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默蘭(Amram)

人名,意思是「( 天主的 ) 宗族是高超的」。

一、刻哈特的兒子,梅瑟亞郎瑪利亞的父親,他娶了自己的姑母約革貝得(即刻哈特之妹)為妻(出6:20),後來這種血親婚姻為梅瑟法律所禁止(肋18:12)。很可能就為了這個原因,希臘及拉丁通行本都將「姑母」改譯為「堂妹」(即叔父之女),這與原文不合。阿默蘭享年一百三十七歲而終,是阿默蘭人之鼻祖(出6:20; 戶3:19, 27; 26:58, 59; 編上5:28; 6:2, 3; 23:12, 13; 24:40)。

二、是巴尼的子孫之一,其名祇見於離婚者之名單上,即那些自充軍地歸來的民中,有不少同異民通婚的人,在厄斯德拉的命令下被迫離婚(厄上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