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干(Achan)

阿干,意謂「煩擾者」;他是加爾米的兒子,屬於猶大支派。他的事見於蘇7,參閱依65:10; 歐2:17。按:阿干違犯了毀滅律,因此天主懲罰民,使他們第一次攻擊哈依城而失敗。若蘇厄求問天主,才知道民戰敗原因之所在。他便在第二天以拈鬮的方法占定了那一支派,那一家族,那一人違犯了毀滅律。當發現正犯是阿干之後,便把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家畜砸死,後加以焚燒。刑場就是阿苛爾山谷。

基督信徒和善良的非基督徒,也許不易了解這法律的嚴厲性;可是如果我們想到古代民族的集體主義的思想,並且了解保祿所說的名言:「法律——舊約的法律——本來不能成就什麼」(希7:19),就不難了解這古代毀滅律的用意。

聖教會的教父和神修的作者,屢次引徵阿干的例子,來說明褻瀆神聖的罪是多麼的可惡。

阿苛爾山谷、毀滅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