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城的信友中,發生了一件連教外人也深惡痛絕的亂倫案件,即一個人與其繼母姘居。像這樣的罪過不只是邪淫,而且也是忤逆不孝的大罪(肋18:7-8; 20:11)。為此,保祿以他的神權將此人開除教籍(此即「交與撒殫」之意,見13節),使撒殫以疾病災害磨難他,好使他終於悔改得救。所以教會使用棄絕罰有兩種目的:一是為使教會信眾與不良份子隔離,一是為使不良份子終於能自知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