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20 保祿在此給信友指出「貞潔」為信友所具有的最深意義。邪淫的罪行,因「冒犯自己的身體」(18節),應澈底避免;但為信友更有應避免的理由,因為信友藉聖洗已實實在在與基督結合為一(1:9,30),成了基督妙身的肢體(10:17; 12:12-14;弗5:30),豈可以基督的肢體來與娼妓結合,或藉任何邪淫的罪惡來褻瀆作賤(15節)並且凡與主結合的,便與他「成為一神」(17節),即是說:同一住在基督人性內的聖神,也住在信友的身體內(3:16),為此信友的身體便成了天主聖神的宮殿,只可以用來光榮讚美天主(20節),怎可任意作賤呢?「凡事我都可行」一句,似乎是當時格城中的放任派,誤解了保祿所宣講的福音的自由,用來掩飾自己罪行的口號。「食物是為肚腹……」一句,似乎也是當時格城人的一句口號,用來辯護自己的淫行。 |