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1 保祿走筆至此,只說明了人類(無論是外邦人或猶太人)可憐的狀態,和世人怎樣因耶穌的寶血纔可成義得救,但並沒有說明人類可憐的狀態由何而來。本段即是說明人類這可憐的狀態,是出於原罪的遺害。他為講明眾人皆染有原罪的道理(12,18,19三節),曾把整個人類看作一個有機體,屬於一個頭的一個身體;並把人類的歷史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時代:一是未曾得救的時代,一是得救的時代;或者說:一是舊時代,一是新時代。亞當和基督即是這兩個不同時代的首領。亞當是舊時代,即死亡時代的首領;基督是新時代,即生命時代的首領。人類因著他們的首領亞當的罪過也染了罪過,因而「死亡也進入了世界」(見創2:17; 3:19),即全人類都要死亡;因此很邏輯地推出另一端道理:就是人類因著新時代的首領耶穌成義,得沾成義所包含的一切恩寵,因此,救恩(15-21節)也進入了世界,即全人類都可獲得永生。保祿為證明人人皆染了原罪,曾作了這樣的推論:亞當死了,是因為犯了天主的嚴命(創3:19);可是他的後裔直到天主藉梅瑟頒佈法律時,他們並沒有判定死罪的法律(13節),並且他們中有很多嬰孩、瘋人等,決不會像亞當那樣違反天主的命令而犯什麼罪過;但是亞當的後裔卻都死去了(14節),這是為了什麼原因呢?保祿的答覆是:「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了罪」(18節),「因一人的悖逆,大眾都成了罪人」(19節),換言之,即人人都染了原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