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7
原先
保祿
本人就是個熱心於法律的人(迦1:14),他體驗到自己的獲得救恩,並非由於他遵守法律的功勞,而是由於
基督
的恩寵。為此他感謝天主,對他這樣一個曾迫害過教會的「魁首」(參閱
格
前15:9)顯示仁慈,為將來信仰
基督
而獲永生的人作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