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斯特乃(Sosthenes)

新約上的兩人的名字:

一、格林多猶太僑民的首領,也是該城的會堂長,大概是在前任會堂長克黎斯頗領洗入教後(宗18:8; 格前1:14),才獲得此一職位的。當保祿格林多受人誣陷時,被控於法庭,而加里雍總督對此事置之不理,「於是眾希臘人拉住會堂長索斯特乃,在法庭前打了他」(宗18:17)。

二、是保祿傳教事業上的一位合作人,曾參與格前的寫作(格前1:1)。有人以為他與前者同為一人,若果如此,則必須肯定他回頭入教後,曾正式參加了傳教工作。這些自聖經上卻毫無證據可憑,故暫定為不同的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