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工(Potter, Figulus)

陶匠之坐於旋車旁,揉混泥土,塑造陶器的畫圖,是古中東人民日常生活上習見不鮮的,聖經上亦多次提及(智15:7-13; 德27:6; 38:29-30; 依45:9; 哀4:2; 達2:41; 羅9:20-24)。古老陶器的出土,也是為聖經考古學所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料。古時民中,曾有陶匠工會的組織(耶18:1-4; 智15:7; 德38:29),並有世傳陶工家庭的記載(編上4:23)。瑪竇聖史更引證匝11:13謂人用猶達斯負賣耶穌的三十塊銀錢買下了某一陶匠的地皮(瑪27:10)。

除此之外,陶工及陶器在聖經上亦有它的象徵意義。五書的作者為描述天主造人肉身的事蹟,按照當時百姓理解力之所及,很恰當地利用了陶工的繪畫,來表示連人的身體亦是天主的直接特殊工程(創2:7, 8),而科學亦證明了人體的構造與泥土的化學成份完全相同。

依撒意亞先知強調陶工在象徵天主對於一切受造物的絕對主權(依29:16; 41:25; 45:9; 64:8; 見德38:29-30)。陶泥之起而反抗陶工的事,的確是不可思議及愚蠢不過的,它象徵受造物反抗上主的糊塗愚蠢(依29:16; 45:9-12)。陶匠用自己的自由來製造邪神偶像是愚妄的事(智15:7-13),陶匠用同樣的泥土來製造不同陶器的自由,象徵天主揀選民族的絕對自由。在舊約時代,天主自世間一切民族中自由揀選了民(德33:10-14),在教會的初期,自許多的外教人及猶太人中,揀選了一批少數的教徒——基督徒(羅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