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9
信友既已成義,做了天主的子女,既因耶穌而與天主和好(4-7章),生活在耶穌基督內,便「無罪可定」了,因為第一:使人成義的「天主偕同我們,誰能反對我們呢?」(31節)第二:操有審判全權的聖子(若5:22),也決不會定罪,因為他甘心降生成人,「帶著罪惡肉身的形狀,當作贖罪祭,在這肉身上定了罪惡的罪案」(3節),即破壞了罪惡的勢力(6:7-10,15-18),使罪惡的控制失去了效能;並且「現今在天主右邊代我們轉求」(34節)。所以信友如果不再去甘心作罪惡的奴隸,不再去「隨從肉性」,而只「隨從聖神」行事,必獲常生無疑(4-1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