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福辭(Beatitude, Beatitudo) 稱讚某人是有福的,原來是一種對某人好運氣的讚賞及羡慕的表示。因多次見於聖經,並且有一定的格式,乃成為一種體裁——宣福辭。它一成不變地格式就是:「作某某事的人……是有福的」,並且說出這種福氣的理由。舊約中的宣福辭二十六次見於聖詠集,八次見於箴言,在其他的書上凡十餘次。但宣福辭所例舉的理由卻各不相同,大致如下:克勝敵人的人(申33:29),聞聽撒羅滿智慧的人(列上10:8; 編下9:7),仰賴上主的人(依30:8; 箴16:20),財產富裕的人(約29:11; 依30:20),遵守法律的人(依56:2; 箴8:32, 34; 29:18; 訓14:12),尋獲智慧的人(箴3:13; 訓25:7-10),救人於困苦的人(箴14:21),謹慎有節的人(訓10:17; 箴28:14),正義者的後代(箴20:7),堅忍守候至末期的人(達12:12-13)。此外還有聖詠上的二十六個宣福辭,但其理由不外上述之理由。 在新約中,這種文體亦屢見不鮮,但它的理由幾乎完全基於人永遠的得救,故此與舊約略有出入,也因此它常是同末世論的宣講連在一起,格外是在對觀福音內(瑪5:2-12; 11:6; 13:16; 16:17; 24:46; 路1:45; 2:27, 28; 14:14, 15; 23:29)及在默示錄上(1:3; 14:13; 16:15; 19:9; 20:6; 22:7, 14)。其中最著名的要算耶穌在山中聖訓中所講的真福八端(瑪5:3-12),或者路所說的真福四端(6:20-33):路更針對真福四端加上真禍四端(6:24-26)。在新約的其他部份亦有宣福辭的出現(若13:17; 20:29; 羅4:7, 8; 14:22; 猶1:12; 伯前3:14; 4:14),在這些地方,稱讚那些能在信德上堅持奮鬥到底的人,是有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