「位格」天主,連在他的天使身上,也找不到與自己相對的另一位格。那麼,天主絕對滿盈生活是否還包含與自己位格相對的其他的位格?我們由新約的啟示得到一個肯定的答覆,即我們得到天主三位一體的啟示。但在舊約中,這端道理,未見端倪,更未能得窺全豹,因為僅在準備階段。固然,在舊約裡,有時也實在記述天主的聖言,天主的智慧和天主的(聖)神,好像人格化了,也許可說,位格化了。但這番現象,僅是文章的詞藻嗎?似乎不能;是天主聖三的啟示嗎?尚嫌不足;只是給天主聖三的啟示在準備道路的一項極珍貴的教義而已。

關於人格化的「聖言」,見依9:7; 55:11, 12; 詠107:20; 147:15,尤其是119:89:「上主,你的「聖言」存留永遠,它堅固而不移,好似蒼天」。

關於人格化的天主「(聖)神」,在蓋2:5記載有:「我的「神」常存在你們中間,你們不要害怕」。參見厄下9:30; 依63:10; 智1:7等。

關於人格化的天主「智慧」,見智慧篇及約28; 箴8:22-36; 德24。

如果把舊約中論天主的教義與新約的啟示作一比較,誰也看得出舊約的啟示是缺而不全的。它好像在渴求一種另外而更豐富的啟示,使它美滿,使它完備;可是如果我們把舊約這端論天主的教義,與其他大宗教作一比較,即可看到它的偉大,它的惟一而獨有的權威。

參見智慧、精神、聖神、言、三位一體奧義、敬禮、聖潔、聖潔法律。

三、新約內的天主概念

耶穌講論的天主,就是舊約上講論的天主,所不同的只是耶穌將天主的本性、德能、作為,給人類全部啟示了而已。

耶穌啟示的天主,是造天地萬物的至上之神(谷10:6; 13:19; 若17:5, 24),是列祖的天主(谷12:26; 參見瑪8:11; 路16:23等),是曾頒了十誡的天主(谷10:19),是人應該全心、全力去愛的天主(谷12:29; 參見申4:4-14)。

晚期的猶太人,想更進一步形容天主崇高的超越性,所以習慣說天主住在第三層或第七層天上,更喜用「天」、「上天」、「威嚴」等字,以代替天主的名字。耶穌有時也順從了這種習俗(瑪5:34-37; 參見希1:3)。可是耶穌通常重視的是宗教的真誠精神,即倫理的要求。他並沒有廢棄禮儀,只不過特別勸勉世人要以赤心去服事愛慕天主(瑪5:17-48等)。

耶穌啟示的天主,固然是無窮無限的仁慈天主,但同時也是至公至義的全能天主(瑪10:28; 23:15-39; 24:36-51; 路16:19, 31; 17:1, 2等)。天主既是全能的,所以是他在推動著人類的歷史,並引導人類達到自己的目的;是他在準備末世的事,因此,末世的事,也只有他知道(谷13; 瑪24:1-28; 路21:5-24)。

耶穌給信仰他的人,宣告並賞賜救恩,給拒絕信仰的人,預告末世時的永苦(瑪7:21; 11:22; 路10:12; 谷8:38);但天主的至仁和至義是分不開的(瑪18:23-35; 路6:28),所以如果人遵行愛人的誡命,就時常蒙受天主的憐憫和寬容(瑪25:31-46)。

以上所述,可說是耶穌福音的基礎,可是耶穌啟示的特點,不全在乎此,而在乎宣稱天主是至善的,常寬赦人罪的,常賞賜人恩寵的大父和慈父。

在舊約經書和晚期的猶太教作品內,通常稱天主為人民之父或君王之父,但從未稱天主為個人之父;耶穌卻以家庭的關係,給人揭示天主真是眾人的大父,尤其是耶穌信徒的慈父(若1:12, 23)。天主是眾人,尤其是信徒的父親這端道理,依據的是聖三奧理,另外依據聖子降生的奧理。「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們也真是如此」(若一3:1)的這種恩典,可用若望對天主下的新奇的肯定語「天主是愛」(若一4:8, 16)來解釋:身為「愛」的天主,在自己可愛的聖子耶穌內(若一4:9; 羅5:6-11; 8:31-39等),把自己的愛情賜給我們,在他內使我們成為自己的義子,自己可愛的子女(若一3:1, 2; 羅1:7; 11:28; 弗1:6等)。耶穌給人啟示了天主三位一體的內在生活,即是給人啟示了天主三位一體的奧理:這算是從亞當起到耶穌再度來臨為止,天主啟示的絕頂,換言之,天主聖三的道理,使我們稍微明白聖子降生,耶穌救贖人類及聖教會等奧義。明乎此,我們便明白(1)天主在耶穌身上完全將自己啟示給世人(若14:9-11; 希1:1-4; 格後4:4, 6等);(2)我們藉著基督「才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8等)。

見三位一體奧義、救贖、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