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天主的奧秘」(1節)是指天主為使人獲得救恩與聖寵所用的方法,即是宣講福音和施行聖事(弗1:9;羅16:25)。傳福音者既是這「奧秘的管理人」(1節),就應當忠實善盡自己的任務(2節)。他們忠誠與否,只有天主去審斷他們(4節),任何人不得過問(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