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避難城 蘇 20:1-9
19:1 上主天主消滅了那些異民上主你的天主將他們的土地賜給了你,而你佔領了那地,住在他們的城鎮和房屋裡以後,
19:2 應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地方,劃出三座城,
19:3 修好到那裡去的道路,將上主你的天主給你作產業的地方,分為三個區域,這樣使殺了人的,可逃到那裡去。
19:4 殺人犯逃到那裡得保全性命的案件應是這樣:假使有人無意殺了鄰人,彼此又素無仇怨:
19:5 比如他與鄰人同去林中伐樹,當他手揮斧子伐樹時,斧頭脫了柄,落在鄰人身上,以致斃命,他就可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去,為保全性命,
19:6 以免報血仇者心中發追趕殺人者,因路途遙遠,而能趕上他,將他殺死;其實他與那人素無仇怨,不該死。
19:7 為此我吩咐你:應劃出三座城。 4:41-43
19:8 上主你的天主,照他向你的祖先誓許的,擴展了你的疆域,將許下要給你祖先的整個土地賜給你時,——
19:9 倘若你謹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一切誡命,愛上主你的天主,日日履行他的道路,——你應在這三座城以外,另設三座城,
19:10 免得無罪者的,流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上,債歸在你身上。
19:11 但是,如果有人懷自己的鄰人,埋伏突襲他,而將他殺死,然後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
19:12 他本城的長老應派人去,將他從那裡逮回,交於報血仇者手中,將他處死;
19:13 你不可憐視他,而應由以色列中洗除無辜的:如此你纔能平安無事。 19:21
21:9

私有權
19:14 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所分得的土地上,不可移動你鄰人的地界,因為是先人所劃定的。 27:17
箴 15:25; 22:28
歐 5:10

作證法
19:15 人無論犯了什麼不義,什麼惡,或什麼過錯,只憑一個見證名不得成立;須憑兩個或三個見證的口供,纔可定案。 肋 5:1
19:16 若有人懷有惡意,起來作證控告某人犯法, 17:2-7
達 13:62
19:17 二人應一同站在上主面前,和值班的司祭判官面前。
19:18 判官應仔細考問。若那作證的是一個假證人,誣告自己的兄弟
19:19 你就應對付他,如同他想對付自己的兄弟一樣:這樣你便由你中間剷除了這邪惡, 加上 9:73
19:20 其餘的人聽了,必然害怕,在你中間再不致有這樣的惡事發生。
19:21 你不可發慈悲,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以 19:13
出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