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手禮(覆手)(Laying of the Hands, Impositio Manuum)

在聖經中,「手」許多次象徵威能。因此「按手在……頭上(或身上)」也不能沒有它的象徵意義。

在舊約中,「按手在……頭上」首先象徵「傳授」,或是將祝福傳授給子孫(創48:14, 17, 18)和屬下(肋9:22),或是將權柄傳授給被選者(戶27:15-23; 申34:9),或是給他人傳授一種特別的能力(列下13:16),或是象徵將罪過傳授給贖罪節的代罪公山羊(肋16:21, 22)。其次,在刑法中,「按手在他人頭上」表示為他人的過犯作證(肋24:14; 達13:34)。最後,在祭祀的禮儀中,「按手在……頭上」,或是為使祭牲蒙受悅納(肋1:4)或是為表示所獻上的,是按手者的獻儀(戶8:10):通常是由獻祭者在祭牲頭上按手(肋3:2, 8, 13; 4:4, 24, 29, 33; 8:14, 18, 22; 戶8:12);但若是為全會眾的贖罪祭,則由會眾的長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肋4:15)。

在新約中,耶穌也用舊約的按手禮來施行祝福(瑪19:13; 谷10:16; 路24:50),但他多次用按手禮來施行奇蹟,治愈病人(谷8:23, 25; 路13:13):這是他治病常用的方式(谷6:5; 路4:40),因此,人們願得病癒時,便求耶穌按手在病人身上(瑪9:18; 谷5:23; 7:32)。耶穌升天前,也給與宗徒們按手治病的能力(谷16:18),因此,教會初興時,阿納尼雅和聖保祿也曾用按手禮治病(宗9:12, 17; 28:8)。但是,在初期教會中,按手禮特別是分施聖神德能的方式(宗9:17; 19:6; 參閱8:18-24),因此,在施行堅振聖事(宗8:17)、選定執事(宗6:6)、遣派傳教士(宗13:3)和施行神品聖事時(弟前4:14; 弟後1:6),都用按手禮。從此,按手禮成了日後晉陞神品的儀式(弟前5:22; 希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