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神論(Atheism, Atheismus) 在聖經上積極的,或者理論的無神論是沒有的。為猶太人,天主的存在並不是理論的問題,而是實際行動的問題。舊約中雖數次提到那些「沒有天主」者(詠14:1; 53:2),但很顯明地,他們並非否認天主的存在,而只是否認天主對人類的照顧,天主的全能、全知及對人類歷史的干與,亦即天主的賞善罰惡;換句話說,就是生活好似全無天主的存在(詠10:4)。聖經稱這些人是卑鄙的,短視的,自滿自足的,享受主義的,惡人,愚妄的人,且極力反駁攻擊他們(依22:13; 耶5:4; 詠10:4; 14:1; 羅1:28-32; 3:10-13; 格前15:32; 弗2:12)。有時是政府或君王的自大自尊,目空一切,甚至自覺超越天主,而成了實際的無神論者,聖經亦嚴加斥責(則28:2; 達11:36; 得後2:4; 默13等)。更有一種無神論,是來自信德的動搖,來自信德與現時生活的矛盾,而導致人對天主存有失望悲觀的心情(訓1; 依45:15; 詠73)。但否認天主存在的人,在聖經上是找不到的。 相反的,在希臘及羅馬帝國時代,猶太人卻被指為無神論者,因為他們的唯一神宗教,及不准敬偶像,與當時的外教多神敬禮者格格不入,故多受人磨難、責罰。外教人更視歸化猶太教為奇恥大辱,格外自多米仙皇帝始。基督徒既承受了猶太人的惟一神教,故亦受了同樣的遭遇。 聖保祿用外教人攻擊基督徒是無神論者同樣的理由,來責斥他們為無神論者,因為他們相反理智,否認天主的存在(羅1:18; 宗17:23; 格前1:21),明知有天主的存在而去敬拜邪神(羅1:19-21, 28),稱之為「在這世界上沒有天主」的人(弗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