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Mercy, Misericordia)

這字的意義頗為廣泛,大體上說來,基於天主與人,人與天主及人與人之間不同的關係,而同樣的一個希伯來字(Hesed),就有了不同的翻譯,諸如憐憫(出33:19),慈悲(路6:36),慈善(米6:8),恩寵(詠89:2),仁愛、仁慈(耶31:3),施捨等就是。也正因此,為明瞭它正確的意義,是很難僅自字源學上求其答案的,我們必需打開聖經的「救援史」,來推證它的真諦,蓋「救援史」的核心,不外就是天主對民及人類憐憫的表示。這不但舊約如此,新約亦不例外(路6:36)。

上主雖是有惡必罰,有善必賞的至公義的天主(依56:1; 耶12:1; 詠103:6; 若17:25; 羅3:25; 默16:7),但他也是至仁至慈的天主,是憐憫的天主(詠103:3-18; 智11:24; 瑪5:45; 路12:22-31; 15; 出33:19; 34:6; 鐸3:4),他不使人永遠沉淪喪亡,陷入不得自拔之境。這種信念在先知們的宣講及民的禱詞上,屢見不鮮(岳2:13; 厄下9:17, 27, 31; 13:22; 巴2:17; 詠51:3; 68:17),而民這種傳統的信念,亦為基督教會的信友所繼承。

天主對民及人類的憐憫慈愛,是偉大不可限量的。達味在犯罪之後,「寧願落在上主的手中,因為他富於仁慈,而不願落在人的手中」(撒下24:14)。上主在每次懲罰人罪之後,總是覺得「五內感動」,不能再按他的盛怒行事,因為他不是毀滅成性的(見歐11:9, 8),並且多次藉先知的口向民保證;「我愛你,我永遠愛你,因此,我給你保留了我的仁慈」(耶31:3, 20; 見依49:15; 詠103:8, 18; 歐2:21-25; 14:9)。

但是,天主對人這種憐憫慈悲,並不是靜止的及無條件的,天主要人們亦彼此以仁愛慈悲之心,互相待遇(米6:8)。它的重要性要遠勝過祭獻(歐6:6; 瑪9:13; 12:17)。

新約不但接受了舊約天主大慈大悲的道理,並且將它擴充至十字架上,「成為一個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為使我們獲得上主的仁愛及救援(希2:17, 18; 4:14-16)。

新約亦猶如舊約,要求人們以兄弟的仁愛之情彼此往還(伯前3:8; 伯後1:7; 羅12:8; 弗4:32; 哥3:12)。耶穌自己更清楚地指出它是人獲得上主憐憫的必備條件:「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瑪5:7)。它是耶穌真實門徒的表徵,是心地善良謙遜的結果(瑪11:29),是信友們當務之急:「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路6:36)。

附註:天主公教在「要理問答」上教導我們神形的慈善事務各有七種,稱為「神哀矜」及「形哀矜」。這在聖經上亦可找到左證。「神哀矜」有:啟蒙愚者(編下17:7-9; 若1:46-49),開導惑者(依37:10; 友8:9; 格前7:1等),勸戒惡者(撒上15:16; 撒下12:1; 瑪18:15-17),忍耐誤者(撒下16:10; 瑪12:24; 路23:35-37; 宗5:41; 希12:1-4),寬赦侮者(創45:1-5, 21, 22; 50:15-21; 瑪6:12; 路23:34; 宗7:60),安慰憂者(多1:19; 耶45:1等;路7:13; 若11:19-44),為生者死者祈禱(創18:23; 出17:9; 32:31, 32; 加下12:43-46; 雅5:16)。「形哀矜」有:饑者食之(依58:7; 列上18:4; 多1:20; 約31:17; 瑪14:13-21; 15:32-38),渴者飲之(創24:18; 若4:8),裸者衣之(依58:7; 多1:20; 約31:19, 20; 宗9:39),收留行旅(依58:7; 創18:2等;19:1等;列下4:8; 約31:32; 希13:2),照顧病人(列下8:29; 若5:2; 宗9:33),解放囚者(依58:6; 編下28:9; 希13:3),葬已死者(撒上31:11-13; 多1:20; 2:3等見瑪27:57-6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