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谷福音 [馬爾谷](Gospel of Mark, Evangelium Marci [Mark, Marcus])

谷是四福音中最短的一本(只有六七八節)。由於記載耶穌的言論不多(正式的言論只有兩篇:4:1-32; 13:1-37),在教會生活中不大受到注意和使用。十八世紀時,隨著「對觀福音問題」的興起,谷在聖經學上才受到重視,並被列為四福音之首(見對觀福音問題。)

一、作者

帕丕雅(Papias:卒於一二○∼一三○年間)從他的老師「若望老人」(是聖若望宗徒?)得知「伯多祿的翻譯員馬爾谷就記憶力所及,將主的言行謹慎地寫了下來,但沒有按照次第而寫……」。因此,聖猶斯定(約卒於一六四年)稱谷為「伯多祿回憶錄」。事實上,由第二世紀開始,谷的抄本已題名為「按照馬爾谷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只是谷的最後部份(16:9-20),由於不見於最古的B和S抄本,而其他抄本則有三種不同的經文,尚且16:9-20的一段又與谷的其他經文的文筆不同,因此引起了疑問:這是否谷的原著?是否是馬爾谷的作品?最初懷疑的,是歐色彼(Eusebius:265-340)。無疑的,這懷疑並不推翻這一段經文的正經性和默感性(DSn. 1504; EB n. 396)。按照近代學者的研究,很可能原著的結語失掉了,而第二世紀末才補上了這一段。從文字分析看去,這一段好像是瑪、路和若論耶穌復活的記述的合編和撮要。今日聖經學的這個研究結果,相信並不相反宗座聖經委員會於一九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對這一段的「原著性」所頒布的指示(EBn. 396),因為這純粹是文學上的問題。

馬爾谷(字義不詳)就是宗記載的若望馬爾谷(宗12:12, 25; 15:37),有時簡稱若望(宗13:5, 13)或馬爾谷(宗15:39)。他是巴爾納伯的表弟(哥4:10),大概也與他一樣屬於肋未支派(宗4:36),他的母親名叫瑪利亞(宗12:12),住在耶路撒冷;最後晚餐的大廳(谷14:15),以及初期教會共聚祈禱(宗12:12)和等待聖神降臨的樓房(宗1:14),可能就是他的家。他不是宗徒,只是保祿伯多祿的隨員,很可能是伯多祿給他授洗的,因為伯多祿稱他為「兒子」(伯前5:13)。他雖不是宗徒,卻很可能見過耶穌(谷14:13-15, 51, 52)。約於公元四四年,巴爾納伯保祿耶路撒冷帶他到當時聖教會的一個中樞安提約基雅(宗12:25);次年,保祿第一次出外傳教時,也領他同去(宗13:5),但不知何故,馬爾谷半途折回了耶路撒冷(宗13:13),因此,保祿第二次出外傳教時(五○∼五二年),不願再帶他同去,釀成了與巴爾納伯分手的不快事件(宗15:37-39)。但是,保祿首次在羅馬被囚時(六一∼六三年),馬爾谷又在他左右襄助傳教工作(費24),且同時也是伯多祿的隨員(伯前5:13)。後來保祿派他到哥羅森人那裡去(哥4:10)。公元六六年,保祿第二次在羅馬被囚時,去信請弟茂德同他一起往羅馬。此後,對馬爾谷的生活,再沒有什麼記載。按較普遍的傳說他去了埃及亞歷山大里亞(Alexandria)傳教,並在該城附近為主致命。

二、谷的寫作

按照一致的口頭傳授,谷寫於羅馬,對象是歸依基督的外教人,因為:一、很少引用舊約;二、省去(參閱瑪10:5-6; 15:24; 谷則從略)或減輕(7:27+瑪15:26)使外教人反感的話;三、特別指明往萬民傳教(13:10)及稱聖殿為萬民的祈禱所(11:17+瑪21:13);四、提出基勒乃西滿的兩個兒子的名字(15:21,其中一位,保祿羅馬書中也曾附筆致候:羅16:13);五、為了針對羅馬准許妻子與丈夫離婚的法律,引伸耶穌論「不許離婚」的道理(10:12+瑪19:9; 路16:18);六、解釋猶太禮節(7:3; 14:12; 15:42)及一些阿剌美文名詞(3; 17:22; 5:41; 7:11, 34; 9:43; 14:36; 15:22, 34);七、簡化(12:38-40+瑪23:1-39)或略去一些與外教人無大關係的記述(8:12+瑪16:4; 13:18+瑪24:20)。

關於谷的寫作時期,遠自教會初期,教父的意見不一,聖依肋乃(St. Irenaeus)認為谷寫於伯多祿致命(公元六七年)以後;而亞歷山大里亞的聖克肋孟(St. Clement of Alexandria)則認為伯多祿尚健在時,馬爾谷羅馬教友之請而寫成的。今日學者則大多數認為谷書於六○∼七○年間,但也有不少學者認為谷寫於五○∼六四年間,因為谷書於瑪之後和路之前(EBn. 399),而路應在六三年或六三年前寫成,因為宗是聖路加的第二部作品(宗1:1),而宗寫成於六三∼六四年間(宗28:30-31);至於阿剌美文的瑪則寫於五○∼五五年間。因此,谷應寫於五○∼六四年間;說得狹窄一點,或許我們可以說,書於五五∼六二年間。至於預言聖城毀滅及末世論的一章(谷13),今日許多學者,大概受唯理論的薰染(他們否認預言的可能),相反宗座聖經委員會頒布的指示(EBn-400),認為寫於聖城毀滅(公元七○年)以後。

的寫作風格,著重平舖直敘,因此愛用「歷史現在時」(Praesenshistoricum:用了一五○次)、敘事生動(2:1-13; 5:1-20, 21-43; 7:31-37; 9:14-29)、詳細(1:13, 29, 32; 3:9, 34; 4:36, 38)和客觀(3:31; 6:5-6, 52; 8:17, 21; 9:32; 10:18),屢屢點出主事人的心情(1:41, 43; 3:5; 7:34; 8:12; 10:24, 32),有時也有固定的形式(1:25-27=4:39-41; 7:32-36=8:22-26)。文字方面,不尚雕琢,詞句通俗,族(愛用並行體),拉丁文語風(如2:23; 3:6)很濃厚,多用拉丁阿剌美文名詞(如3:17; 7:11, 34; 5:41; 12:15, 42等處)。

三、內容、分析與神學

谷的主要資料,不外是伯多祿的教理講授,因此,他也按照伯多祿揀選為基督作見證的新宗徒所要求的原則,「由若翰施洗起,直到耶穌從我們中間被接去的日子止」(宗1:22),將耶穌的生活分區地給讀者介紹。因此,在前言記述了若翰的使命後,便記載耶穌加里肋亞、在加里肋亞以外和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最後就是一個附錄。這樣,谷的內容可列表如下:

前言(1:1-13):

I、耶穌加里肋亞的傳教工作(1:14-6:6 a);

II、在加里肋亞以外的事蹟(6:6 b-10:52);

III、在耶路撒冷的事蹟(11:1-16:8)。

附錄(16:9-20)。

馬爾谷所記錄的,既然是伯多祿的教理講授,他不只從歷史方面介耶穌的生活,而且還將伯多祿基督的信仰介紹出來:「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16:16)。因此,開頭第一句便點出他所寫的福音的中心思想:「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1:1)。事實上,只要我們細心披閱谷,我們不難發現作者特別在耶穌傳教生活的開始(1:11)、中途(9:7)和終點(15:39),清楚指明耶穌就是天主子,而在福音中也清楚說明他是默西亞(8:29)、是達味之子(10:47, 12:35),而且更是達味之主(12:37),是因主名而來的(11:10),他的使命是以死亡救贖萬民(10:45; 14:24)。這默西亞與天主子的地位,並非門徒們加在他身上的,因為他自己也曾公開加以承認(14:61, 62)和說明(12:6; 13:32)。正是因為他是默西亞和天主子,他是安息日的主(2:28; 3:1-5),他能赦人罪(2:10)。值得注意的,就是馬爾谷為了介紹耶穌是「默西亞和天主子」所用的方法,也是聖伯多祿強調的方法:「用德能、奇蹟和徵兆」(宗2:22)。因此,馬爾谷記述耶穌能行奇蹟(2:9)、能說預言(8:31; 10:39; 13:1-27)、能透視人心(2:8; 8:17; 12:15)。他記載耶穌所行的奇蹟,雖不比其他對觀福音多(谷只記載18個,瑪則記20個,路21個),但卻記載得特別生動與詳盡(1-6);而在奇蹟中,他特別強調「驅鬼」的奇蹟,因為耶穌是「更有力量的」(1:7-8),他能驅魔,也能授權驅魔(3:15; 16:17)。四福音中,谷的驅魔記載最多,也最詳細(集體的:1:34; 6:13; 個別的:1:23-28; 3:11-12, 22-30; 5:1-20; 9: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